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睢宁县教育局《关于提高我县民办学校收费标准的函》(睢教函〔2023〕2号)。为确保民办教育可持续健康稳定发展,规范民办学校的收费行为,保障民办学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我局按照《江苏省定价目录》(苏价规〔2017〕10号)、《江苏省民办中小学校收费管理办法》(苏发改规发〔2022〕7号)等文件规定,依据8所民办学校成本,参照周边学校收费情况,结合我县实际,对8所民办学校学费及住宿费标准拟调整方案如下:
此次拟调整方案中考虑各民办学校发展规划、教学教育质量、社会承受能力、市场供需等因素。
学校名称 | 学段 | 拟定收费标准 (元/生/学期) |
睢宁县新世纪中学 | 初中 | 3900 |
住宿 | 440 | |
睢宁县宁海学校 | 初中 | 3700 |
住宿 | 430 | |
高中 | 4600 | |
睢宁县菁华学校 | 初中 | 3500 |
住宿 | 320 | |
睢宁县春晖中学 | 初中 | 3100 |
住宿 | 300 | |
睢宁县敬一中学 | 初中 | 3200 |
住宿 | 300 | |
睢宁县汇文中学 | 初中 | 3200 |
住宿 | 300 | |
睢宁县文华中学 | 初中 | 3200 |
住宿 | 400 | |
高中 | 4200 | |
睢宁县树人中学 | 高中 | 4000 |
住宿 | 410 |
二、定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4.《江苏省价格条例》;
5.《江苏省定价目录》(苏价规〔2017〕10号);
6.《江苏省民办中小学校收费管理办法》(苏发改规发〔2022〕7号)。
三、相关要求
根据《江苏省民办中小学校收费管理办法》(苏发改规发〔2022〕7号)文规定:新标准自2023年9月1日起执行,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