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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盘锦光正实验学校招生简章及收费标准(小初高)

2023-06-17 11:14:53
来源:小升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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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认真做好盘锦光正实验学校招生工作,根据《盘锦市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盘锦光正实验学校办学规划,制定本招生简章。

  01、招生计划

  小学一年级:180人(含本校幼教部对口直升30人)

  初中七年级:400人(含本校小学部对口直升288人)

  高中一年级:350人

  02、招生要求

  小学部

  招收的小学一年级新生,出生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前。如报名人数大于学校招生计划,学前部应届毕业生依据学生意愿对口直升,其余学生实行随机派位录取。没有被录取的学生于8月17日—18日重新选择公民办学校报名,由各县区根据域内学校学位剩余情况统筹安排。

  初中部

  第一批次:盘锦光正实验学校小学部应届毕业生,依据学生意愿对口直升。

  第二批次:盘锦市小学应届毕业生。

  第三批次:在盘锦市居住(具备盘锦市户籍、不动产证、居住证之一)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以及在盘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如超过招生计划,依据批次顺序录取,顺延的最后一个批次进行电脑随机派位。随机派位未被录取的学生,学生家长应于8月17日—18日重新报名,并由学生户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县区教育局依据域内学校剩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录取通过的学生由招生平台发放学生入学通知。

  03、报名时间

  2023年7月1日-7月5日

  04、报名方式

  1、具有盘锦市户籍的新生家长,可在规定日期(7月1日-5日)携带户口本原件和学生体检报告到盘锦光正实验学校进行报名。

  2、符合本地居住以及来盘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报名条件的家长,可在规定日期(7月1日-5日)携带相关资料和学生体检报告到盘锦光正实验学校报名,现场审核报名资格,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由市教育局录入基本信息。

  需要准备资料如下:

  *必带材料:

户口本原件,若家庭成员间户籍不在一处,须出示能够证明家长与学生关系的相关证明
体检报告
*选带材料(以下材料任选其一):
法定监护人的盘锦市居住证
法定监护人的盘锦市不动产证(或购房全款发票、网签备案合同)
法定监护人的盘锦市社保缴纳证明

  05、报名端口

  PC端:盘锦市中小学招生入学信息服务平台

  网址:60.22.134.135

  360、火狐、谷歌等网络浏览器

  手机端:

  1、“辽事通”APP->城市频道->盘锦市->教育服务->入学报名。

  2、“盘锦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政策发布->2023招生入学报名。

  06、录取时间:2023年7月14日

  07、本校学生升学

  盘锦光正实验学校为教育局批复的十五年一贯制学校,幼儿园、小学毕业生可依据意愿对口直升盘锦光正实验学校下一学段。

  08、重金奖学

  设置中、高考专项奖,对于符合条件者最高奖励可达12.8万元。

  09、入学校方要求

  1、三甲以上医院体检合格,无传染病及特异体质。

  *体检项目:五官(视力、沙眼、结膜炎、牙齿、牙周)、外科(头部、颈部、脊柱、四肢、皮肤、淋巴结)、内科(心、肺、肝、脾)、形体指标(身高、体重)、生理功能指标(血压)、心电图、血常规、胸透、肝功(谷丙转氨酶、胆红素)、乙肝五项。

  2、心理健康,适应寄宿类学校封闭管理。

  3、盘锦光正实验学校不提供特殊餐食。

  *报名学生可到盘锦市中心医院、辽河油田宝石花医院、盘锦爱华健康体检中心进行入学常规体检,报名时需携带体检合格单,与其他入学所需材料一并上交。

  10、补充说明

  为保障全市中小学生升学权益,现对2024年之后的中考相关要求予以提前说明:

  1、在民办学校就读的盘锦户籍学生、在盘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在中考时与公办学校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2、自2024年中考起,盘锦户籍考生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在盘锦市出生(即身份证号码的前四位为“2111”)且具有盘锦市户籍;

  (2)户籍从市外迁移至盘锦市的考生,要求在盘锦市的户籍满两年,以2024年中考为例,户籍迁移时间应为2022年3月31日前。

  3、自2024年中考起并以2024年中考为例,截止至2024年3月31日,在盘进城务工随迁子女考生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小学起始一年级即在盘锦市注册学籍,并具有完整的盘锦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经历;

  (2)在盘锦市公办学校连续就读满两年;

  (3)在盘锦市实际居住,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有盘锦市的不动产证(或购房全款发票、网签备案合同),其中不动产证的登记时间、购房全款发票打印时间或网签合同备案时间截止至2024年3月31日,逾期均视为无效;

  (4)法定监护人的盘锦市社保缴纳记录满两年(并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4、居住证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入学条件之一。对于仅持有盘锦市居住证的外市户籍考生,如不满足上述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的认证条件,市教育局将单独制定盘锦市高级中学等重点高中到校指标。

  11、收费标准:小学学费9000元/学期;初中学费/学期11600元;

学段↓收费单位:元/学期;【XSC.CN制表】
小学学费↓住宿费↓备注↓
9000800/
初中学费↓住宿费↓备注↓
11600800/

  12、学校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环城南路北侧

  13、温馨提示:关于盘锦光正实验学校的招生工作,请有意愿的家长关注上述政府文件和相关的网络报名通道。

  咨询电话:0427-2302888/999/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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