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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温州市龙湾区海滨中学小升初招生简章(含施教区范围)

2023-06-01 11:59:54
来源:小升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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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招生行事历

  6月2日—6月30日(9:00-21:00)网上报名。

  7月1日-10日,龙湾区教育局集中对网上报名资料审核。

  7月11日,义务教育录取工作开始。

  8月初,完成招生录取

  招生咨询:0577-56589088

  二、招生对象

  初中招生对象为2023年小学应届毕业生,且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拥有龙湾区常住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驻扎在龙湾区区域内部队现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进藏干部职工子女、“飞地”人才子女,经市、区认定龙湾及温州湾区域内F类以上人才子女,龙商回归人员子女。

  (三)父母系龙湾区合法出国并具备有效证明材料的华侨、华人,其子女户籍随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行政区内并实际居住。适龄儿童为港、澳、台户籍或国外户籍,父母系龙湾户籍或父母持有龙湾区住宅类房屋产权(住宅类不动产权证)。父母系龙湾户籍或父母在龙湾区域内购置房产(住宅类)已在经区住建局或不动产登记中心备案。

  (四)父母是龙湾区企业法人或企业股东且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

  (五)学生本人或学生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已取得《浙江省居住证》的新居民子女。

  (六)除上述五类对象外,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在龙湾区安排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

  龙湾区户籍的存在中重度听力、视力、智力障碍的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入学儿童少年,到温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地址:永嘉县瓯北镇舟山路418号,联系电话:0577-57677901、57761176)报名就读的,实行免学费教育;个别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实施送教上门服务,确保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未经区教育局批准,到其它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学费自理。龙湾区户籍的存在轻微听力、视力、智力障碍的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入学儿童少年到施教区学校报名,随班就读。

  三、海滨中学招生批次

  第一批:

  户籍在海滨街道的适龄儿童。

  第二批:

  1.父母在海滨街道内有房产证(或住宅类不动产权证)的适龄儿童;父母一方户籍在海滨街道的适龄儿童。

  2.父母在海滨街道办企业的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

  第三批:

  1.居住在海滨街道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龙湾区新居民子女。

  2.居住在龙湾区内的符合条件的龙湾区新居民子女。

  按第一至第三批次顺序分批招收学生,额满为止。

  报名操作步骤

  符合入学条件申请在本区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家长或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在“入学掌上通”进行入学报名。入学登记信息中的户籍地、不动产权(住宅类)情况、居住证办理、居住登记及社保等入学关键信息的核验工作,由区教育局对接市大数据局组织实施。经核验发现有问题的,及时通知家长凭有效证件进行更正。

  操作步骤

打开“温州入学掌上通”下载手机APP“浙里办”,注册登录,最上方搜索栏里搜索“温州入学掌上通”,点击进入。
进入报名系统选择“义务段入学报名”,勾选最下方“同意报名过程……”后,点击“开始报名”。
勾选新生类型继上一步后,依次选择“龙湾区”、“公办初中”,并勾选底部“我已阅读报名须知”,选择新生类型。
选择海滨中学开始填报并提交

  报名注意事项

  (一)2023年5月31日之后登记或迁入的龙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持相关报名材料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区中招办)报名,电话:86996599,经核查后作统筹安排。

  (二)施教区对象报名需提供房产证(或住宅类不动产权证)报名的几种特殊情况处理:

  1.房屋产权人为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且学生及其父母户籍与上述房屋产权人在一起,学生父母又确无其他住房的,可持上述房屋产权证(或住宅类不动产权证)报名。

  2.房屋产权人为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且学生户籍从出生申报起就与上述房屋产权人在一起,可持上述房屋产权证(或住宅类不动产权证)报名。

  3.房屋产权证(或住宅类不动产权证)未办理或正在办理的,可用不动产登记中心收件收据代替房产证(或住宅类不动产权证)报名;属民间契约、协议或公证类、不能作为入学的房产依据。营业房、商住房等其他非住宅用房的产权证不能作为入学报名依据。除红色预警学校外,父母在龙湾区域购置住宅类期房的,可以凭购房发票和经区住建局备案的购房合同报名。

  4.房屋正被拆迁的,可用拆迁安置协议书代替协议书中的安置房房产证(或住宅类不动产权证)报名。

  5.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户籍迁入及住宅类不动产权证办理截止时间为当年5月31日。

  (三)华侨、华人子女持父母原籍户籍证明、龙湾区侨办证明、现监护人公证材料、现监护人户口簿、儿童本人的户籍簿或护照,在招生管理系统上报名户籍所在地的施教区学校。

  (四)父母在龙湾区投资办企业的适龄对象,凭企业工商登记手续、企业注册资金(或投资)证明、股东证明(股份占企业总股份的15%及以上)、企业纳税证明(上年度企业纳税200万元及以上或最近三年企业每年纳税100万元及以上)、企业房产证(或住宅类不动产权证)或土地证(含厂房租赁)、户口簿于6月25日前到龙湾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报名,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五)具备条件的龙湾区新居民子女持原籍户口簿,学生本人或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的《浙江省居住证》、房产证(或住宅类不动产权证)等,可在招生管理系统上报名居住地的施教学校。报名学校报名人数超学校计划的,原则上按照学生父母的社保、居住证等时间长短进行统筹分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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