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生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将公开、公平、公正作为招生入学工作的基本价值取向,全面推行“阳光招生”,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招生文件精神,加强招生信息公开,完善录取工作机制,接受社会监督,切实保障招生入学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2、增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信息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进行查询?
答: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查询:
(一)增城区人民政府官网(每年4月底公布当年招生工作方案);
(二)关注“增城教育之窗”微信公众号;
(三)“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http://zs.gzeducms.cn);
(四)各教育指导中心发布的招生信息(各教育指导中心在4月底或5月初会公布各镇街的招生工作方案,可以查询各学校的招生范围);
(五)可向各教育指导中心咨询相关信息。
增城区各镇街招生工作咨询电话和地址
3、怎样界定“人户一致”?
答: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所能提供的实际居住有效文书资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协议、宅基地使用证、集资房证明、拆迁协议等)地址一致。其中提供房产的,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拥有该房产50%以上(含50%)份额。
适龄儿童的父母没有房产(在广州市范围内没有房产),使用三代以内直系亲属房产申请入学的,房产权属为祖父母全权所有或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全权(100%)共有。申请学生户籍地址与三代以内直系亲属房产地址相同的,按“人户一致”“免试就近入学”原则进行安排学位。
用于小学入学登记的实际居住地有效文书资料为2022年5月1日后取得的家庭,该住宅单元需满足无以往业主小孩在对口地段小学在读一至六年级(同一家庭适龄儿童申请入学的除外)。用于初中入学登记的实际居住地有效文书资料为2022年5月1日后取得的家庭,该住宅单元需满足无以往业主的小孩在对口地段初中在读七至九年级(同一家庭适龄儿童申请入学的除外)。
4、户口迁移是否有时间的规定,落户多久才行?
答:原则上要在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前完成户口迁移,并取得户口本原件。
5、增城区内集体户,可以报读公办小学吗?
答:可以。
6、广州市户籍非“人户一致”如何入读公办学校?
答:具有广州市户籍“人户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各镇街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保证“人户一致”学生学位的基础上,可以实际居住地为主,接受其报名,在学位允许的情况下可为其统筹安排学位。统筹安排学位,并非确保入读地段对口学校,凡符合统筹安排条件的学生,将根据对口学校及周边学校剩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学位。
7、非广州市户籍适龄儿童在增城区入读公办学校方式
答:有以下四种方式:
(一)符合条件的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学生,按《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申请入学。
(二)符合条件的增城区重点企业员工子女,按《广州市增城区重点企业来穗管理、技术人才及重要员工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申请入学,申请时间和条件详询区企业服务局。
(三)符合条件的港澳居民随迁子女(或持证儿童少年),按《关于做好港澳居民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申请入学,具体内容可在增城区人民政府网站查阅。
(四)符合积分入学条件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按《增城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申请入学,积分入学时间表及申报指南将后续公布,详见增城区人民政府网相关信息。
8、积分入学申请流程
答:(一)按照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的通知》(穗府规〔2021〕7号)及其实施细则的精神和市的统一部署,申请人须(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登录“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https://djf.lsj.gz.gov.cn/bjfpublic/login)先申报且核定积分后才能申请积分入学等公共服务。未取得广州市核定积分分值或正进行积分调整、异议的,暂不能提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申请。
(二)申请人获得市级核定积分并符合条件的,再进行入学申请。申请人登录“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后,点击“积分制入学申请”再点击“增城区”或登录“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c.gov.cn/)“服务→教育服务→积分入学”进入“增城区积分制入学系统”进行网上申请,按要求注册并填写随迁子女信息、申请入学镇街、入学年级、监护关系、合法稳定住所地址(上传必要的佐证材料)等基本信息。积分达到对应镇街入围资格线的进行填报志愿。系统将根据申请人的积分和志愿进行电脑派位。
9、申请积分入学的条件是什么?
答:(一)非广州市户籍在广州市居住的内地居民;(二)持有在广州市办理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满1年(“满1年”须连续计算,计算居住证年限的截止时间为当年8月31日);(三)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其当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尚未入学、拟于当年入读小学一年级,或当年小学毕业、拟升读初中一年级;(四)申请人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系统”已有核定积分。
符合上述条件的,可通过计算积分方式为其适龄子女申请入读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
10、积分入学的申请时间是?
答:一般是在每年的5月份进行申请。积分入学分为“积分申请”和“入学申请”两个步骤,时间跨度较长,不要忽略任何一个步骤。需要参加今年积分入学的家长们记得要先在广州市积分系统申请核定积分,才能申请在我区参加积分入学。
11、我是来穗人员,没有广州市户籍,我的小孩目前在增城区就读公办小学六年级,如何报读增城区公办初中?
答:小孩属于来穗人员随迁子女,需要参加积分入学才能申请增城区公办初中学位(符合广州市政策性照顾条件的除外)。
12、参加积分入学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答:需要提供如下材料:
(一)个人申请市级积分材料:请按照广州市积分制服务管理指标体系及分值、指标认定及申请材料一览表相关要求,并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上传。
(二)申请积分入学材料:申请人随迁子女户口簿(首页和个人页)、随迁子女出生证,积分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首页和个人页);若使用积分申请人配偶合法稳定住所,请再提供配偶身份证(正反面)、结婚证等,并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在增城区积分制入学系统上传;合法稳定住所请提供以下其一材料:①自购或自建房产请上传房产证、购房合同等材料;②居住出租屋,须提供住宅类出租屋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③居住用人单位宿舍,须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居住证明、单位宿舍产权证明(包括房产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其它合法权属证明)、劳动合同,且居住证明与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须一致,居住证明要有经办人姓名、电话、单位公章和地址。
13、小孩是广州市户籍,可以同时报读公办和民办学校吗?
答:可以,公、民办学校报名系统是独立的两个系统,但决定就读学校后,要告知放弃学位的学校。
14、增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延缓入学流程是什么?
答:具有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等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镇街教育指导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并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延缓入学期满时,应即入学。
15、如何报读我区民办学校?
答:(一)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点击“民办小学报名(或民办初中报名)”按要求填写学生相关信息,完成报名信息采集工作。
(二)报名系统根据民办学校招生区域、学生有关信息(包括学籍、户籍地址、居住证地址等信息)自动匹配符合条件的学校供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选择报名,可填报1至2个平行志愿。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学生家庭,可向拟报名的民办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提供网上报名服务。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报名时应充分了解民办学校办学条件、收费标准等情况。
16、民办学校如何录取?
答:(一)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直接录取。民办学校在“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向拟录取的新生发出预录取通知,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收到预录取通知后完成网上确认程序,民办学校直接确认录取名单。
(二)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派位录取,电脑派位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电脑派位结束后,区教育局主动公布电脑派位结果。
17、民办学校的直升的规则是什么?
答:(一)幼升小。民办幼儿园、民办中小学校为同一举办者或同一教育集团举办,且为同一法定代表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民办非企业登记证或工商营业执照(营利性)为准〕,可采用直升方式招生。民办幼儿园毕业的适龄儿童可通过自愿报读方式直升民办小学。若直升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电脑派位,确定录取名单。
小区配套民办小学同时办有符合同一举办者或同一教育集团举办,且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幼儿园的,优先招收本小区住宅业主子女入学后,仍有剩余学位的,才可以通过幼儿园直升方式招收非本小区住宅业主子女。幼儿园直升需符合至少近两年在本园就读,即至少以中班为起点入园(以幼儿园学籍或入园缴费凭证为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幼儿园毕业生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直接录取;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幼儿园毕业生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电脑派位,确定录取名单。
(二)小升初。属于九年制或十二年制的民办初中招生时,首先通过直升或电脑派位方式招收自愿报读本校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学校按直升方式招收自愿报读本校初中的小学毕业生,报读人数小于学校招生计划,实行直接录取,剩余的招生计划对外公开招生。符合直升条件的报读人数大于招生计划,通过电脑派位录取。小升初直升要求小学毕业生近三年(即四至六年级)连续在本校就读。
小区配套的九年制或十二年制民办初中完成自愿报读本校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后,招生计划有剩余的,原则上优先招收本小区的住宅业主子女入学,如果报读的小区住宅业主子女(非直升)人数小于剩余学位数,实行直接录取。如果报读人数超过剩余招生计划,则实行电脑派位录取。电脑派位后仍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对外公开招生。
18、是否购买了学区房或小区代建学校的楼盘就一定可以入读该学校?
答:不是。购买了学区房或有小区代建学校的楼盘业主适龄儿童还是要根据“人户一致”的原则安排公办学位,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的业主适龄儿童,由镇街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公办学位,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需通过电脑派位确定录取名单。具有广州市户籍“人户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各镇街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保证“人户一致”学生学位的基础上,可以实际居住地为主,接受其报名,在学位允许的情况下可为其统筹安排学位,具体细则由各镇街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非广州市户籍的适龄儿童,按照《增城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细则》的规定,通过积分制方式申请入读公办学校起始年级,达到积分入学录取分数线的申请人适龄儿童,由镇街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公办学位,未达到积分入学录取分数线的申请人适龄儿童则不安排公办学位。我区新开办的公办学校在开办当年,只招起始年级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