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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文昌市海之南外国语实验学校招生简章(小学、初中)

2023-07-06 11:17:50
来源:小升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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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和《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入学工作的通知》(琼教基〔2023〕27号)文件精神,现将今年我校秋季一年级、七年级招生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区域

  文昌管辖范围内;来文昌管辖区务工或在文昌管辖区定居的其他市县及外省人员子女。

  二、招生计划

  一年级(1个班,每班43人)。

  七年级(3个班,每班50人,共150人)。

  三、招生对象

  所属我校义务教育服务范围内年满六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

  四、入学所需材料

  一年级(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预防接种证原件和复印件)

  七年级(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小考成绩单、学生个人档案)

  五、发布公告、申请登记、核查及公布申请结果时间、地点

  (一)公告时间:2023年7月5日

  (二)线上申请学位时间∶2023年8月7日—12日。

  (三)线下申请学位时间及地点∶2023年8月12日到文昌市海之南外国语实验学校一楼办公室(校办)提交纸质材料。

  (四)线上线下申请学位审核时间∶2023年8月13日—17日。

  (五)公布录取结果时间:2023年8月13日一17日。

  (六)领取入学通知书时间:8月25日一26日。

  六、申请入学办法

  线上申请:2023年8月7日-12日通过“海易办APP”登录“文昌市中小学智慧招生入学系统”申请学位。具体操作流程详见《2023年文昌市学位申请操作指南》(家长须备好:入学人户口簿、出生证明,监护人户口簿、监护人房产证或备案的购房合同、租赁证或租房合同和居住证明等材料)。

  线下申请:2023年8月12日到文昌市海之南外国语实验学校一楼办公室(校办)提交入学人户口簿、出生证明,监护人户口簿、监护人房产证或备案的购房合同、租赁证和居住证明等纸质材料复印件申请学位,学校招生人员现场受理材料时可指导或帮助家长将材料上传“文昌市中小学智慧招生入学系统”。(已线上申请学位的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

  七、线上申请学位所需提交的信息或佐证材料

  学位申请应在网上(或称为线上)提交信息,个别特殊情况无法在网上提交申请学位信息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或称为线下)提交纸质材料。

  (一)户籍在文城城区小学服务区域的适龄儿童线上申请学位所需提交的信息。

  1.适龄儿童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类型、户籍地址,同时上传户口簿、出生证明。

  2.监护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监护关系、手机号码和居住证明佐证材料(如缴交水电费等相关凭证或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

  (二)户籍不在文城城区小学服务区域的适龄儿童线上申请学位所需提交的信息。

  1.适龄儿童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类型、户籍地址,同时上传户口簿、出生证明。

  2.监护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监护关系、手机号码,同时上传劳动关系证明或缴交社保材料和居住证明。

  3.住房信息:

  (1)法定监护人房产信息:住房类型、住址,同时上传房屋证明材料。

  (2)法定监护人租房信息:租赁证或租房合同。

  八、线下申请学位所需提交材料目录

  (一)户籍在文城城区小学服务区域的适龄儿童入学申请就读所需材料。适龄儿童的户口簿及法定监护人居住证明佐证材料(如缴交水电费等相关凭证或居委会和村委会居住证明)。

  (二)户籍不在文城城区小学服务区域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申请就读所需材料。

1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的户口簿(如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不同户的,须提供如出生证等佐证材料)。
2房产证明:房产证或合法的购房合同;只有购房合同的,还须有《合同备案表》(申请人到政务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窗口打印并盖章)或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房产科)出具的房产证明;房屋租赁证。
3适龄儿童的父母在文城城区居住的证明材料(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或以本人名义缴交水电费的凭证,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上须有出具人签名和联系电话)。
4法定监护人在文城城区工作的劳动合同或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法定监护人在我市缴纳个人社会保险凭证。

  (三)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包括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读所需材料。

  1.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的户口簿(如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不同户的,须提供如出生证等佐证材料)。

  2.房产证明:房产证或合法的购房合同;只有购房合同的,还须有《合同备案表》(申请人到政务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窗口打印并盖章)或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房产科)出具的房产证明;符合有关法规的房屋租赁合同。

  3.适龄儿童的父母在文城城区居住的证明材料(居住证或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或以本人名义缴交水电费的凭证,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上须有出具人签名和联系电话)。

  4.法定监护人在文城城区工作的劳动合同或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在我市缴纳个人社会保险凭证。

  (四)驻地部队干部、烈士和高层次人才等特殊群体子女申请就读所需材料。

  1.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的户口簿(如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不同户的,须提供如出生证等佐证材料)。

  2.驻地部队出具的法定监护人证明;烈士证书;法定监护人高层次人才认定书。

  3.居住证明。

  (五)港、澳、台、海外华侨华人及外国籍适龄儿童申请就读所需材料。

  1.适龄儿童身份证(护照)。

  2.适龄儿童父母的身份证(护照)。

  3.居住证明。

  4.非文城城区户籍在文城城区居住的监护人(或临时监护人)房产证或合法的购房合同;只有购房合同的,还须有《合同备案表》(申请人到政务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窗口打印并盖章)或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房产科)出具的房产证明;符合有关法规的房屋租赁合同。

  招生联系人∶

  陈老师18889386466

  招生热线:

  0898-63390807

  招生地址:

  文昌市文城镇文建五横路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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