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教育厅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实施方案》(鲁教基函〔2024〕21号)和《高青县2024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高教体发〔2024〕4号)文件要求,结合高青县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民办学校招生计划
1.高青双语学校:
小学一年级招收6个班,每班44人,共264人,学制五年。
初中一年级招收5个班,每班50人,共250人(其中小学部218人,剩余计划32人面向全县招生),学制四年。
2.高青燕园学校:
小学一年级招收2个班,每班45人,共90人,学制五年。
初中一年级招收3个班,每班50人,共150人,学制四年。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相关文件要求,自2022年起高青县民办学校初始年级无公办教师任教,任课教师由民办学校自聘。
二、报名时间及办法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2日—7月14日
2.报名办法:学生家长通过“爱山东”APP进入“义务教育招生”,选择“淄博市高青县”,选择1所民办学校进行报名登记。
三、录取时间及办法
1.录取时间:统一录取时间为7月18日。
2.录取流程: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2日-7月14日。
(2)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数时,录取全部学生。
(3)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学校,采用电脑派位的办法录取学生。电脑派位时间为7月18日。民办学校电脑派位工作统一委托公证机构进行,同时邀请由民办学校领导、报名家长代表和民办学校教师代表、纪检、公证、媒体等代表参与各民办学校招生录取全过程监督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家长代表由公证处从报名人员中随机抽取,并通知相关人员。电脑派位具体流程在现场派位时向代表公开公布。
(4)7月18日电脑派位结束后,学校当场公布录取名单并在在校园公示栏公示。
(5)7月19日前,学校将录取结果通知到每位学生家长。学生根据学校要求于7月20日-21日到校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录取资格。未报到学生空出的计划和高层次人才子女剩余计划,由学校根据学校实际从未录取的报名学生中安排补录。
(6)7月21日,学校将最后录取名单加盖学校公章、校长签字后报县教体局基础教育科。
四、工作要求
(一)各民办学校严格按照县教体局审核同意的招生计划在规定范围内接收适龄儿童少年,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招生计划,不得超计划招生。
(二)各民办学校要及时公布学校招生计划、招生简章、师资情况、办学条件、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报名须知、咨询方式等信息,便于家长及学生了解。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招生宣传,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学生及家长,严禁违规承诺,夸大宣传。
(三)各民办学校严禁采用笔试方式选拔生源,严禁通过举办培训班或与其他社会教育机构合作选拔学生,严禁把各种“奥赛”等内容纳入学生考察内容,严禁违反招生程序招收学生或超计划安排学生,严格按照录取结果注册学籍。
(四)对于违规招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不良后果的民办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削减其当年高中招生指标生分配名额、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
(五)民办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全程接受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监督。
民办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高青双语学校小学部:0533-7286167
高青双语学校初中部:0533-7286157
高青燕园学校小学部:0533-2388009
高青燕园学校初中部:0533-2388008
县教育和体育局咨询电话:0533-6973642
县教育和体育局监督举报电话:0533-6973608
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电话:6966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