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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西安市阎良区(航空基地)小学、初中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2024-06-26 09:58:01
来源:小升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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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教基厅函〔2024〕11号)、《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市教发〔2024〕67号)要求,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促进教育公平,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收义务教育的权利,现就西安市阎良区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坚持免试就近入学。严格遵守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测试面试;严禁将各类文化课考试结果、培训证书以及学科竞赛成绩、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参考或依据。公办学校按照学区划分就近入学。义务教育学校不得组织特长生招生。

  (二)坚持计划管理。按照教育部规定的班额标准和学校办学规模、办学条件,科学核定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规范编班,不得出现“超标准班额”(小学45人以上、初中50人以上)。

  (三)坚持阳光招生。落实阳光招生专项行动要求,严禁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关联的“捐资助学款”“共建费”等;严禁以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四)坚持控辍保学。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落实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严禁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

  二、小学入学

  (一)招生对象

  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阎良区户籍适龄儿童、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适龄儿童因身体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学区学校提出书面申请(附医院诊断证明、病例、相关单据等资料),经社区(村委)、街办批准后,由对应学区学校报区教育局备案。

  (二)学区划分

  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根据辖区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和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坚持相对就近,相对稳定的原则,为每所小学科学合理划定学区范围(见附件1)。航空基地辖区学校学区在阎良区教育局指导下由航空基地学校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划定,妥善解决交叉区域适龄儿童入学问题,做到学区服务范围全覆盖。

  (三)信息发布

  6月25日,通过阎良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西安航空基地管委会官网、阎良教育微信公众号、航空基地教育之窗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西安市阎良区教育局关于做好阎良区(航空基地)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含学区划分方案)《阎良区(航空基地)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日程安排》

  (见附件2)。各小学制定本学校招生入学实施方案,向社会公布招生对象、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时间安排等。

  (四)信息采集

  各小学要规范入学证明材料,按照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对提供的入学证明材料要列出清单,并提前告知家长。落实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不得要求提供学前教育经历、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随迁子女在户籍地无人监护等证明材料。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

  (五)信息审核

  小学入学登记前须接受信息审核。信息审核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由阎良区(航空基地)设立审核点组织实施。

  1.填写登记表。学生及其家长登录阎良区政府门户网站、西安航空基地管委会官网(http://caib.xa.gov.cn/)或西安市教育局门户网站、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网址:http://www.xaywjy.com)(以下简称“招生平台”)及其微信公众号(xaywjy)自行下载并填写《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以下简称“信息审核登记表”见附件3)。

  2.审核登记。7月12日9:00至7月25日17:00为西安市阎良区小学招生入学信息审核时间。阎良区小学审核点设在各学区学校和指定审核点,采取分类审核登记。航空基地小学审核点设在基地各学区学校(基地第二小学信息审核点设在航空基地第一中学)。

  阎良区分类审核登记办法:

  (1)阎良区户籍适龄儿童。7月12日至7月14日,由其家长持全家户口簿、房产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身份证、《信息审核登记表》到其户籍对应学区学校进行入学信息审核。

  (2)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见附件4)。7月15日至7月16日,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准入类学生,由其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相关材料到指定审核点(城区:小学在迎宾小学;街办:在居住地对应学校)进行入学信息审核。

  (3)辖区内集体户落户人员适龄子女。7月15日至7月16日,家庭已购房的家长持户籍卡、房产证明、身份证,未购房的持户籍卡、无房证明、身份证、租房合同等材料到指定审核点(城区:小学在迎宾小学;街办:在居住地对应学校)进行入学信息审核。

  (4)辖区内拆迁户适龄子女。7月15日至7月16日,家长持全家户口簿、房屋拆迁协议、房产证明(租房提供无房证明、租房合同)等材料到其户籍对应学区学校(基地在航空基地第一小学)进行入学信息审核。

  (5)随迁子女。7月17日至7月18日,非西安市户籍,父母在西安市阎良区居住、就业,申请在西安市阎良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随迁子女,由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居住、就业、户籍”等材料(具体内容见附件5)到指定审核点(城区:小学在聚宝小学、新华小学;街办:在居住地对应学校)进行入学信息审核,并填写《阎良区义务教育新生入学学位统筹安排意愿征询书》(见附件6)。西安市鄠邑区、蓝田县、周至县户籍随迁子女由其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户籍证明及能表明在阎良区有合法稳定居住、就业等材料,到指定审核点(城区:小学在聚宝小学、新华小学;街办:在居住地对应学校;基地在航空基地第一小学)进行入学信息审核,并填写《阎良区义务教育新生入学学位统筹安排意愿征询书》(见附件6)。西安市其他区县、开发区户籍的交叉就业人员,其子女在户籍所在地进行入学信息审核。

  3.领取报名条。学生入学信息审核通过后,取得《西安市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登记报名告知书及报名条》(以下简称《报名条》)。确定在公办学校就读的,不再进行网上报名。

  4.信息报送。各小学审核点7月26日前将登记的学生信息统一造册报区教育局。区教育局联合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局、公安阎良分局、资源规划分局、各相关街办和社区(村委)进行审核。航空基地辖区学校学生信息审核工作具体由航空基地学校管理服务中心负责。

  (六)小学入学办法

  1.先安排阎良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学生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分布、学位供给等情况,按照“提前摸底、公布学位、公开规则、参考意愿、相对就近、统筹兜底”的原则,结合分类登记办法,依据落户时间、户口类型、居住类型等情况,参考家长意愿,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其他学生入学。学区内“户房一致”学生人数超过学校可提供学位数,按照户籍迁入时间排序,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2.以下情况不作为就近入学依据:

  购房:学生父母在阎良区(航空基地)购房但未落户籍的。

  挂户:与户主为非直系亲属关系的。

  假户籍:伪造虚假户籍的。

  凡提供虚假证件一经查实,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适龄儿童到其真实户籍所在地登记入学。

  3.未被区外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安排到对应学区学校,对应学区学校若无空余学位,统筹安排到其他学校入学。

  4.学校在学位允许的条件下,接收多孩子女同校就读,帮助解决家长接送不便的问题。

  5.发放入学通知书。8月5日前各小学为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6.学位认定。8月7日前学生及其家长持入学通知书到为其提供小学学位的学校办理认定学位手续,逾期未认定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保留学位。

  7.后续新生入学。错过信息审核登记时间且符合西安市阎良区小学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招生入学接待中心进行信息审核登记。区教育局依据空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三、初中入学

  (一)招生对象

  具有阎良区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二)学区划分

  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根据辖区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和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坚持相对就近,相对稳定的原则,为每所初中科学合理划定学区范围(见附件1)。航空基地辖区学校学区在阎良区教育局指导下由航空基地学校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划定,妥善解决交叉区域学生入学问题,做到学区服务范围全覆盖。

  (三)信息发布

  6月25日,通过阎良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西安航空基地管委会官网、阎良教育微信公众号、航空基地教育之窗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西安市阎良区教育局关于做好阎良区(航空基地)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含学区划分方案)《阎良区(航空基地)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日程安排》(见附件2)。各初中制定本学校招生入学实施方案,向社会公布招生对象、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时间安排等。

  (四)信息采集

  各初中要规范入学证明材料,按照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对提供的入学证明材料要列出清单,并提前告知家长。落实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不得要求提供随迁子女在户籍地无人监护等证明材料。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五)信息审核

  初中入学登记前须接受信息审核。信息审核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由阎良区(航空基地)设立审核点组织实施。

  1.填写登记表。学生及其家长登录阎良区政府门户网站、西安航空基地管委会官网(http://caib.xa.gov.cn/)或西安市教育局门户网站、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网址:http://www.xaywjy.com)(以下简称“招生平台”)及其微信公众号(xaywjy)自行下载并填写《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以下简称“信息审核登记表”见附件3)。

  2.审核登记。7月12日9:00至7月25日17:00为西安市阎良区初中学校招生入学信息审核时间。阎良区初中审核点设在各学区学校和指定审核点,采取分类审核登记。航空基地初中审核点设在基地一中。

  阎良区分类审核登记办法:

  (1)阎良区户籍学生。7月12日至7月14日,由其家长持全家户口簿、房产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身份证、《信息审核登记表》到其户籍对应学区学校进行入学信息审核。

  (2)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见附件4)。7月15日至7月16日,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准入类学生,由其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相关材料到指定审核点(城区:初中在六三O中学;街办:在居住地对应学校)进行入学信息审核。

  (3)辖区内集体户落户人员适龄子女。7月15日至7月16日,家庭已购房的家长持户籍卡、房产证明、身份证,未购房的持户籍卡、无房证明、身份证、租房合同等材料到指定审核点(城区:初中在六三O中学;街办:在居住地对应学校)进行入学信息审核。

  (4)辖区内拆迁户适龄子女。7月15日至7月16日,家长持全家户口簿、房屋拆迁协议、房产证明(租房提供无房证明、租房合同)等材料到其户籍对应学区学校进行入学信息审核。

  (5)随迁子女。7月17日至7月18日,非西安市户籍,父母在西安市阎良区居住、就业,申请在西安市阎良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随迁子女,由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居住、就业、户籍”等材料(具体内容见附件5)到指定审核点(城区:初中在阎良一中;街办:在居住地对应学校)进行入学信息审核,并填写《阎良区义务教育新生入学学位统筹安排意愿征询书》(见附件6)。西安市鄠邑区、蓝田县、周至县户籍随迁子女由其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户籍证明及能表明在阎良区有合法稳定居住、就业等材料,到指定审核点(城区:初中在阎良一中;

  街办:在居住地对应学校)进行入学信息审核,并填写《阎良区义务教育新生入学学位统筹安排意愿征询书》(见附件6)。西安市其他区县、开发区户籍的交叉就业人员,其子女在户籍所在地进行入学信息审核。

  3.领取报名条。学生入学信息审核通过后,取得《西安市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登记报名告知书及报名条》(以下简称《报名条》)。确定在公办学校就读的,不再进行网上报名。

  4.信息报送。各初中审核点7月26日前将登记的学生信息

  统一造册报区教育局。区教育局联合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局、公安阎良分局、资源规划分局、各相关街办和社区(村委)进行审核。航空基地辖区学校学生信息审核工作具体由航空基地学校管理服务中心负责。

  (六)初中入学办法

  1.先安排阎良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学生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分布、学位供给等情况,按照“提前摸底、公布学位、公开规则、参考意愿、相对就近、统筹兜底”的原则,结合分类登记办法,依据落户时间、户口类型、居住类型等情况,参考家长意愿,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其他学生入学。学区内“户房一致”学生人数超过学校可提供学位数,按照户籍迁入时间排序,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2.以下情况不作为就近入学依据:

  购房:学生父母在阎良区(航空基地)购房但未落户籍的。

  挂户:与户主为非直系亲属关系的。

  假户籍:伪造虚假户籍的。

  凡提供虚假证件一经查实,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学生到其真实户籍所在地登记入学。

  3.未被区外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安排到对应学区学校,对应学区学校若无空余学位,统筹安排到其他学校入学。

  4.学校在学位允许的条件下,接收多孩子女同校就读,帮助解决家长接送不便的问题。

  5.发放入学通知书。8月5日前各初中为符合条件的学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6.学位认定。8月7日前学生及其家长持入学通知书到为其提供学位的学校办理认定学位手续,逾期未认定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保留学位。

  7.后续新生入学。错过信息审核登记时间且符合西安市阎良区初中入学条件的学生,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招生入学接待中心进行信息审核登记。区教育局依据空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四、特殊群体入学

  (一)残疾儿童少年入学。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纳入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根据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意见,对具备学习能力能够到普通学校就读的,优先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对残疾程度较重,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残疾程度严重,不能到校就读的,就近安排学校进行送教上门或通过远程教育的方式,切实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随迁子女入学。随迁子女入学按照“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入学政策,在指定审核点审核登记后,统筹安排入学。先统筹安排有居住证且购房的人员子女,再统筹安排有居住证且租房的人员子女。

  西安市其他区县、开发区户籍的交叉就业人员,其子女在户籍所在地登记入学。

  (三)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入学。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落实义务教育优待政策。对长期从事地质勘探等野外工作人员委托本市监护人照顾的适龄子女,留学归国创业人员适龄子女,长期患重病人员和失去监护子女能力的残疾人委托本市监护人照顾的适龄子女,华侨适龄子女,香港、澳门和台湾籍适龄儿童少年,外籍人员适龄子女等,保障接受义务教育。

  (四)其他群体入学。在阎良区(航空基地)居住的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由阎良区教育局(航空基地学校管理服务中心)统筹安排入学;公共租赁住房(合同期内)承租人适龄子女,由阎良区教育局(航空基地学校管理服务中心)按政策分类统筹安排入学。切实保障孤儿、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入学,寄宿制学校要优先安排留守儿童住宿。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国家和我省、我市招生入学相关要求,履行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主体责任、组织责任和管理责任。加强招生政策宣传解读,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对不实招生信息主动发声、及时辟谣,释疑解惑。成立阎良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专班,统一组织实施招生入学工作,及时研究并妥善处理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热点难点问题。

  (二)明确工作职责。区教育局具体负责西安市阎良区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的政策制定、学区划分、入学信息审核、入学通知书发放等工作;区委组织部负责A、B、C类高层次人才初审上报,并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人才子女就学、人才安居等政策进行宣传;区人社局负责地区优秀人才、实用储备人才认定工作;区住建局、资源规划分局配合做好房产信息的审核;区市场监管局负责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审核;区行政审批局负责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审核;公安分局负责户籍和居住证信息的审核;各街办负责指导社区(村委会)做好居住信息的审核,宣传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航空基地学校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航空基地辖区范围内的招生入学工作。

  (三)严格工作要求。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有关要求,发挥招生入学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建立学校“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制定学校工作实施细则,签订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承诺书,精准、有序做好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西安市阎良区在荆山小学设立招生入学接待协调中心(咨询电话:86862196);航空基地学校管理服务中心在航空科技大厦5楼E11室设立航空基地招生入学接待协调中心(咨询电话:89082238),解答政策,协调问题,回应群众诉求。各学校设立招生入学咨询电话(见附件7),专人负责政策解释工作,及时汇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四)建立预警制度。建立健全招生入学工作预警机制,各街办摸清辖区6—15岁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底数,切实履行控辍保学责任,建立户籍人口数据信息与区教育局共享机制。区教育局加强对学龄人口、随迁子女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发现新增适龄人口导致区域或学校学位供给紧张时,提前采取应对措施,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合理引导家长预期。

  (五)严肃招生纪律。严格落实教育部招生“十项严禁”纪律及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要求。畅通举报及申诉渠道,设立招生入学监督举报电话:86866060,加大违规招生行为的曝光力度,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实行全区教育系统教职工不打招呼、不说情、不干预招生入学工作承诺制。将规范招生行为纳入对学校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六)严格执纪问责。严格执行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和招生结果公示制度,完善违规招生查处及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负面清单(附件8)的行为严肃处理,对存在违规招生的学校及责任人从严查处。对于风险摸排不彻底,应急处置不及时,影响正常招生秩序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七)严格学籍管理。学生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后,学校要及时为其建立学籍档案。落实“人籍一致、籍随人走”的学籍管理要求,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及违规借读等现象。不得为违规招收的学生建立学籍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建立学籍检查制度,采用定期检查、随机抽查、交叉检查等方式开展督导检查,确保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

  (八)加强政策宣传。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解读和宣传。各幼儿园、小学以班级为单位召开毕业年级学生家长会精准宣传招生入学政策。初中学校向学生及家长宣传普通高中定向生有关政策规定。义务教育学校要通过线上或线下“校园开放日”活动,向学区内学生及家长展示学校办学理念、师资水平、办学特色;要大力宣传西安市阎良区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成效和群众身边的新优质学校,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享有公平优质的义务教育创造条件,共同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附件:

  阎良区(航空基地)2024年小升初学区划分一览表

  阎良区(航空基地)2024年小学学区划分一览表

  阎良区(航空基地)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日程安排

  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

  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一览表

  随迁子女入学材料具体内容

  阎良区义务教育新生入学学位统筹安排意愿征询书

  阎良区(航空基地)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咨询电话

  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负面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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