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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眉县小学、初中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2024-07-18 17:34:51
来源:小升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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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做好2024年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落实教育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有关要求,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陕西省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实施方案》(陕教基一办〔2024〕10号)、《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办〔2024〕11号)和宝鸡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宝鸡市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方案〉的通知》(宝市教发〔2024〕120号)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招生工作责任

  眉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实行“市级统筹,以县为主,属地管理”的工作机制。县教体局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统筹全县教育资源,合理划分学区,完善招生方案,规范工作流程,保障招生公平。各义务段学校、镇(街)教育组要按照县局要求,负责本校或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具体规划、组织实施、信息公开、学籍管理,严格控制“大校额、大班额”。各义务教育学校要统筹安排,认真做好政策宣传、登记审核、注册报到等工作。

  二、确保适龄儿童入学

  (一)依法保障入学权益。凡202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由县教体局督导股批准。严禁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各镇(街)教育组、学校要严格落实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各学校要与学区内村组、社区加强联系,精准掌握服务区域适龄儿童少年信息,确保适龄儿童应入尽入,严防出现辍学、失学。

  (二)保障随迁子女入学。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要求,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

  (三)分类安置残疾儿童。县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和特殊教育学校要根据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意见,对全县残疾儿童提出教育安置意见,做到“一生一案”。对具备学习能力能够到普通学校就读的,优先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对残疾程度较重,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残疾程度严重,不能到校就读的,就近安排学校进行送教上门或通过远程教育的方式,切实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四)落实教育优待规定。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我县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依据有关规定落实义务教育优待政策。妥善做好脱贫家庭、易地扶贫搬迁群众等特殊群体子女及孤儿入学工作。统筹做好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外籍和港澳台侨学生入学工作。

  三、全面落实阳光招生

  (一)优化招生政策。各义务段学校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近年来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招生政策,明确招生时间、学区划分、招生流程和招生管理等工作要求,并及时向社会公布。鼓励各校积极推进多孩子女同校就读,方便家长接送孩子。

  (二)科学划分学区。县教体局坚持免试就近原则,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根据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和规模、行政区划、交通状况等因素,划定每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片区。起始年级严禁产生大班额,鼓励有条件的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小学学区划定遵循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实行划片招生(具体划片安排见附件

  2);初中学区实行对口直升入学办法,学区内小学生全部升入对口初中。进城务工人员初中段就学子女由学校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原则及学校学位情况审核接收。(具体划片安排见附件3)。

  (三)优化招生流程。各义务教育学校要优化报名登记、递交证明材料、审核相关资质等程序,加快推进高效办成教育入学“一件事”。

  1.报名。学生家长在规定时间(具体时间另行公告)登录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平台,按照学区范围选择就读学校,准确提交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及家长(法定监护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等信息。每名适龄儿童少年只能填报1所学校。

  2.审核。各义务教育学校要优化审核程序,根据家长填报信息及招生平台关联信息,及时确定录取对象。要列出需提供的入学证明材料清单,并提前告知家长。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随迁子女在户籍地无人监护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

  3.报到。报名、审核工作结束后,由各义务教育学校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原则,根据报名人数和学位资源,统筹安排适龄儿童少年有序入学,及时将录取结果通知家长,确保“应入尽入”。各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执行学籍管理规定,在开学后一个月内完成新生学籍注册工作。要充分利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加强日常监管,严格实行“人籍一致、籍随人走”,强化新生学籍建立工作各环节审核,确保学籍注册与招生录取、实际就读一致,严禁“空挂学籍”、违规建立学籍、无本校学籍实际就读等行为。

  四、严肃招生工作纪律

  (一)坚持公开透明。县局将建立招生范围、招生结果公示制度。各义务段学校要通过微信公众号、校园公示栏等多种方式开展政策宣传,及时公布招生方案、学区划分、招生流程、审核条件、时间安排等政策规定,加强主要政策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解读工作,让社会和家长广泛知晓,合理引导社会预期。要积极宣传推广招生工作典型经验,对不实招生信息要主动发声、及时辟谣、释疑解惑,维护良好的招生入学秩序。

  (二)落实“十项严禁”。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以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全面落实阳光招生各项纪律要求。要对照《教育部普通中小学招生“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建立招生工作负面清单,完善强化工作举措,确保阳光招生各项任务落实落地,取得实效。

  (三)严格执纪问责。县教体局将不断完善招生管理办法,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县局和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将通过明察暗访、专项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督查,对顶风违纪的学校及责任人从严查处,对监管不力、失职失责的人员追究相应责任,情节特别严重的按干部隶属关系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查处。

  眉县教体局义务段招生举报电话:5548562

  附件:

  眉县义务教育小学段学区划分表

  眉县义务教育初中段学区划分表

2024年眉县小升初招生学区划片范围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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