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国龙外国语学校:
报来《桂林市国龙外国语学校关于核定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发改收费规〔2019〕1145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你校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学费
初中和高中学费收费标准最高限价为14500元/生。期。
二、住宿费
4人间公寓式学生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最高限价为2000元/生。期,6人间公寓式学生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最高限价为1400元/生。期。住宿费收费标准中含供水、供电定额标准(水定额5吨/人。月,电定额5度/人。月),实际用电、用水量超出定额的,超出部分的水电费按发展改革部门规定的价格计收。
三、学校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收费时使用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自觉接受市场监管部门和税务部门的监督检查。其他有关事项按照(桂发改收费规〔2019〕1145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本批复自2022年秋季学期起学费和住宿费均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执行,有效期5年。请提前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确保收费政策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