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结合叙永县的实际情况,现将叙永县2024年城区初中一年级招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
叙永二中:12个班,660人;永宁中学:12个班,660人;城郊中学:12个班,660人。合计:36个班,1980人。
二、招生对象
(一)县城小学毕业生。
(二)其他符合政策类型小学毕业生。
1.工作类:在城区小学招生范围内行政、事业单位正式职工子女。
2.优抚对象适龄儿童。
3.具备“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条件的购房户、进城务工及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三、招生办法
(一)网报信息
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家长)通过登录“四川省基础教育招生升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或者下载“川教通APP”进行学生信息采集、网上报名登记。
(二)网报信息所需资料
1.叙永县城区小学毕业生:户口簿原件(户口簿首页+法定监护人页+报名学生本人页或学生出生医学证明)。拍照上传。
2.城区小学招生范围内行政、事业单位正式职工子女:(1)户口簿原件(户口簿首页+法定监护人页+报名学生本人页或学生出生医学证明);(2)职工入职介绍信(或调动通知)原件。拍照上传。
3.优抚对象适龄儿童:(1)户口簿原件(户口簿首页+法定监护人页+报名学生本人页或学生出生医学证明);(2)居住证等证明材料原件;(3)烈士证、军人证等相关优抚证明材料原件。拍照上传。
4.城镇企业职工、务工人员子女:(1)户口簿原件(户口簿首页+法定监护人页+报名学生本人页或学生出生医学证明);(2)法定监护人与城镇企业、务工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3)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证原件(2024年4月30日前城镇企业、务工单位为法定务工人员购买连续4个月及以上)。拍照上传。
5.外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1)户口簿原件(户口簿首页+法定监护人页+报名学生本人页或学生出生医学证明);(2)法定监护人在叙永县城区内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3)2024年4月30日前连续4个月及以上纳税证明或免税证明原件。拍照上传。
6.叙永县城区小学招生学区内购房户子女:(1)户口簿原件(户口簿首页+法定监护人页+报名学生本人页或学生出生医学证明);(2)法定监护人或学生本人的居住性房屋不动产权证原件或购房发票原件;(3)法定监护人或学生本人住所天然气缴费发票原件。拍照上传。
(三)现场审核资料清单
各类适龄儿童网报信息所需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职工入职介绍信或调动通知,复印件应盖单位印章)。
符合多项登记条件的适龄儿童,只能选择其中一项条件进行登记,否则取消登记资格。网上报名但未参加现场审核者视为放弃报名资格。网上报名后补报名者,统筹安排入学。
严禁适龄儿童、少年重复报名和伪造材料报名,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对于情节严重者,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四、录取办法
分三个批次进行录取。
第一批次:县城小学毕业生,按照“平均分配原则”摇号分配到城区三所初中学校。
第二批次:摇号分配行政、事业单位正式职工子女、优抚对象适龄儿童、返乡回叙适龄户籍儿童。
第三批次:按县城初中学校剩余学位对购房户、城镇企业、务工单位和经商等符合政策人员随迁子女进行电脑摇号随机分配到城区三所初中学校,直到额满为止。因学位不足未被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回户籍所在地就读或由县教育体育局统筹安置到有剩余学位的县城附近初中学校。
返乡、回叙人员子女申请就读城区初中一年级的,其监护人按时完成网上信息采集和资料现场审核,符合条件的参与城区初中学校录取分配。其他原因未录取的户籍地儿童于2023年8月29日-30日到县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股现场申请、资料审核,符合条件的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初中学校。
五、时间安排
(一)城区小学毕业生
1.摇号分配时间:2024年5月10日;
2.网上申报信息时间:2024年5月13日-17日;
3.网报信息审核时间:2024年5月18日-19日。
(二)在城区小学招生范围内单位行政、事业单位正式职工子女、优抚对象适龄儿童、返乡回叙人员子女、符合条件的购房户和城镇企业、务工单位及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1.网上申报信息时间:2024年5月17日-24日;
2.资料现场审核时间:2024年5月30日-31日;
3.公示时间:2024年6月5日;
4.摇号分配时间:2024年6月20日。
本公告由叙永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830-6227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