渭源县龙亭分校位于清源镇河口村单家泉社,占地140.34亩,建筑面积60029.15平方米,内设教学楼、实验楼、图书行政办公楼、宿舍楼、食堂、报告厅、风雨操场、 室外运动场等教学附属工程,配备合理科学。教学班60个(初中30个,小学30个),可容纳中小学生 3000人,教职工201人。
分校秉承“厚德、博学”为校训;以“尊重人的个性、发现人的价值、开发人的潜能、提升人的素质”为办学理念;以“阳光、温馨、优质、特色”为办学目标;以让学生成为“人格健全、学力精赡、素质全面”的阳光少年,教师成为“人格高尚、严谨笃学、追求卓越”的阳光教师为培养目标,逐步形成了“内强管理、外求开拓、优化特色、主动发展”的办学思路,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开拓创新,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因材施教,为每个学生的终身发展和人生幸福奠基。
一、招生计划
根据渭招委关于印发《渭源县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2023年龙亭学校分校区:初中部七年级计划招生360名,每班45人,共8个班;小学部一年级计划招生160名,每班40人,共4个班;五年级计划招生240名,每班40人,共6个班;六年级计划招生320名,每班40人,共8个班。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划片招生”的原则。
2.小学班额不得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得超过50人。
三、招生对象
年满六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具有一定自理能力和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
四、招生范围
(一)初中部招生范围
1.有清源镇户籍,固定住址在平桥路、旧中医院以东、首阳路以南、兰渝铁路线以东的清源一小、清源二小、实验小学的六年级毕业生。需提供户口簿、住所证明(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原件及复印件(详见2023年县城区初中招生划片分区示意图)。
2.户籍不在规定范围内,在龙亭学校分校招生范围内的县城区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子女。需提供家长工作调动文件、房产证或租房合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片区内招生任务完成后,如还有空余学位,优先安排接收外省、外市、外县户籍的随迁子女,随迁子女监护人必须在片区内经商或务工且有固定住所。需家长提供个人申请、营业执照、务工证明、户口薄、房产证或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本县户籍在县城区务工、经商人员的子女,有固定住所(居住地在龙亭学校分校招生范围以内的)的人员子女。需家长提供个人申请、营业执照、务工证明、户口薄、房产证或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二)小学部招生范围
1.有清源镇户籍,固定住址在学府路以东、渭河以南、清源路以北的未入学适龄儿童。需提供户口簿、现住所证明(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原件及复印件(详见2023年县城区小学招生划片分区示意图)。
2.户籍不在规定范围内,在龙亭学校分校招生范围内的县城区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子女。需提供家长工作调动文件、房产证或租房合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片区内招生任务完成后,如还有空余学位,优先安排接收外省、外市、外县户籍且在片区内经商或务工且有固定住所的随迁子女。需家长提供个人申请、营业执照、务工证明、户口薄、房产证或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本县片区外户籍在县城区务工、经商人员的子女,原则上安排到户籍地学校就读,不得择校。如在县城有半年以上租住房、营业执照或实际购房者,登录“渭源县招生报名系统”注册申请,同时向龙亭学校提交审核材料。该类学生在“报名系统”中的“报名学校”中选择“随机分配”一项、不得择校。7月19日-7月20日公布分配结果。
五、招生注意事项
1.对于个别特殊困难情况的学生(孤儿、家庭重大伤亡变故等),因监护人在相应片区,先由乡镇、村社出具证明,加盖公章后由教育局调查核实后按监护人申请统筹安排。
2.根据《司法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安机关实行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教育优待的通知》(司办通〔2020〕32号)、《甘肃省教育厅 甘肃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印发甘肃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规定的通知》(政联〔2012〕84号)、《甘肃省应急管理厅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教育优待规定的通知》(甘应急人事〔2019〕4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对符合条件的相关人员子女由县教育局根据家长意愿统筹安排。
相关材料由县公安局、人武部、消防救援队于当年7月15日前以正式函件提交县教育局。县教育局不单独接纳其他任何单位的函件和个人申请。
3.申请转入龙亭分校一年级、五年级、六年级、七年级的学生愿转尽转,予以接收。
六、报名注册时间安排
(一)网上注册(初中部时间:7月14日-7月15日;小学部时间:7月12日-14日)
1.打开网页:
渭源县小学招生报名系统网址 | |
小学招生报名网址↓ | 初中招生报名网址↓ |
点击进入 | 点击进入 |
2.在规定时限内,点击“报名”,提交姓名、身份证号、选择龙亭分校初中部或县直学校,点击“下一步”,逐项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资料。包括报名学校(点选龙亭分校小学部)、民族、户籍类别(点选)、学生来源(点选)、户籍属地(点选)、联系电话、户口本地址、与户主关系(点选)、现住地址、与房主关系(点选)、居住相关证明材料(点选)、住地社区/村社、健康状况、邮箱/QQ/微信号、是否随迁子女(点选)、户籍迁入时间、出生证明(点选)、预防接种证(点选)、家庭成员或监护人、补充说明等,并设置好个人登录密码,所有信息填写合适后点击“提交”完成注册。提交后若出现成功提示,则说明你的报名注册已经完成。若未出现任何提示,则有可能是网络拥堵导致异常。你可稍后试着登陆,若提示无此用户则需重新注册。
特别注意,填写个人报名资料时,“学生来源”有五个选项:“片内户籍”是指监护人及子女有片区内户籍并在片区内实际居住;“工作随从”是指在县城区事业单位上班人员的子女;“外来工商”是指非本县户籍的外来务工、经商的随迁子女; “片内居住”是指监护人及子女为非片区内户籍但在片区内实际居住。以上五项都不是的选“其他”选项。本县户籍进城经商、务工人员的子女,初步注册选择学校时须选择“随机分配”,否则视为无效。
3.小学部7月15日(初中部7月16日),点击“登录”,输入自己的身份证号和密码,进入个人后台,查看资格审核状态。
如若忘记密码,请联系报名管理员(联系电话:15393208246 ,15825816369),如实说明情况和已经登记的身份证号等信息,待管理员核实后重置密码,用户务必及时利用重置密码登陆后修改密码,以保证个人信息安全。
4.如遇网络堵塞,建议“错峰”提交(比如可选择上网人少的凌晨时段)。
(二)现场资格审查
1.初中部7月17日。
2.小学部7月16日。
将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一并装入档案袋内(档案写清姓名、电话、佐证材料清单)在龙亭学校尚学楼一楼查验,复印件均A4复印,户口簿复印要求:A4纸复印,正面:户主页上、学生页下﹔背面:父亲页上、母亲页下)等。
(三)正式报到(时间:8月25日)
如果本人资格审核状态是“录取”,或本人在学校公示的“录取”名单中(可在学校公告中查看),则打印1张报名登记表,携带入学通知书、户口簿等证明材料到学校报到。
联系人:
潘老师:电话18293292794
张老师:电话15379119906
康老师:电话13993231510
七、其他注意事项
1.学校将严格按此安排意见有序开展就近入学工作,不招超规定范围和规定班额的七年级新生。凡未经渭源县教育局及学校批准擅自变更招生范围和班额的责任人员,将按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
2.学校建立招生工作公示监督机制。学校的招生工作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实行电脑随机编班,不编实验班、重点班、特长班,招生信息、录取名单和编班名单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932--4135316,0932--4136119。
3.学生家长有义务为学校招生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得提供虚假材料扰乱招生秩序。
4.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必须按照学校公布的时间节点提供材料或办理相关手续。
5.学校设立咨询电话:(0932)4135316,欢迎家长来电咨询,接受社会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