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本校实际,现就2023年中科院上海实验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公开透明原则。本校及时向社会公布初中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与家庭、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通过学校网站公告、微信公众号、网上“校园开放日”等形式,向区域内学生告知招生政策、招生入学具体工作事项及所需提供的证件,推广应用“一网通办”电子证照。按时向小学升入初中的学生发放“入学告知书”,作为入学的凭证。
(二)公平公正原则。应用“一网通办”网站(zwdt.sh.gov.cn)和“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shrxbm.edu.sh.gov.cn),实施招生入学工作规范管理。本校按照区教育局确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接收适龄学生入学。实施均衡分班,不举办各类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不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及按照测试成绩分班。本校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本校不招收计划外学生,及无学籍材料的学生。
二、领导小组
为了使我校2023年的招生工作规范、有序,特成立由校长室领导的“中科院上海实验学校2023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校的招生工作,由教学处具体负责入学报名信息登记复验工作,做好符合入学条件学生的材料审核整理工作,确保适龄学生规范入学。
领导小组:
组长:夏红梅
组员:刘宏佳、王亮、孙兰兰、高远
工作小组:
组长:孙兰兰
组员:高远、滕会敏、蔡丹、张碧云
三、招生对象
1.符合嘉定区义务教育入学条件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1)人户一致的学生
本区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户口簿户主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且持有相应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的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在2023年4月24日前经现就读小学审验核实户口簿、相应的房地产权证。根据“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安排学生入学。当对口报名人数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数时,安排就近入学;当对口报名人数超过本校招生计划数时,按照学生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出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区教育局从2020年起对本校实施“五年限一”政策,具体为:同一居住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胎除外),为保持政策延续性,该办法逐年过渡到位。2023年申请入学的同一居住地址未安排对口入学须满三年,依次类推,直至满五年。
区教育局从2024年起本校实施对口学区入户年限规定。具体为:申请2024年入学的适龄学生户籍迁入时间须满一年(至2024年8月31日满一年),申请2025年入学的适龄学生户籍迁入时间须满两年(至2025年8月31日满两年),依次类推,直至满三年。本校如果当年度人户一致学生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按学生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入学。
(2)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学生
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须在2023年4月24日前将户口簿及廉租房相关证明等提交现就读小学审验,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安排就近入学。
(3)申请“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学生
本市户籍的小学五年级学生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在本区申请跨区居住地入学,凭本区《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截止日为2023年4月24日,以下简称《回执》),到《回执》上居住地所属街镇办理入学登记手续。本区户籍的学生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跨街镇居住地入学,须凭居住地所属街镇的《回执》(截止日为2023年4月24日)与居住地址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到《回执》上居住地所属街镇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同一街镇内不接受“人户分离”申请。跨区、跨街镇“人户分离”的学生,根据《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和学生的入学实施细则》统筹安排。
本区其他寄放户口(含集体户口)的学生,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4)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本市户籍学生
目前在本市外区就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如持有本区户籍或持有本区《回执》或居住本区配住廉租房,确需到本区就读初中,家长须在4月24日前向现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就读小学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目前在本区就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如持有本市外区户籍或《回执》,可选择到户籍或《回执》所在区就读初中,也可按照本区相关规定申请继续就读。家长须在4月24日前决定就读去向,在现就读小学办理相关就读申请。选择到户籍或《回执》所在区就读初中的,由现就读小学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户籍(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5)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学生
在本区就读小学五年级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选择在本区接受初中教育的,在原就读小学完成学籍信息核对和确认工作,截止日为4月24日。信息核对和确认时须提供户口簿、学生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有关政策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在外省市就读的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五年级学生,如需在本区申请就读初中(六年级),4月24日前,通过指定方式办理入学信息登记,获取《上海市初中入学信息登记表》。区教育局将根据学生居住地所属的街镇统筹安排入学。
2.符合嘉定区义务教育入学条件的中国科学院上海分院所属嘉定区内研究院的职工子女。
四、招生计划
学校2023学年招收6个班,班额不超过50人。
五、学区划片范围
菊园新区“城北路-陈家山路-和硕路以西、环城路-清河路-沪宜公路-练祁河以北、霍城路以东、胜竹(西)路以南”的地区。
在菊园新区规划内公建配套学校开办之前,菊园新区辖区内“霍城路以西-练祁河以北-沈海高速以东-胜竹西路以南”的地区,暂时列为中科院上海实验学校(初中部)的招生区域。
六、学校验证安排
8月15日前,学校组织初中入学报名复验,完成通知书发放。
注意事项:
本市户籍学生报名时,须复验户口簿和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等。
登记居住地入学就读的,还须复验《回执》或廉租房相关证明等。;
非本市户籍学生报名时,须核查户口簿、学生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和房地产权证等,以及学生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
七、招生入学工作咨询电话、监督举报电话及相关信息平台
咨询电话:69900256(学校)
八、学校承诺
学校承诺,在招生过程中均衡分班。不开设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不招收无学籍学生;不组织报名或变相报名,不举行任何形式的测试、测评、面试、面谈或调查,不收任何学生的简历等材料;招生录取不与任何教育培训机构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