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厦门双十中学翔安校区初中部(以下简称“双十中学翔安校区”)总用地面积4798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7380平方米,现有设计办学规模共48班,按《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初级中学50人/班的标准,可提供学位2400个。
厦门市翔安区教育局依据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厦门市教育局等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工作的规定,综合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所在社区、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确定双十中学翔安校区初中实行“单校+多校”划片方式招生,具体办法如下:
(一)主片区
1.招收洪钟大道以东,浦滨路、金海路以西,金泉路以南,洞庭路以北区域“两一致”适龄儿童;
2.招收浦边社区被征地居民小组原村民直系子女。
说明:(1)当报名人数超出可提供学位时,则根据适龄儿童监护人(父亲、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的落户时间早晚顺序确定录取名单,溢出学生由家长填报志愿,按照“遵循志愿、落户优先”的原则安排到南部新城指定区域内(翔安大道以东,翔安东路以西,翔安南路以南,蓬莱路以北区域,下同)其他学校;
(2)浦边社区被征地居民小组“原村民”是指2017年8月31日(征地当年)前适龄儿童及父(母)户籍在浦边社区涉及征地居民小组并实际居住的居民。通过挂靠、寄户等方式将户籍迁入社区或上述日期前适龄儿童及父(母)户籍不在以上居民小组并实际居住的均不属于招生范畴。
(二)多校划片区域
学校完成主片区招生任务后的剩余学位,按照以下次序,采用自愿报名的方式补充生源:
1.接受洪钟大道以东,鸿翔东路以西,鸿翔北路以南,金泉路以北区域内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报名。
2.完成上述招生仍有剩余学位的前提下,面向南部新城指定区域内其他片区招收补充生源。
说明:当同一批次报名人数超出可提供学位时,则根据适龄儿童监护人(父亲、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的落户时间早晚顺序结合志愿填报顺序确定录取名单。
以上方案自2024年秋季招生开始实施,具体招生条件和报名办法等,以学校招生简章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