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集体户户籍生的家长在网上报名填报“基本信息”时需提交工作所在区域证明(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记录),与户籍资料一同上传。“志愿填报”阶段填报家长方工作地学区所属学校。具体划分如下:
学校 | 学区范围 |
中心小学 | 居民、黎洲角、夏汇、冰涌、梅沙 |
第一小学 | 洪屋涡、新庄 |
第二小学 | 乌沙、尧均、金鳌沙 |
二、由教育管理中心优先根据家长方工作地,按入户时间先后顺序进行录取。学区内学位不足时,由教育管理中心统筹安排至有学位的公办学校。
三、以上分配方法适用于2024年5月7日-5月13日网上报名的洪梅镇集体户户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