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初招对象
晋安区初中招生对象为晋安区小学毕业班学生及要求回晋安区录取的符合回晋安区升学条件的晋安区外小学毕业班学生。
二、初招程序
(一)报名办法
1.晋安区小学毕业班学生于6月14日-18日在就读小学报名,报名时应向学校提交户口簿等材料核验,并留复印件存入档案,学校统一组织报名登记。
2.要求回晋安区录取的符合回晋安区升学条件的晋安区外小学毕业班学生按本办法公布的报名时间和要求报名登记。
(二)录取批次
初招录取分批次进行,招生先后顺序依次为:
1.福州外国语学校外语班、福州十中艺术特色班、福州艺术学校招生;
2.民办初中招生;
3.部分通过摇号招生的公办学校摇号招生;
4.其他公办中学招生。
不同批次志愿可兼报。填报志愿但未被录取的学生可继续参加初招后续批次的招生。已被录取又要求退档的毕业生原则上由学籍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就读。同时被上述第三批次两所及以上公办校摇号录取的学生,由家长自主选择一所学校录取,学校不再组织补录。初招录取后按照每班总人数、学生男女比例等均衡原则,在“榕教之窗”系统完成均衡编班。
三、录取办法
(一)对口升学
初中招生工作实行中小学相对就近对口升学办法,公办小学毕业班学生按初招对口方案安排公办初中升学。对口初中不具备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资格的,外籍学生由区安排在经备案的具有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资格的学校。
(二)回原籍升学
1.以下四类户籍在五城区但户籍地与学籍地不一致的毕业班学生若要求回户籍所在地升初中,“两证”(居民户口簿和住宅用途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比照小学招生办法片内生界定,下同)统一的安排在片区小学对口的初中入学(回福州实小、井大小学招生片原籍录取的学生安排福州十九中入学);“两证”不统一的由户籍所在区安排初中入学。
①户籍在鼓楼区、台江区及仓山、晋安两区城区片,但在仓山、晋安两区农村片小学或马尾区小学就读的;
②户籍在仓山、晋安两区农村片或马尾区,但在鼓楼区、台江区及仓山、晋安两区城区片小学就读的;
③户籍在五城区,但在民办小学就读的;
④户籍在晋安区,但在五城区以外小学就读的。
户籍在晋安区但在五城区以外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班学生,如申请回户籍所在地升初中,应在就读地参加毕业考试后,于7月15日(双休日除外)之前持“两证”和学生档案回户籍所在区教育局报名。需开具介绍信的由房产持证人于6月下旬携带户口簿、房产证到区教育局初教科招生点开具;若有填报民办中学志愿的,应最迟于6月底前递交“两证”(原件现场审核,复印件复核)和学生档案材料。
2.允许符合福州金山中学、福州四中桔园洲中学、福州格致中学鼓山校区、福州江南水都中学、福州四十中金山分校、仓山区金港湾实验学校、福州四十中凤岗里分校、福州三中晋安校区、清华附中福州学校、福州高级中学(初中部)、福州市象峰学校二部(初中部)、福州市横屿学校(初中部)、等十二所新办校对口小学片内生条件的五城区其他小学毕业班学生,回相应的新办校升学。
因福州金山中学、福州四中桔园洲中学、福州格致中学鼓山校区、福州江南水都中学生源爆满,且其对口小学已配套完毕,自2020年6月8日起,因新购买上述学校对口小学片内房产(不含已签订房产交易合同并办理网上备案但未取得产权证)而符合片内生条件的五城区其他小学毕业生,不再允许回相应的新办校升学。因福州三中晋安校区生源爆满,自2024年1月29日起,新取得福州三中晋安校区对口小学片内二手房产(不含已签订房产交易合同并办理网上备案但未取得产权证)而符合片内生条件的五城区其他小学毕业生,不再允许按照回新办校升学政策升入福州三中晋安校区。自2021年起,申请回清华附中福州学校升学的,按相关单位的文件精神执行。2024年起,申请回福州高级中学(初中部)升学的,按相关单位的文件精神执行。
符合十二所新办校对口小学片内生条件的回原籍申请者应填写《福州市五城区初招回新办校申请表》,于6月14日-18日(双休日除外)持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户口簿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到相应初中学校认定后,持相关材料到毕业小学所在区教育局审批。晋安区内由各小学将相应初中学校认定后的材料统一报区教育局审批。
(三)民办小学毕业班学生升学
民办小学毕业班学生由民办小学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升学。民办小学毕业生申请升入晋安区公办初中的随迁子女、需继续在城区片初中就读的留城生等报名时另需填写《福州市五区初招照顾对象审批表》并提供晋安区内学生户口簿或父母双方有效期内居住证等相关凭证核验。
如户籍在五城区,需回户籍所在地升学的,按“录取办法”第(二)点规定安排升学。
(四)政策照顾对象升学
1.台商子女按初招对口方案安排升学,也可以申请升入本区内接收台商子女的定点学校。晋安区接收台商子女的定点学校:福州格致中学鼓山校区。
台商子女的身份确认,由监护人向市台办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升学所需材料,经市台办审核后,符合条件的由市台办统一造册于7月1日之前报送市教育局办理升学手续。申请升学所需材料:父母的台胞证和台湾户籍证、营业执照(股东协议书)或聘书、能证明子女年龄和学历的证件(如户籍证、往来大陆通行证、成绩单等)。
2.因住宅被征收跨区异地安置需跨区升学的,经家长申请(附住宅征收安置协议、户口簿、居住证明材料),学籍所在区和安置地所在区教育局审批后,可由安置地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升学。
3.其他政策照顾对象按有关通知精神办理升学。
(五)福州外国语学校外语班招生
1.招生办法
福州外国语学校根据学生志愿,自主确定外语班的录取对象,只能进行相关语言类素质能力测试,不得测试其他学科知识。
2.招生程序
7月1日8:00至7月4日18:00,五城区小学毕业班学生可通过“榕教之窗”系统选报福州外国语学校外语班中的一个志愿。
7月12日,福州外国语学校外语班招生。
(六)福州十中艺术特色班招生
1.招生办法
福州十中、福建艺术职业学院组织报名学生专业技能考试,招生只能进行术科测评,不得组织文化科目考试。
2.招生程序
7月1日8:00至7月4日18:00,五城区小学毕业班学生可通过“榕教之窗”系统选报福州十中艺术特色班艺术专业的一个志愿。舞蹈表演(中国舞方向)专业代码:05991;音乐表演专业代码05992。
7月12日,福州十中艺术特色班招生。
(七)福州艺术学校招生
1.招生办法
福州艺术学校根据学生志愿,自主确定艺术专业的录取对象,只能进行术科测评,不得组织文化科目考试。
2.招生程序
7月1日8:00至7月4日18:00,五城区小学毕业班学生可通过“榕教之窗”系统选报福州艺术学校艺术专业的一个志愿。福州艺术学校戏曲表演(闽剧表演方向)专业代码:06795,舞蹈表演(民族民间舞方向)专业代码:06796,戏曲表演(器乐方向)专业代码:06797,合唱实验班专业代码:06798。
7月12日,福州艺术学校招生。
(八)福州格致中学保福校区、延安中学教育集团国光校区招生
1.招生办法
福州格致中学保福校区、延安中学教育集团国光校区分别向铜盘中学、二十二中(格致中学西洪校区)对口小学毕业生及符合回原籍升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招生。采取学生填报志愿,随机摇号确定录取对象办法。如填报志愿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则全部录取;如填报志愿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则由摇号确定录取对象。
2.招生程序
7月3日8:00-7日18:00,符合回铜盘中学、二十二中(格致中学西洪校区)升学条件的毕业生通过“榕教之窗”系统填报志愿,铜盘中学志愿代码:01071,福州格致中学保福校区志愿代码:01050,二十二中(格致中学西洪校区)志愿代码:01221,延安中学教育集团国光校区志愿代码:01064。
7月22日,部分通过摇号招生的公办校学位余额、随机号等信息。
7月23日,对填报志愿学生组织公开摇号招生,并公示摇号结果。
(九)福建师大附属中学初中部、英才中学招生
1.招生办法
福建师大附属中学初中部招收对口生源,部分学位面向学校所在地即仓山区的生源随机摇号招生;英才中学面向学校所在地仓山区的生源随机摇号招生。摇号规则为:学生填报志愿,如填报志愿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则全部录取;如填报志愿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由摇号确定录取对象。
2.招生程序
7月3日8:00-7日18:00,符合福建师大附属中学初中部、英才中学招生要求的毕业生可通过“榕教之窗”系统填报志愿,福建师大附属中学初中部志愿代码:03271,英才中学志愿代码:03631。
7月22日,公布摇号计划数、随机号等信息。
7月23日,对填报志愿学生组织公开摇号招生,并公示摇号结果。
(十)民办中学招生
1.招生范围
晋安辖区内民办初中面向晋安区小学毕业并选择在晋安区升学的小学毕业生,符合回晋安区升学条件并申请回晋安区升学的小学毕业生招生。其中,未招满的市属民办初中可跨区面向福州市区(指福州五城区及长乐区、高新区,下同)生源招生。
2.招生办法
(1)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2)民办初中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实行随机派位录取,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教育优待照顾对象可单列录取,并同样按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县(市)区学生入学需求的原则执行。(3)民办九年或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毕业生原则上应按学生或家长意愿优先直升本校初中部,本校初中部招生容量不足的,采取随机派位方式录取;小学部毕业生录取后仍有剩余计划面向外校招生的,也按照随机派位有关规定录取。(4)填报民办初中志愿没有被民办初中录取的毕业生,按生源地升学办法执行。(5)通过摇号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一般情况下不允许退档,因特殊原因确需要退档的,由生源地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就读。
3.招生程序
7月3日8:00-7月7日18:00,意向在晋安区民办初中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可通过“榕教之窗”系统填报两个民办初中志愿。第一志愿可选择晋安区的民办初中,第二志愿可选择晋安区民办初中或其他区的市属民办初中。
7月16日,第一志愿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完成第一志愿的招生。
7月17日,公布民办初中学位余额,随机号等信息。
7月18日,第一志愿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初中摇号招生;已完成第一志愿录取,但尚有招生计划余额的民办学校,视第二志愿报名人数招生(存在两种情况:1.第二志愿报名人数未超过剩余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录取;2.第二志愿人数超过剩余招生计划数的摇号录取)。
(十一)回外地升学注意事项
回五城区外升学的学生档案(密封)一律由学生家长签收带走。需跨县(市)区到外地升学的学生领取学生档案的程序如下:
到意向就读地县(市)区教育局开具介绍信;
毕业学校凭介绍信将档案交学生家长,学生家长签收;
学校留下介绍信复印件交县(市)区教育局留底备查,作为学生去向的依据。
四、初招信息查询及填报志愿办法
登陆“榕教之窗”系统,输入报名号、姓名、出生日期及初招报名表中监护人(父或母)的姓名、联系电话,即可查询小学毕业成绩、初招录取或升学信息或者填报志愿。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控辍保学。各校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强化各方责任,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确保小学毕业生百分百升入初中。
(二)坚持规范学籍管理。各初中要严格按规定及时规范办理学籍接续,切实保障学生接受义务教育。
(三)坚持招生公正公开。各小学应将市、区初招工作意见传达到位,按照教育部、教育厅有关招生入学“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加强学校招生工作监督。
六、本《办法》由晋安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福州市教育局相关文件执行。
五城区教育局咨询电话:鼓楼区87677955;台江区38105820;仓山区28058492;晋安区83991756;马尾区63190306。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