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学区招生制度
1.在益田村片区(即福强小学、全海小学、益田小学3所学校招生区域)试点大学区招生制度:
(1)居住在大学区内的学生,可在大学区内的学校中自愿选择1所作为第一志愿学校申请,根据系统提示最多选择其他5所学校作为其他志愿。
(2)按照全区统一的积分标准计算积分,选择报读原地段所属学校的积分增加10分(如属于益田小学招生地段的家庭选择报读益田小学积分将在原积分基础上增加10分,选择报读全海小学或福强小学将无法获得此加分)。
(3)按志愿先后顺序以及积分高低依次排序录取,所有志愿学校均未被录取且选择服从调剂的学生纳入全区统筹调剂(全区统筹调剂时按原积分排名)。
2.在东海片区(即深圳外国语小学、东海实验小学2所学校招生区域)试点大学区招生制度:
(1)居住在大学区内的学生,可在大学区内的学校中自愿选择1所作为第一志愿学校申请,根据系统提示最多选择其他5所学校作为其他志愿。
(2)按照全区统一的积分标准计算积分,选择报读原地段所属学校的积分增加10分(如属于深圳外国语小学招生地段的家庭选择报读深圳外国语小学积分将在原积分基础上增加10分,选择报读东海实验小学将无法获得此加分)。
(3)先按大学区内2所学校的总招生计划及原积分高低依次排序确定大学区录取积分。
(4)达到大学区录取积分的学生,按照志愿及2所学校地段积分高低依次排序录取,第一志愿学校按招生计划录满后,未被录取的学生,录取到大学区内另外1所学校。
(5)低于大学区录取积分的学生,不参与大学区内2所学校的录取。按其他志愿先后顺序及积分高低依次排序录取,所有志愿学校均未被录取且选择服从调剂的学生纳入全区统筹调剂(全区统筹调剂时按原积分排名)。
(二)共享学区招生制度
1.在福田南片区(即福田小学、福南小学、第二实验学校小学部3所学校招生区域)、福民片区〔即福民小学、皇岗创新实验学校小学部、第二实验学校(皇御苑)小学部3所学校招生区域〕、景田南片区〔即景鹏小学、荔园外国语小学(景田)2所学校招生区域〕试点共享学区招生制度:
(1)居住在共享学区内的学生,可在共享区内的学校中自愿选择1所作为第一志愿学校申请,根据系统提示最多选择其他5所学校作为其他志愿。
(2)按照全区统一的积分标准计算积分。
(3)按志愿先后顺序以及积分高低依次排序录取,所有志愿学校均未被录取且选择服从调剂的学生纳入全区统筹调剂。
2.在香梅片区〔福田区外国语学校(香蜜)、福田区实验教育集团侨香学校小学部、福田区外国语小学〕试点共享招生制度:
(1)居住在福田区实验教育集团侨香学校小学部招生地段内的学生,可选择福田区实验教育集团侨香学校小学部或福田区外国语学校(香蜜)作为第一志愿学校。
(2)居住在福田区外国语小学招生地段内的学生,先选择福田区外国语小学作为第一志愿,可选择福田区实验教育集团侨香学校小学部或福田区外国语学校(香蜜)作为提前志愿,录取时先录取提前志愿,再录取第一志愿。
(3)福田区实验教育集团侨香学校小学部及福田区外国语学校(香蜜)按照积分高低先录取各自第一志愿学生,再根据学位空余情况,按照积分高低录取福田区外国语小学提前志愿的学生。
(三)分享学区招生制度
在梅林片区(即梅香学校小学部与梅林小学、梅园小学)试点分享学区招生制度:
1.梅香学校小学部为分享学区学校,与梅林小学、梅园小学分享学区。
2.居住在梅园小学、梅林小学学区内的学生,先选择原学区学校作为第一志愿学校申请,自愿选择梅香学校小学部作为提前志愿学校申请,根据系统提示最多选择其他4所学校作为其他志愿。
3.按照全区统一的积分标准计算积分,按志愿先后顺序以及积分高低依次排序录取,所有志愿学校均未被录取且选择服从调剂的学生纳入全区统筹调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