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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苍南县灵溪镇渡龙学校招生简章(小学、初中)

2023-06-01 10:32:35
来源:小升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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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苍南县教育局关于印发苍南县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灵溪镇渡龙学校2023年秋季新生招生方案。

  一.招生对象

  1.一年级招收的对象:施教区范围内的2017年8月31日(含)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及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2.七年级招收的对象:施教区范围内2023年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及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二.招生计划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

  一年级新生计划招收4个班,每班40人,共计160位学生。

  七年级新生计划招收4个班,每班40人,共计160位学生。

  三、招生办法及程序

  (一)招生原则

  1.坚持“住、户结合,免试就近”原则。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3.坚持招生环节便民、分类分批录取原则。

  (二)报名办法及程序

  材料准备:

  所有报名对象都应准备提供户口簿。各批次还应另准备如下材料:

  01、招生批次

  第一批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苍南县户籍登记或迁入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下同)在渡龙学校施教区范围内且其父母在施教区范围内有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指住宅产权,不包含车库、商铺、辅助用房、店面;未记载用途的,土地证记载的规划用途须为住宅用地;共有住宅产权的,其份额占比不少于50%;证件取得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下同)的;政策照顾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政府统一组织并在移民安置点集中安置的移民子女。

  (报名提供材料:户口本、房产证或购房正式合同、发票)。

  第二批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渡龙学校施教区范围内,其父母在施教区范围内无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申请入读学校施教区范围外,其父母在施教区范围内有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或其父母在施教区范围内持有房产,已实际交房而未办理或正在办理不动产权证,但能提供购房正式合同(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下同)、发票及交房凭证的。

  (报名提供材料:渡龙户籍提供户口本,渡龙外本县内户籍提供房产证或购房正式合同、发票及交房凭证)。

  第三批

  (1)父母在施教区范围内持有房产,因历史原因未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但能提供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房屋所有权交易公证书、建房批文等法定证件或能提供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用户信息,缴纳一年及以上电费年限的适龄儿童、少年(登录电网公司“网上国网APP”登入APP首页点击“电量电费”生成的电力用户信息截图);

  (2)父母在施教区范围内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法人企业及其分设机构(分设机构须在施教区范围内,下同)工作一年及以上,并在所在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到2023年5月31日满一年的适龄儿童少年;

  (3)父母在施教区内企业(除法人企业)务工并在所在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到2023年5月31日满1年;

  (4)其父母在施教区内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到2023年5月31日满1年并实际从事生产经营,经学校实地调查属实的苍南县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系统报名提供材料:户口本,施教区范围内行政、企事业单位工作一年及以上的证明,工商营业执照,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一年的发票,详见系统要求)。

  随迁子女: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非苍南县户籍适龄儿童,按照顺序依次录取:

1符合政策照顾的随迁子女。
2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双方或一方在苍南县拥有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
3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双方或一方持有苍南县公安局或居住地派出所办理的“浙江省居住证”,并在苍南县人社局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12个月及以上(缴纳时间直至报名时无中断)。
4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双方或一方持有苍南县公安局或居住地派出所办理的“浙江省居住证”,或在苍南县人社局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12个月及以上(缴纳时间直至报名时无中断)。
5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双方或一方持有苍南县公安局或居住地派出所办理的“浙江省居住证”。
6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双方或一方持有苍南县公安局或居住地派出所办理的“居住登记证明”(未办理居住证)。

  系统报名材料有:适龄儿童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居住证》或居住证明、劳动合同(或在本县经商取得的工商执照)等材料原件。

  02、报名办法

  网络报名

  |报名方法|

  途径一:家长或监护人可在手机端下载安装“浙里办”APP,搜索“入学掌上通”并点击进入,在“入学服务”栏目中选择“义务段入学报名”,再选择“苍南县”进入温州市招生管理系统。选择“开始报名”,按信息提示逐步完成招生报名。

  途径二:通过“浙里办”APP,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选择“在线办理”,按信息提示逐步完成招生报名。

  报名完成后,家长可以通过“查看报名结果”查询报名情况、审核状态与录取结果。

  |信息审核|

  学校对报名本校适龄儿童少年的报名信息,通过借助大数据管理中心、到相关部门核实、实地调查等方式进行核对查验(相关信息无法核验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须到校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家长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到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同放弃)。经核验后,学校对不符合条件的学生予以退档。

  录取程序

  学校实行按施教区招生,住户为主,接收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实行网上报名、分类、分批审核录取的办法。

  分批次招生:根据《苍南县教育局关于印发苍南县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的规定,按第一、二、三批次及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的先后顺序招收各类型学生,额满为止。

  四、报名及录取时间:点击查看

  五、几种特殊情况的处理及报名办法

  1.房屋所有权人为适龄儿童少年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双方户籍与上述房屋所有权人在一起的,该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可作为入学依据。

  2.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在抵押的,可将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由抵押单位经办人和负责人分别签字、单位盖章后(复印件上写上经办人姓名及联系电话),代替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报名,或以不动产权属信息证明报名;不动产权证未办理或正在办理的,以房开公司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正式合同、发票及交房凭证等报名;“房改房”因单证问题未能及时转移的,以不动产服务中心出具的正在办理的证明报名;未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但能提供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房屋所有权交易公证书、建房批文等法定证件的,凭房屋所有权交易公证书、建房批文等法定证件报名。

  3.政府统一组织并在移民安置点集中安置的移民子女,持父母或祖父母移民证或移民审批的相关材料、户口簿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安置点施教区学校或原户籍所在地学校报名。

  4.因拆迁而变动居住地的适龄儿童少年,以拆迁安置协议书为凭证,到原施教区学校或安置地施教区学校报名。

  5.因领养、多胎以及父母离异等原因而未落实户口的我县适龄儿童少年,凭县民政、卫健、法院等部门的有效证明,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及儿童预防接种证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现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学校报名。

  以上几类儿童少年,由父母或监护人持身份证明、户口簿及以上相关材料于6月5-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到学校明德楼四楼教务处登记,经学校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在学校指导下登录系统报名。

  6.民间契约、协议、非住宅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以及2023年5月31日之后取得的不动产权证(包括购房合同等凭证)不能作为入学报名依据。

  7.因特殊原因未被录取的第一、二批适龄儿童少年,或户籍、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于2023年5月31日以后迁入、办理登记的,在招生结束后,由户籍所在地学区统筹安排到尚有余额的公办学校就学(县教育局直属学校招收对象,由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负责统筹到尚有余额的公办学校就学)。

  招生咨询电话

  学校电话:李老师13356106269

  许老师18969732988

  陈老师13587827128

  蔡老师13566128297

  灵溪学区:59888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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