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教基厅函〔2024〕11号)、《贵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筑教发〔2024〕29号)、《贵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在筑接受义务教育指南〉的通知》(筑教发〔2024〕14号)、《贵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阳光分班”的实施意见》(筑教发〔2024〕28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开阳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促进教育公平,结合开阳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通过“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依法有序实施开阳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招生保障
(一)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202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和小学六年级毕业生要按时接受义务教育。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暂缓入学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县教育局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暂缓入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二)依法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职责,保持控辍保学政策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及时更新适龄儿童少年就读台账,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整班移交、排查报告和疑似辍学学生劝返复学三项工作制度,强化学生到校情况日报告制度,规范运用《教育部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健全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省教育厅控辍保学劝返复学工作指南二十条》,确保不辍学不失学;对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失学辍学的,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招生原则
(一)坚持以县为主统筹管理原则。按照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管理体制,进一步强化县级实施义务教育招生主体责任的要求。在县政府的统筹安排下,县教育局制定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明确招生政策,划定学校服务范围,组织学校开展资格审查及录取等工作,确保规范招生。
(二)坚持按计划实施招生入学原则。县教育局根据各学校办学规模,综合考虑学校办学条件、标准班额、师资水平等因素,编制下达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学校按计划招生,当片区学校学位需求数超出计划招生人数时,县教育局根据教育资源分布情况将超出学位学生派位到县域内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三)坚持户籍地就近划片入学原则。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关于“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规定,户籍所在地适龄儿童、少年按“免试、就近、划片、分配”原则入学。按照户籍地就近或相对就近原则,科学划定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范围。
(四)坚持保障随迁子女入学原则。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全面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按照《开阳县保障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细则》要求,安排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到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五)坚持网上登记原则。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继续实行网上登记入学,统一实施计划招生管理。统一在“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登记网址https://yjrx.gyzkzx.cn”登记后,服从平台派位。
(六)坚持保障残疾儿童入学需求原则。积极推进融合教育,按照分类安置原则,“一生一案”做好具备接受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保障。对于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接受义务教育。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且居住在开阳县的聋哑、智障类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可凭户口簿、残疾证等到县特殊教育学校申请入学就读。对于需要专人护理、无法到校就读的采用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
(七)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政策性优抚规定,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退)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省级优才卡子女、“贵阳市人才服务绿卡”持有人子女、县域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县级招商引资企业高管人员子女、归国华侨子女、无照护能力残疾人子女等优抚对象落实教育优抚政策。
(八)保障易地扶贫搬迁户子女入学。为确保易地扶贫搬迁户适龄子女义务教育保障到位,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做好搬迁户子女入学衔接工作。
四、招生对象和实施流程
(一)招生入学对象
1.县城区域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对象
(1)有县城区域学校(园)学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2)无县城学校(园)学籍的开阳县城户籍(硒城街道、云开街道、紫兴街道办事处县城区域)的适龄儿童少年。
注:硒城街道、云开街道、紫兴街道办事处所属村小服务范围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纳入当地村小派位。
2.开阳县第四中学分校招生对象2024年开阳县域内小学六年级毕业学生。
3.乡镇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对象
(1)本乡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2)在本乡镇校(园)毕业的非本乡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4.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对象2024年开阳县域内小学六年级毕业学生。
5.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对象在开阳县县域居住的聋哑、智障类残疾适龄儿童少年。
(二)网上报名登记
1.登记时间6月11日—6月20日,每日8:00—24:00。
2.登记渠道
(1)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爽贵阳”,进入“爽贵阳”小程序,在小程序页面找到“义教入学”登记入口。
(2)直接登录“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网站,网址:https://yjrx.gyzkzx.cn。
(3)登录贵阳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guiyang.gov.cn,点击“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链接进入平台。
(4)登录贵阳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gyzkzx.cn,点击“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链接进入平台。
注:为了更好地进行网上登记,报名时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或QQ浏览器(极速模式)。
3.网上初审
登记时间内,学生信息要如实填写,如填报虚假信息将影响学生正常入学。登记完毕后的学生信息,平台将通过公安信息系统审核学生的户籍或居住证等信息。平台将学生信息进行比对筛查,比对不一致的,家长需持相关资料到县教育局核对信息,按招生流程重新派位入学。
4.实施派位及派位顺序所有符合条件入学学生均需按要求在“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登记,平台根据信息采集和比对结果实施派位。
(1)县城区域学校派位流程。优先对硒城街道、云开街道、紫兴街道户籍(除有村小外)适龄儿童、少年派位入学。网上登记人数超过片区内学校招生计划数时,按“相对就近”原则派位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
第一步:县城户籍(硒城街道、云开街道、紫兴街道办事处县城区域)学生按入学信息采集证明所提供居住地址实施派位。
第二步:在有学位情况下,对县内其他乡镇户籍跨区域就读学生入学实施派位,按产权房→无产权房→租住房顺序逐步实行。
第三步:在有学位情况下,对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按积分位次实施派位。
(2)乡镇区域学校派位流程。根据国家招生入学政策,按户籍地乡镇就读学生→跨乡镇就读学生顺序逐步实施。在有学位情况下保障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求。
(三)随迁子女积分审核
7月15日—17日,监护人持积分印证资料和《开阳县随迁子女申请入学积分表》到开阳县政务服务中心(开阳县迎宾大道1号麒龙城市广场C区)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窗口进行积分审核,经部门签字盖章后到县教育局汇总审核得分。县教育局对随迁子女积分结果进行公示。
(四)现场审核时间及流程
7月25日起,凭所收到的审核通过短信,在“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上打印现场审核表,并持所需资料,按时到审核点学校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通过后确定学位,审核未通过的由县教育局将根据教育资源分布情况按学生提供资料重新派位到县域内有空余学位学校。
1.县城学校审核:
(1)县城户籍:7月28日9:00-12:00,监护人持现场审核表、户口本、入学信息采集证明等资料到通知审核点学校进行现场审核。
(2)开阳县其他乡镇户籍:
一是产权房户。7月28日9:00-12:00,监护人持现场审核表、户口簿、房产证(或正规购房合同)、入学信息采集证明、县城小学颁发的义务教育证书到通知审核点学校现场审核。
二是无产权房户。7月28日14:00-16:00,监护人持现场审核表、户口簿、入学信息采集证明、水或电缴费证明、县城小学颁发的义务教育证书到通知审核点学校现场审核。
三是租住房户。7月29日9:00-12:00,监护人持现场审核表、户口簿、入学信息采集证明、县城小学颁发的义务教育证书到通知审核点学校现场审核。
四是随迁子女。8月2日,根据派位情况,监护人持《开阳县随迁子女申请入学积分表》等资料到通知审核点学校现场审核。
2.乡镇学校审核:
7月28日,持户口簿等资料,到通知学校现场审核。
(五)阳光分班工作
8月19日前,按照《贵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阳光分班”的实施意见》要求完成县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学生的阳光分班工作。分班结束后,学生及家长可通过“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查询学生的分班结果。8月20日前,各学校结合本校实际配齐班主任,并在8月20日—25日期间通过“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系统完成随机匹配班主任。匹配班主任结束后,系统将通过短信告知学生所在班级及班主任信息,同时学生及家长可通过“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系统查询结果。
(六)复审及入学办理工作
各义务阶段学校要做好新生入学的复审工作,组织人员对新生入学情况进行复审。各学校要严格落实网上登记入学要求,确保录取学生应登尽登,不允许开展线下录取,并严格按规定实施“阳光分班”工作,并根据网上录取复审结果办理学籍。
五、片区划分
根据开阳县城(硒城、云开、紫兴街道县城范围内)生源信息情况,县城区域学校按照街道办社区居委会网格分布情况实施划片,乡镇以属地实施划片招生,详见附件1、附件2。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