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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宁波前湾新区城区公办小学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2024-05-17 11:12:24
来源:小升初网  

2024年宁波前湾新区城区公办小学招生入学最新政策.jpg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宁波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做好2024年招生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宁波前湾新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新区城区内教育事业规划,经研究,对宁波前湾新区2024年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新生招收工作作如下规定:

  一、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符合城区公办小学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虽年满6周岁但因身体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新区户籍儿童,向城区教育服务中心办理延缓入学手续。上年度已办理延缓入学的儿童,可直接登录招生系统报名。各小学不得以任何名义招收未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

  二、招生原则

  根据城区内各小学招生计划和生源分布状况,按照相对就近划片免试入学。

  三、招生办法

  宁波前湾新区中小学招生均通过网上报名。宁波前湾新区常住适龄儿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监护人通过“宁波市幼儿园入园、义务教育入学报名招生系统”(以下简称招生管理系统,网址:http://nb.zjzwfw.gov.cn)或“浙里办”APP进行入学报名。学校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按下列先后顺序录取(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和其父母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取得时间,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

  第一批: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以父母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为依据认定)三者一致,均在义务段学校施教区的;

  第二批:适龄儿童户籍自出生之日起申报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户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户籍和住房(以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为依据认定)均在义务段学校施教区的;

  第三批: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户籍一致,都在义务段学校施教区内,而无相应房产的;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户籍一致,都在义务段学校施教区内,但同一套房子内已有其他家庭的孩子在城区公办小学就读的,视同无相应房产;

  第四批:适龄儿童父母在义务段学校施教区内有房产(以父母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为依据认定)而无户籍,且同一套房子内无其他家庭的孩子在城区公办小学就读。

  适龄儿童报名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会如数录取;报名人数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数时,则按第一、二、三、四批次依次招生。

  A.先招收第一批次适龄儿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学校按照户籍获得时间或户籍迁入本学区时间为先后顺序实施招生。未能录取的适龄儿童由城区教育服务中心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

  B.招收第一批次适龄儿童后,学校有剩余学位,则依次招收第二、第三批次适龄儿童。当招收上一批次后学校尚有剩余学位而不能全部招收下批次时,学校可以按照户籍获得时间或户籍迁入本学区时间为先后顺序实施招生。

  C.学校招收第三批次适龄儿童后尚有剩余学位的,按照父母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取得的时间先后顺序实施招生(同一套房子内无其他家庭的孩子在城区公办小学就读)。超出学额部分由城区教育服务中心统筹安排。

  四、施教区划分:点击查看

  五、网上报名及报到注册办法

  报名时间:2024年5月23日—5月27日(逾期不再受理)

  1.监护人可以电脑端进入浙江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nb.zjzwfw.gov.cn),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也可以在手机端下载“浙里办”APP并实名注册,搜索进入“甬有优学”应用,选择热门服务中的“义务教育入学”进行报名:选择“前湾新区”后,进入“城区板块”入口,按照身份类别,登记信息并登录后进行报名。系统开放时间段为每天7:30—22:30。

  需要上传的资料有:

  (1)户口簿;

  (2)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限住宅房,且须父母完全产权);

  (3)出生证;

  (4)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如父母不在同一户籍的提供结婚证等)。

  5月26—27日在城区教育服务中心(世纪城实验小学北校区二楼)设置报名业务咨询服务点,可以指导网上报名有困难的家长进行网上报名操作。

  网上报名后,学校进行审核、录取,录取结果将会以短信或电话等形式通知家长。

  审核后需线上或现场补交材料的,会以短信或电话形式告知家长,线上或现场补交材料时间、地点以各校通知为准。

  2.符合《关于做好宁波前湾新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第六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学生请随带材料到城区教育服务中心进行报名。

  3.报到注册:

  报到时间、地点、随带材料等信息与录取结果一并通知。

  六、其他

  1.常住户籍儿童中去年未入学但已办延缓入学手续的适龄儿童均按今年划分的学区学校报名入学,未办延缓入学手续的适龄儿童由城区教育服务中心统一安排。今年应入学的适龄儿童,无正当理由不入学或未到城区教育服务中心办理延缓入学手续的,将依法追究其父母或其监护人的责任。其以后的入学由城区教育服务中心根据各校招生余缺情况统一安排。

  2.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户籍由外地迁入城区或户籍在外地的未入学儿童,持《户口簿》及迁入前原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延缓入学证明到城区教育服务中心备案后报名。已在其他学校读过一年级者,不得借故离开原学校去另一所学校重新就读。

  3.当年已由民办学校或其他小学录取的新生,不再安排入学。自愿放弃施教区学校入学资格,就读于民办学校或施教区外学校以后又想转回施教区学校的,不再视其为本施教区学生,由城区教育服务中心统一安排就读。

  4.适龄儿童的家长提供的所有证件资料必须真实,若有虚假,一经查实,不予录取。

  本招生办法由城区教育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世纪城实验小学:82353202、82353207;

  滨海小学:82373688、82373699;

  海韵小学:23452829、23452831;

  观塘湖小学:82353608、82353618;

  海真学校:82358327。

2024年宁波前湾新区公办小学施教区划分范围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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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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