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瓯海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对象需提供的材料清单及核验方式安排表:
注:
1.《自有住所说明报告》《自有住所隔壁四邻证明》《瓯海区高层次人才和企业人才子女就读公办学校申请表》《瓯海区拆迁户子女入学申请表》等相关表格到“瓯海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的“入学入园招生指南”中下载。
2.现场核验对象需打印《2024年瓯海区初中(小学)新生报名表》及相关入学材料按学校或教育局通知送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核验。
2024-05-18
2024-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