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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连江县小升初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2024-06-22 14:47:56
来源:小升初网  

2024年连江县小升初招生入学最新政策.jpg

  一、招生对象

  连江县辖区小学的毕业班学生及要求回连江县录取的符合回连升学条件的县外小学毕业班学生。

  二、招生程序

  1.报名办法。①在我县小学就读的毕业生于6月24日前在就读小学报名,报名时应向学校提交户口簿等相关材料核验,学校统一组织报名登记;②要求回连江县录取的符合回连升学条件的县外小学毕业班学生,应在就读地参加毕业考试后,于7月1日-5日持居民户口簿(凤城镇户籍的还须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和学生档案等相关材料向县教育局初教科报名(报名地点设县教师进修校附属小学);③初招报名及审核工作由各小学负责。

  2.录取工作。公民办学校实行同步招生,依次执行:①连江一中初中部摇号录取;②民办初中摇号录取;③连江华侨中学招收少数民族生;④其他公办中学初中部招生。

  符合报名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可同时兼报不同序次志愿。若已被前一志愿录取,则不再参加余下志愿的录取;未被录取的学生可继续参加后续序次的招生,直至录取。

  三、升学办法

  1.对口升学。农村公办初中(贵安新天地片区除外)招生工作实行中小学相对就近对口升学办法,农村公办小学毕业班学生按初招对口方案(表3)安排公办初中升学。在农村公办小学就读的随迁子女均按初招对口方案安排升学。

  2.划片升学。①城区公办四所初中(教师进修学校附属中学、文笔中学、黄如论中学、连江一中鲤鱼山分校)招生工作实行按“两证”划片(表4)升学的办法;户籍在片内但不符合片内生条件的,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2021年1月1日以后在我县城区登记户籍但无法提供父母(或祖父母)住宅相关证件的,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本县内公办学校就读。②贵安新天地片区学校招生工作实行划片升学。黄如论中学贵安学校招收户籍关系在潘渡镇仁山村、坡西村、东雁村和贵安新天地片区芳园路西北面贵安新天地商品房内的小学毕业生;连江一中贵安分校招收户籍关系在潘渡镇溪利村、塘坂村、高岳村和贵安新天地片区芳园路东南面贵安新天地商品房内的小学毕业生;贵安新天地片区学校招生采取查验“两证”(居民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下同)的办法招收符合政策规定的小学毕业生。因特殊原因导致未及时办理户籍迁移,2024年秋季父(母)持有贵安新天地商品房100%产权(以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为准)的小学毕业生,可以先安排入学,于2025年春季入学前将小学毕业生户籍迁入贵安新天地。自2020年8月1日起,贵安新天地片区商品房有学龄儿童入读的,9年内不再接收同一产权地址的其他学龄儿童入学(学龄儿童户籍在同一家庭户口簿除外)。

  3.回原籍升学。户籍在我县但在我县以外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如申请回户籍所在地升初中,应在就读地参加毕业考试后,于7月1日-5日持居民户口簿(凤城镇户籍的还须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和学生档案等相关材料向县教育局初教科报名(报名地点设县教师进修校附属小学)。以下三类连江县户籍但户籍地与学籍地不一致的毕业班学生若要求回户籍所在地升初中,属农村户籍的按片区小学对口的初中入学,属城区户籍的按“升学办法”第2点规定安排升学:①户籍在连江县某个乡镇但在县内另一个乡镇小学就读的;②户籍在连江县但在民办小学就读的;③户籍在连江县但在连江县以外小学就读的。

  4.民办小学毕业班学生回公办初中升学。民办小学毕业班学生若回公办初中升学,属县内户籍的按“升学办法”第1点或第3点规定安排升学,属县外户籍的按“升学办法”第1点规定安排升学。

  5.留城生升学。户籍不在我县凤城镇、敖江镇,现在我县城区九所公办小学[实小、二实小、三实小、附小、二附小、三附小(少数民族生对口升学)、文笔小学、鲤鱼山小学、温泉小学,下同]就读且具有学籍(生籍一致)的小学毕业班学生,如需在城区公办初中就读,由家长向毕业小学提出申请,经县教育局批准后,予以统筹安排升学。

  6.特殊群体升学。不在我县城区九所公办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班学生,属《连江县2024年小学招生工作意见》(附件1)第三点中规定对象且需在我县公办初中就读的,由家长或监护人向县教育局提出申请,按有关政策规定予以统筹安排升学。

  7.外籍儿童升学。不在我县城区九所公办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班学生,属《连江县2024年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第四点中规定对象且需在我县公办初中就读的,由家长或监护人向县教育局提出申请,按有关政策规定予以统筹安排升学。

  8.连江华侨中学招收少数民族学生。为促进少数民族教育事业发展,连江华侨中学除优先招收三附小少数民族学生外,继续面向全县招收农村户籍少数民族小学毕业生进城就学。6月25日0时-6月28日24时,我县农村户籍少数民族小学毕业的学生,通过“连江招生”微信小程序填报志愿;7月1日0时-7月5日24时,外地回连升学的我县农村户籍少数民族小学毕业生,通过“连江招生”微信小程序填报志愿。

  9.连江一中初中部招生。①报名条件。凡持有凤城镇及温泉社区、温麻社区、鲤鱼山社区户籍且其父母(或祖父母)持有相应住宅100%产权的“两证齐全”小学毕业生(含符合《连江县2024年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第三点中规定对象的),均可报名参与连江一中初中部摇号录取。②招生计划数及分配。2024年初一年级计划招生新生300名。教师进修学校附属中学、文笔中学、黄如论中学、连江一中鲤鱼山分校等四个片区根据本片区内符合条件的生源数量,按比例分配连江一中初中部的招生计划(名额)。③招生办法。上述四个片区内符合条件且有报名连江一中初中部的小学毕业生在本片区招生计划内录取;若本片区报名人数未超过本片区连江一中初中部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录取,剩余学额在摇号前按其余片区符合条件的生源数量比例分配剩余学额;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则实行公开摇号随机录取;摇号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做到公开、公平、公正。④招生程序。6月25日0时-6月28日24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在我县小学毕业的学生,通过“连江招生”微信小程序填报志愿;外地回连升学的小学毕业生,7月1日0时-7月5日24时通过“连江招生”微信小程序填报志愿,7月12日本片区报名人数未超过本片区招生计划数的完成第一轮招生,7月15日本片区报名人数超过本片区招生计划数的进行摇号招生。

  10.民办初中招生。严格按照《福建省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实施方案》执行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全面落实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规模“只减不增”任务。全县各民办初中按照压减后的招生计划实施招生工作。

  ①招生办法。民办初中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除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教育优待照顾对象可单列录取外,所有报名人员实行摇号随机录取。民办九年或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毕业生原则上应按学生或家长意愿优先直升本校初中部,本校初中部招生容量不足的,采取随机派位方式录取;小学部毕业生录取后仍有剩余计划面向外校招生的,按第点规定录取。填报民办初中志愿没有被民办初中录取的毕业生,按初招对口方案或划片方案升学。通过摇号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原则上不得申请退档,因特殊原因确实需要申请退档的,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退档手续需在公办校对口招生前办理。摇号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②招生程序。6月25日0时-6月28日24时,我县小学毕业的学生通过“连江招生”微信小程序填报两个民办中学志愿;县外回连升学的小学毕业生,7月1日0时-7月5日24时,通过“连江招生”微信小程序填报志愿。7月16日第一志愿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完成第一志愿的招生。7月19日第一志愿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初中摇号招生;已完成第一志愿录取但尚有招生计划余额的民办学校,视第二志愿报名人数招生(存在两种情况:①第二志愿报名人数未超过剩余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录取;②第二志愿人数超过剩余招生计划数的摇号录取)。

  11.回外地升学注意事项。回连江县以外户籍地升学的学生档案(密封)一律由学生家长签收带走。福州市内需跨县(市)区回户籍地升学的学生领取学生档案的程序如下: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开具介绍信;‚毕业学校凭介绍信将档案交学生家长;ƒ学校造册注明学生去向,让学生家长签收,介绍信附后留底备查作为学生去向的依据。

  四、其他事项

  1.各小学应将初中招生工作意见传达到每位小学毕业生和家长,确保学生及家长熟悉招生程序,了解相关政策。

  2.严禁初中校擅自招收未经县教育局审批的学生,违者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3.严禁公民办学校违规开展招生宣传活动、干扰学生及家长填报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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