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做好2024年招生工作的通知》(甬教基〔2024〕103号)的文件精神,按照“划片招生、分类入学、控制班额”的工作思路,结合西店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招生原则
(一)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
(二)坚持划片招生、分类入学原则
(三)坚持优质优先、优化资源原则
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新生,即小学一年级新生和初中一年级新生。
小学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对象为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但因身体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须持有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向当地招生部门办理延缓入学登记手续,并报县教育局备案,纳入缓学管理。
具体分三类:
第1类:截至2024年5月31日,在西店镇各小学学区内,具有西店学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第2类:非西店镇各小学学区内户籍,截至2024年5月31日,其父(母)已在西店镇各小学学区内购房,并持有房产权证的适龄儿童。
第3类:新生为宁海县户籍但非西店镇各小学学区内户籍且无学区房产,截至2024年5月31日,其父(母)已在西店镇各小学学区内办厂或经商,并持有营业执照的适龄儿童,或者其父(母)已在西店镇各小学学区内务工,并持有务工单位聘用合同和单位缴纳的职工社会养老保险连续满三个月及以上的适龄儿童。
已经取得小学一年级学籍的适龄儿童,不得重读小学一年级;未达到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的儿童,不得提前入学。
初中招生对象
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具有全国统一学籍号的2024年小学毕业生,具体分三类:
第1类:在西店镇初中学区内,截至2024年5月31日,具有西店镇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第2类:非西店镇内户籍,截至2024年5月31日,父(母)已在在西店镇区域内购房,并持有房产权证的小学毕业生。
第3类:新生为宁海县户籍但非西店镇户籍且无西店镇区域内房产,截至2024年5月31日,其父(母)已在西店镇区域内办厂或经商,并持有营业执照小学毕业生,或其父(母)已在西店镇区域内单位务工,并持有务工单位聘用合同和单位缴纳的职工社会养老保险三个月以上的小学毕业生。
非宁海县户籍又无西店镇中小学学区内房产的中小学新生按《2024年宁海县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办法》进行招生。
中小学新生监护人有效证件截至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所有证件查验时都必须登记在册。
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小学入学报名时间:
5月23日上午7:30—5月27日下午22:30
初中入学报名时间:
5月28日上午7:30—6月01日下午22:30
(二)报名方法
符合西店镇入学条件、要求在西店义务段公办中、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均应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附件1)进行入学网上报名。报名有两个途径:一是监护人在手机端下载“浙里办”APP,在城市频道中搜索进入“甬有优学”应用,选择热门服务中的“义务教育入学”进行报名;二是监护人在电脑端进入浙江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nb.zjzwfw.gov.cn)搜索“义务教育入学”,选择“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点击“在线办理”进行报名。
对照报名条件选择宁海县西店镇,进入报名通道,并按照身份类别,登记信息。登记信息时,拥有多套房产的家庭,只能选择填写一处房产信息并以此作为公办学校入学的依据之一。
符合西店入学条件、要求就读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同样需要填写报名公办学校所需的入学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可以在宁海县内招生的民办学校(含2022年“公参民”转公学校)中一次性最多填报2个志愿(其中:第一志愿为必填,第二志愿为选填),以便未被民办学校录取时作为公办学校录取依据。
在宁海县内招生的民办学校有宁海县未来学校、宁波致远外国语学校、宁海县育才学校,还包含2022年“公参民”转公学校:宁海中学初中部、宁海县金阳小学。
网上报名时间结束后,登记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三)提供材料
完成网上报名时需上传相关材料,上传材料时必须以证件的原件为范本进行拍照存档上传,上传的照片要求:能清晰、正面、完整显示证件内所有的文字;证件内有内容记录的所有页面按前后顺序逐页上传;有正反面的证件要逐面上传。严禁用图像处理软件修改内容。
报名登记时要提供以下材料,其中:
第一类对象,提供户口簿、父母身份证、出生证明。
第二类对象,提供户口簿、父母身份证、出生证明、房产证。房产所有人与学生不在同一本户口本上的需提供相关亲属证明材料。
第三类对象为宁海户籍的,提供户口簿、父母身份证、出生证明。父母是经商的,需提供营业执照。父母是务工的需提供和务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入学要求时间的职工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参保人与学生不在同一本户口本上的需提供相关亲属证明材料。
第三类对象为非宁海户籍的,按照《2024年宁海县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办法》入学的,提供浙江省居住证、户口簿、父母身份证,出生证明。父母与学生不在同一本户口本上的需提供相关亲属证明材料。
初中报名登记的要提供小学毕业学校的《学生基本信息表》。
镇招生操作小组组织对报名材料进行核查,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故意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招生办法
符合西店镇中小学招生条件的学生,按顺序分批次依次录取,满额为止。按照宁海县2024年义务教育段招生工作安排,招生录取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6月27日—7月7日),做好第一类对象录取。第二阶段(7月8日—8月),第一阶段未被录取者自动进入其在招生管理系统报名时所选的招生办,进入第二阶段的招生程序。第二类、第三类、积分制入学学生按照先后批次录取。
1、符合第1类招生条件的学生,以其父母的户口簿为依据,按户籍所在地学区学校及录取顺序安排入学。
2、符合第2类招生条件的学生,以其父母的房产权证(住宅房和商住用房)为依据,按房屋所在地学区学校及录取顺序安排入学。若无房产权证但具有下列情况之一,并能提供相关材料原件的,可视作房产依据:
①房产是集体土地性质,能提供集体土地使用证或提供《宁海县西店镇农(居)民私人建房呈报表》;
②商品房未取得房产权证,能提供商品房预售合同、购房税务发票和银行购房按揭合同书的;
③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在西店镇中小学学区内并能提供房产证的。
3、符合第3类招生条件的学生,在第一类、第二类对象安排之后学区学校还有招生余额数时,按务工单位所在地学区学校及录取顺序安排入学。当该批次学生报名人数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数时,则按社保或营业执照时间排序确定录取名单,未被录取的由西店镇中小学招生操作小组统一安排到其它有空余名额的学校就读。
4、符合《居住证》积分入学招生条件的学生,在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对象安排之后学区学校还有招生余额数时,按居住证居住地学区学校及录取顺序安排入学。当该批次申请入学学生人数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数时,则按《居住证》积分高低排序确定录取名单,未被录取的由西店镇中小学招生操作小组统一安排到其它有空余名额的学校就读,满额为止。
5、中小学新生父母符合政府人才引进和招商引资等相关政策的,新生入学由西店镇招生操作小组统一安排就读学校。
6、在宁海留学回国人员随归子女,华侨归侨子女,外籍人员子女,烈军属子女,安置军人等中小学新生,由西店镇中小学招生操作小组审核批准后统一安排入学。
7、在2024年5月31日后至招生结束前期间,户籍迁入西店镇学区内的中小学新生,按非本学区生处理,其就读学校由西店镇招生操作小组视学校实际情况安排入学。
8、自愿放弃学区学校中小学一年级入学资格,就读于外地学校,后又转回学区学校的,按非本学区生处理,其就读学校由西店镇中小学招生操作小组视学校实际情况安排入学。
9.进一步优化“长幼随学”人性化服务举措,本着“自愿申请、公开公平、就便安排”原则,家长可在网上报名结束后一周内向当地招生部门书面申请兄弟姐妹就读同一所学校,提交书面申请时须同时提供兄(姐)的学生基本信息表和户口本(复印件)。符合当地招生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才能享受“长幼随学”的人性化服务。今年招生分流学校或第一、二类对象招生结束后已满额的学校原则上不安排申请就读。
新生入学名单由西店招生操作小组向社会公示5天,入学通知由录取学校发放。
学区范围:点击查看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宁海县2024义务教育段招生工作要求,成立西店镇义务教育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全镇的招生工作。成立西店镇义务段招生工作监督小组,推进阳光招生规范招生。成立西店镇义务段招生工作操作小组,努力做好网上招生的辅导、操作工作,确保招生工作有序、及时、规范推进。
(二)加强招生信息管理。坚持公开、便民原则,进一步完善招生信息公告制度,统筹做好所辖学区招生的组织、协调工作,为适龄儿童和少年报名入学提供便利。提前向社会公告招生信息,招生结束后公布新生录取名单,接受全社会监督。
(三)严把资格审核关。新生监护人根据招生对象条件提供相关预约登记,由相关职能部门对各类证件进行资格审核和实地核查。对新生监护人伪造证件或隐瞒事实的,取消新生就读对应学校资格,并报有关部门严肃查处;对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伪造证件或隐瞒事实的,报送县纪检监察部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