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涪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3年秋季招生入学工作的公告》的相关规定,现将绵阳市城郊小学2023年秋季招生入学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且需满足以下条件:
1、绵阳市城郊小学辖区的适龄儿童。
2、符合我区就读条件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二、绵阳市城郊小学辖区范围
(一)平政一社区——十一社区:西山东路88号、飞虹路、宇虹北街、高水南街25号、高水南街36和51号、高水南街101号、宇虹北街西段29号和69号、平政一巷。
(二)武引社区:武引后街(一环路北段40号、宇虹北街西段8-32号的双号、34-1号—34-8号、66号)。
(三)牌坊村、下龙溪村。
(四)长虹大道北段小于等于104号的双号。
(五)高水南街16号—26号的双号、58号。
(六)高水南街11号—37号的单号。
(七)高水中街8号—12号的双号。
(八)跃进路北段19—89号的单号
三、招生时间
2023年5月20日—6月20日
四、招生办法
1、绵阳市城郊小学辖区适龄儿童
家长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申报学位,填写相关信息,按要求上传相关资料:(1)户口簿;(2)出生医学证;(3)房产证明(不动产权证、房产证、购房备案合同任意一项和个人房屋信息查询记录)。乡镇和村改居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只需提供户口簿。
2、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申报随迁子女学位,填写相关信息,按要求上传以下资料:(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子女的户口簿;(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绵阳城区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绵阳城区依法取得的工商营业执照,或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证明;(3)截至2023年4月30日,当年在绵阳城区连续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满3个月的证明;(4)截至2023年4月30日,在我区居住满半年及以上且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明(居住证或房产证明)。审核合格后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学位。
五、办理程序
(一)网上报名
所有适龄儿童少年须通过“四川省基础教育招生升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线上报名登记。报名登记时,家长可使用手机微信搜索“川教通”,关注公众号后,根据提示查询招生政策、招生方式、所属学区、报名时间、所需材料、招生结果及其它相关事宜;也可下载“川教通”APP,或使用电脑端登录www.sczwfw.gov.cn(“一网通办”)进行报名登记。
(二)资料审核
1、绵阳市城郊小学辖区适龄儿童:5月20日---6月20日(工作日内),带上所需资料到绵阳市城郊小学三楼教导处进行审核办理。
2、随迁子女:5月20日---6月20日(工作日内),带上所需资料到涪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咨询服务点(花园南街64-6号、金菊街33-13号)进行办理。
(三)学位发布
绵阳市城郊小学辖区学生、随迁子女学位审核合格后,系统会统一发布录取信息,家长可在系统中看到录取结果。
(四)学位确认
所有取得学位的适龄儿童,家长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到学校通过报名系统扫码报到,确认学位。学位一经确认,不能更改。绵阳市城郊小学学位确认时间为7月20日—7月21日。
家长未在规定时间确认学位,视为自动放弃。自动放弃转公学校学位的,不得参加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共享学位摇号。自动放弃民办学校学位的,不得参加公办学校共享学位摇号。放弃转公学校学位或民办学校学位的,只能到最初取得公办学位的学校就读。
六、其他事项
(一) | 已经在小学就读并取得学籍的学生,不能在系统中申报小学一年级学位。如果申报,报名时一经查实,取得的学位自动作废。 |
(二) | 非一年级学生转学,系统不支持。片区学生转学到所在片区学校报名并提交相关佐证资料。随迁就读转学于6月5日至6月20日到涪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咨询服务点(涪城区花园南街64——6号)填写资料并提交佐证材料。 |
(三) | 在涪城区居住的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经审核符合条件后由区教体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
(四) | 严肃报名纪律。学生提供的申报材料将由教体、公安、住建、人社等部门联合审核,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凡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名单、联系电话、服务辖区、学位申请流程详见“涪城智慧教育”网招生公告页(网址:http://bm.fce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