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教育部门关于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政策要求,我校初中部现进行分类招生工作(以下简称“分类招生”),具体事项如下:
招生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可申请入读本学校初中部:
(一)广州市番外外国语学校小学部应届毕业生(九年制学校)。
(二)广州市番外外国语学校(或广外教育集团、广州番外投资有限公司、番外外国语学校教育集团)正式教职员工(一线教育教学人员或管理人员)的适龄子女。
(三)上级规定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烈士、英模、现役军人、应急救援队伍人员、区抗疫一线医护人员、区重点企业“两高”人员等)的适龄子女。
录取顺序及方式
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学校总招生计划数,全部予以录取,剩余学位将面向社会招生;
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大于学校总招生计划数,通过电脑派位方式确定入读名单,广州市番外外国语学校不再面向社会招生。
具体安排
(一)5月7日前,完成小学部应届毕业生直升招生报名工作。
(二)5月8日上午9:00时前,公布分类招生计划数。
(三)5月8日-9日:接受符合条件学生报名。
(四)5月15日-17日:在广州市番外外国语学校网站、公众号公示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分类招生学生名单;根据报名人数决定直接录取或实施电脑派位。
(五)5月22日前:把确定录取的分类招生学生信息导入招生报名系统。
(六)5月23日-30日期间,请通过分类招生且被学校录取的学生家长注意登录“广州市民办初中报名系统”补充子女报名信息,否则会影响子女正常录取。
报名材料
(一)小学部应届毕业生:学生户口本、全国学籍表(广州市番外外国语学校统一提供);家长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
(二)内部教职工子女:学生户口本、出生证复印件、全国学籍表(小学提供);家长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工作证明复印件(在职证明、劳动合同、单位社保清单等)。
(三)教育优待人员子女需向市、区分管职能部门提出入学申请,由分管职能部门根据政策审核并直接下达入读名单。
温馨提示
(一)通过分类招生且被广州市番外外国语学校录取的学生,不能再参加其他民办学校招生报名,请家长慎重选择是否报读。
(二)5月23日-30日期间,请通过分类招生且被广州市番外外国语学校录取的学生家长注意登录“广州市民办初中报名系统”补充子女报名信息,否则会影响子女正常录取。
(三)收费标准:学费40000元/学期,住宿费3500元/学期,膳食费及其它代收费据实收取。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 020-31195966 |
夏老师 | 18122175562(微信同号) |
张老师 | 18148762527(微信同号) |
刘老师 | 18122177702(微信同号) |
网站地址 | www.gwpyfls.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