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依法规范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工作,有效缓解上杭三中、四中学位紧张问题,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3】6号)和《上杭县2023年初中、小学和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杭政【2023】4号)相关要求,特制定《上杭县紫金中学2023年初中招生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招生入学热点问题,积极回应社会期盼,深化教育改革,完善招生入学政策,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不断提高教育治理水平,促进教育公平。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依法治教
(二)坚持免试入学
(三)坚持公正公开
(四)立足上杭本土,服务紫金主体
三、招生计划
招生人数:293人
四、报名办法
(一)招生信息发布
5月底,在教育局网站和学校公众号等发布《上杭县紫金中学2023年初中招生工作方案》。
(二)报名工作
1.报名条件
⑴认同紫金中学办学思想与理念并有就读意愿、能承担学校收费。
⑵已被三中、四中审核通过的临江、临城户籍小学毕业学生。
⑶符合随迁子女认定条件的紫金矿业员工直系子女。
⑷省市县规定的政策性照顾对象。
注:根据有关文件,属失信被执行人或被限制高消费人员子女不得报名,否则报名无效。
2.除优先录取对象后剩余名额招生报名时间:7月15日-16日正常上班时间。逾期不再补报。
3.报名地点:紫金中学南大门家长学校
4.报名要求:
(1)填写报名登记表。
(2)须提交《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小学毕业证书。
五、资格审查与录取
(一)优先录取对象:
1.第一类:紫金矿业集团员工(含权属企业、紫金中学教职工子女)直系子女,按报名人数的60%,由紫金中学按德智体美劳综合素质发展情况进行推选(紫金矿业集团纪委进行监督),紫金中学公示无异议后直接录取。其余未被录取且有就读意向的员工直系子女(已被三中、四中审核通过的临江、临城户籍小学毕业学生),可以参加电脑随机派位。
说明:紫金矿业集团员工子女适龄儿童(含权属企业、紫金中学教职工子女)招生条件为:2023年6月30日之前具有上杭临江、临城镇户籍或2023年6月30日之前在上杭具有合法居所(或办理了居住凭证),按规定缴交了社保(6月1日至6月15日到上杭县行政服务中心进行办理《随迁子女认定函》。
符合条件的紫金矿业员工子女在6月16日-6月25日向紫金中学提出申请(附件4),由紫金中学按规定流程录取。
2.第二类:省市县规定的政策性照顾对象。此类生源7月3日-7月4日持申请表(附件2)和相关证明材料到教育局中教股登记、审核,经审核公示无异议后直接录取。
(二)剩余生源数(293人减去第一类、第二类优先录取对象)。如报名人数少于剩余生源数,则一次性全部录取;如报名人数多于剩余生源数,则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派位结束后,一次性电脑随机多派出10人作为候补生源 。
1 | 派位时间:7月18日上午9点 |
2 | 派位地点:紫金中学学术报告厅 |
3 | 县教育局有关领导和相关股室人员、县纪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以及紫金矿业集团纪委、学校负责人全程参加并监督。 |
4 | 电脑随机派位工作结束后,现场第一时间打印,有关人员签字确认。 |
5 | 派位结束后紫金中学于当天公布预录取名单,通知相关家长。7月18日、7月19日,紫金中学组织预录取学生办理缴费等入学手续。如有正式派中的学生及家长放弃的,紫金中学于7月20日和7月21日两天,从派位候补生源10人中,按先后顺序依次补录。 |
6 |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3】6号)文件精神,对通过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办理转学严格审核,严禁违规办理转学。 |
7 | 未被紫金中学录取的学生,根据《上杭县2023年初中招生工作意见》要求,到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学校报名。 |
六、收费情况(按学年一次性收取)
1.学费:18000元/生.学年。
2.住宿费:1500元/生.学年。
3.伙食代办费:7600元 /生.学年(按实结算,多还少补)。
4.校服代办费:1800元/生(按实结算,多还少补。属三年一次性代办项目)。
5.被褥、脸盆等床上用品、生活用品:1500元/生(按实结算,多还少补。属三年一次性代办项目)。
6.自编教辅材料费600元/生.学年(按实结算,多还少补)。
7.学生平安保险200元/生.学年。
七、特别提醒
1.紫金中学属民办学校,收费标准高,要有相应的经济承受能力。
2.教学要求高,教学进度快,适合综合素质较好的学生就读。
3.适龄学生填报紫金中学志愿且被正式录取后,属学生及家长自动放弃学位的,所交费用将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八、中考中招政策
学生参加中考中招,按当年市招委会出台的招生政策为准。
九、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我校将高度重视招生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完善措施,落实责任。明确招生工作的规则要求,周密设计各个环节,严密组织实施,确保2023年招生入学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平稳有序。
2.规范招生行为。我校将按照本方案开展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县教育局核准的招生计划,不得进行不实宣传,并按省学籍管理规定,做到人籍一致。严格执行福建省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
3.强化监督纪律。县教育局和县纪委派驻纪检组将对电脑随机派位全程监督。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核实学生和家长对学校有关招生咨询情况,监督电话:0597—3833021(正常上班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