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4年南充市义务教育招生的原则是什么?
主要体现在“四个坚持”,一是坚持“就近入学”。各县(市、区)根据辖区内学校布局、学位情况和适龄儿童人数,划定招生范围,推进就近入学全覆盖。二是坚持“免试入学”,严禁以任何考试或测评方式选拔学生、以各类竞赛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三是坚持“公民同招”,公办、民办学校实行同步招生,所有招生纳入“全省招生系统”统一管理。四是坚持“属地管理”。“以县为主”组织开展招生工作。
2、今年的招生对象是什么?
1.一年级:招收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截止出生日期2018年8月31日(含)。
2.七年级:招收2024年的小学毕业生。
3、招生的依据和方式是怎样的呢?
公办中小学以户籍为主要依据,小学划片就近入学,初中采取单校划片、多校划片等方式进行招生。鼓励多孩子女同校就读。
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不得招收南充市外户籍学生。
4、特殊群体入学如何保障?
1.残疾儿童少年。由户籍所在地教科体局统筹安排入学,鼓励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
2.优待对象子女。按教育优待政策执行。
5月30日前,相关单位向市或县教育主管部门提交资料。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并安置入学。
3.异地入学对象。
(1)南充市学生到市外或市内跨县(市、区)申请学位,须符合随迁子女、工作调动、境外(边疆)务工、县(市、区)外户籍、购买住房等五项条件之一,并于7月20日前提交申请材料。
(2)外市学生来南充市就读按照县(市、区)招生办法执行。
具体要求详见《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异地入学工作的通知》(南市教体办〔2023〕14号)。
5、招生日程如何安排?
日期 | 具体流程 |
6月1日—30日 | 市内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全省招生系统”报名。 |
7月1日—10日 | 审核申报民办学位的学生信息,家长确认。 |
7月1日—15日 | 审核申报公办学位的学生信息,家长确认。 |
7月16日—20日 | 异地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就读地学位。 |
7月25日前 | 县(市、区)统筹安排异地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学位。 |
7月30日前 | 学校公布录取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