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年级
01、小学部
二年级至六年级(少量学位)
02、初中部
八年级至九年级(少量学位)
二、招生对象
1.深圳户籍学生
2.非深圳户籍学生
3.港澳台户籍学生
三、报读要求
1.有正常学籍,无休学、留级、变相留级的适龄学生。
2.符合教育局规定的插班生就读条件。
四、申请材料
1.学生及父母户口本和身份证、学生出生证;(查原件收复印件)
2.儿童父母至少一方是深圳户籍或至少一方持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登入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居住证信息服务截图};(收居住信息“有效状态截图”纸质表)。
3.儿童父母至少一方在本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同时购买)满1年,且都在正常缴费状态;(收“社保权益证明”或“社保清单”纸质表)。
4.儿童父母具有有效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特殊住房或房屋租赁凭证或在宝安有效的居住一年信息登记(租赁凭证的登记盖章时间和特殊住房证明显示的入住时间必须是2022年6月30日前);{有效的居住一年信息登记查询方法:可登入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居住登记信息服务截图};(收“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截图的纸质表)。
5.原就读学校属于深圳经济特区范围内,提供学生“深圳市学籍号”。
6.拟招收的插班生,向学校提交《全国学籍信息表》,即全国学籍卡。
所需材料如有不明白之处,可咨询学校招生人员。
注:学校资料初审后,“录取结果”最终以教育局等部门审核结果为准。
五、预约登记
1.关注微信公众号
深圳市华一实验学校
2.点击页面底部的“阳光服务”
3.点击“在线报名”
提交信息
等候通知
六、审核流程
1.受理申请时间:2023年7月3日-10日
学校对家长提交的各项证明资料予以初审。初审合格的,学校为拟接收的插班生在网上录入资料。
(请有插班生需求的家长在受理时间之前到校了解学校信息)
2.资料审核时间:2023年7月11日—20日
教育主管部门根据资料类别进行汇总,将电子数据送相应职能部门进行审核。个别数据审核有误的,开展人工审核。
3.汇总报送时间:2023年7月21日—8月26日
学校汇总拟受理插班的学生名单上报学区教育办。
4.录取及公布名单时间:2023年8月27日—8月29日
2023年8月29日前学校公布教育局审核合格的插班生录取名单,接收插班生注册。
5.办理转学手续时间:2023年8月30日—9月15日
6.上报录取名单时间:2023年9月1日—9月10日
七、温馨提示
1.自2016年起,非深圳户籍考生在我市没有三年完整初中学籍的,不具备参加我市公办普高和中职学校划线录取资格。请非深户籍初中学生家长谨慎选择,若要具体了解深圳市中、高考相关政策,可登录“深圳招考网”进行查询。
网址:http://szeb.sz.gov.cn/szzkw/
2.微信报名填报学生的姓名,提交成功后请勿重复报名,会有老师进行电话或者短信通知,请注意查收。
八、优惠政策
具有深圳市学籍,符合相关条件,小学可享受每年7000元,初中可享受每年9000元的学位补贴。
九、联系方式
01、小学部
小学办公室 | 0755-28238580 |
招生办公室 | 0755-27686755 |
胡老师 | 13530945940 |
郑老师 | 13714722325 |
朱老师 | 15994707211 |
02、初中部
初中办公室 | 0755-81498283 |
赵老师 | 13510786022 |
钟老师 | 13826530871 |
胡老师 | 136849181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