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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营山县小学、初中招生入学最新政策解读

2024-07-11 09:21:00
来源:小升初网  

2024年营山县小学、初中招生入学最新政策解读.jpg

  一、政策解读

  温馨提示:凡涉及孩子入学、学校招生等重要政策和信息要以县教体局发布的招生公告为准。不轻信任何非官方发布的招生信息,不与任何学校或机构签订与招生入学有关的承诺书、协议书,不轻信任何个人和机构等声称代理招生、有偿招生等信息,不要为孩子选择违规途径入学。

  问题1.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制定的依据?

  答:依据《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南市教体办〔2024〕2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营山县实际制定。

  问题2.今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办法?

  答:今年营山县义务教育招生统一使用“四川省招生升学信息管理系统”实施招生,全面实行“统一网上报名、统一资格审核、统一平台录取、统一信息公开、统一学籍注册”五个统一。

  问题3.不通过“全省招生系统”报名有什么后果?

  答:今年城区义务教育新生入学实行学位申请,凡申请在城区公、民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全省招生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每名适龄儿童、少年只能申请一个学位。凡未在规定时间网上报名的,将根据城区学位余缺情况进行统筹安排;凡未通过“全省招生系统”的招生均属无效招生,不予注册学籍。

  问题4.如何在网上进行新生入学报名?

  答:新生入学报名均通过“四川省招生升学信息管理系统”(地址:http://bigapp.scedu.net/)进行。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手机微信关注“川教通”,或在手机应用商店下载并安装“川教通”APP,选择对应学段进入升招报名系统,运用学生身份信息注册,绑定家长手机号码,正确选择报名学校,填报相关信息并完成佐证材料上传。对于不具备线上办理能力的学生家长,可到现就读小学(或幼儿园)申请提供报名服务。

  问题5.家长需要记住哪些重要时间节点?

  答:一是网上报名。7月4日-7月15日,学生家长利用手机登录“全省招生系统”,完成新生网上报名工作。二是资格审核。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和乡镇义务教育学校:在7月18日前,完成小一、初一资格审验。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7月22日-7月26日,学生家长按短信通知,分批次、分时间段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验。

  问题6.今年城区新生入学网上报名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答:小学一年级新生:202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且有城区户籍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自有住房且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符合就读条件的经商、务工等随迁子女;优抚对象子女及其他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

  初中一年级新生:2024年完成小学6年义务教育,且有城区户籍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自有住房且实际居住的小学毕业生;符合就读条件的经商、务工等随迁子女;优抚对象子女及其他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

  问题7.今年新生网上报名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答:(一)基本材料:学生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预防接种证明(仅小一新生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在不能直接证明学生与户主关系时提供)。

  (二)佐证材料:按入学类别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A.户籍类:学生有城区户籍,提供户口簿。

  B.购房类:学生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购房,已办理房产证的,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未办理房产证的,提供县房管局备案的正式购房合同、正式税务发票、入住证明(水、电、气等正式发票中的一种)。

  C.拆迁安置类: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属于城区拆迁安置户,提供拆迁安置协议、安置还房证明或安置地点证明。

  D.外来(进城)经商类:提供父母至少一方在县城一年以上(2023年9月1日前,下同)的工商营业执照、租房合同、派出所提供的居住证明。

  E.外来(进城)务工类:提供父母至少一方在营山县劳动人社部门备案一年以上的劳动用工合同、父母至少一方在营山县社保机构连续缴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相关证明及缴费凭证、租房合同、派出所提供的居住证明。

  F.优待对象类: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消防救援人员、高层次人才、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人员、进藏干部职工等群体子女入学,根据实际类别,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G.其他类: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证明、公(廉)租房合同备案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

  问题8.父母在县城内购买了住房就一定具备入学资格吗?

  答:不一定。县城购房入学的基本条件是: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有自有住房且实际居住。如果仅签订购房合同,但还没有正式交付使用的,不符合入学条件。实际入住证明为水、电、气等正式发票。

  问题9.能使用自购的商铺产权证(合同)申请学位吗?

  答:不能。购房用途必须是住宅,不能是商铺、厂房、仓库、车库、办公等用途。

  问题10.因购房贷款,房屋产权证被抵押,可以网上报名吗?

  答:可以。上传正式购房合同或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盖鲜章)、抵押贷款协议及贷款凭证原件和复印件(不含民间借贷)。

  问题11.如何知晓现场审验的时间和地点?

  答:在入学资格审验期间,“全省招生系统”会分批次、分时间段给学生家长的绑定电话发送短消息,学生家长在收到短信通知后,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按短信通知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验。如果审验工作已经结束都还没有收到短消息,请电话咨询县教体局教育股,电话:0817-8213854。如果收到短消息后,不按短信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到现场审验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学位申请。

  问题12.如何理解义务教育“就近入学”?

  答:城区招生区域是依据各学校的招生计划和生源分布情况,以街道、河流、铁路为界,科学、合理划定。鉴于一些地方人口分布和学校布局具有不均匀性、街区形状具有不规则性,招生政策中的“就近入学”只能是“相对就近”,并不意味着“直线距离最近”。

  问题13.按照片区划分,我的孩子应该在A校入学,可选择到B校吗?

  答:不可以。营山县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严格按照“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实施招生,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均可填辖区内学校,禁止违规跨区域招收择校生、借读生。

  问题14.网上报名提供虚假材料可能面临的风险?

  答:“全省招生系统”招生平台已与公安、自然资源以及人社部门的户籍、房产、社保等数据信息关联,家长(法定监护人)在系统中填报的信息务必真实、准确,否则系统不予通过,不被审核学校录取。

  问题15.如何审验网上报名信息,确定适龄儿童、少年的就读学校?

  答:一是学生家长在收到招生系统平台的通知后,持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按通知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验。二是县教体局成立由教育、纪检、学校共同组成招生资格验审小组,负责对申报就读城区学校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审验,招生学校不再进行复审。三是凡通过审验的,可进入录取状态查询;凡未通过审验的,根据未通过原因,在规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提交报名申请,再次进入审核程序。四是根据审验结果,形成正式招生名册,在8月31日前,招生学校按照招生名册完成新生报名入学工作。

  问题16.“现场审验学校”是否就是录取学校?

  答:不是。为方便家长验审资料,县教体局设立了多个审验点,现场审验学校仅代表“审验点”,不代表录取学校。

  问题17.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政策适用于转学吗?

  答:不适用。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条件只适用于义务教育(学段)起始年级,非起始年级不适用。转学时只能到班额小、有学位的学校入学。

  问题18.申请到县外学校就读学生需要哪些条件?

  答:根据《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中小学生异地入学的实施意见》(南市教体办〔2023〕14号)文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可向市外或市内跨县(市、区)申请学位。

  1.随迁子女:学生监护人赴异地务工、经商的,提供其所在地暂住证(或居住证)及务工合同、工资流水、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2.工作调动:学生监护人工作调动到异地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境外(边疆)务工:学生监护人根据上级安排支援边疆、赴国(境)外工作等特殊原因需异地投亲靠友借读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县(市、区)外户籍:提供拟就读地户籍证明材料;

  5.购买住房:提供拟就读地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符合条件的学生,7月20日前,填报《南充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异地入学申请表》,并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县教体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向拟就读地教体局申请学位。对不符合异地入学条件,违规到县外就读的学生,不办理学籍转接。

  义务教育招生政策最终解释权归营山县教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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