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即将到来,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实施阳光招生专项行动,依法保障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现将蓬安县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向社会公布,请广大家长朋友按照招生要求和时间节点完成网上报名、现场审核、扫码报到等相关工作。
一、招生原则
蓬安县中小学招生总体原则是:户籍为主,免试就近,合理划片,“公民”同步,平台招生。
二、招生计划
小学:计划招收3770人。就读小学一年级儿童的截止出生日期由各校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确定,但截至2024年8月31日未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得接收为小学一年级新生。
初中:计划招收4983人。招收2024年的小学毕业生以及具有同等学习能力校外适龄儿童、少年。
三、生源类别
第一类:优待对象类。符合条件的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消防救援人员、高层次人才、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人员(需经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认定)、进藏及援彝干部职工等人员子女。
第二类:户籍生类。本人或监护人(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下同)户籍在招生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三类:购房入学类。本人或监护人户籍不在学校招生区域,但本人或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区域有自有产权住房(或拆迁安置房)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四类:其他(随迁子女、进城务工、经商、租房等)类。本人或监护人户籍不在学校招生区域,也未在学校招生区域内购房,但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区域务工、经商、租房等,能提供招生区域内的劳务务工合同、工商营业执照、租房合同等证明材料之一的适龄儿童、少年。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不区分生源类别,蓬安县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均可报读县域内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人数不能超过市教育和体育局下达计划数。
四、招生办法
全县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纳入“四川省基础教育招生升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全省系统”,地址:http://bigapp.scedu.net/)统一管理。乡镇中小学招收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城区中小学招收划片区域内城区学校就读学生和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城区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可以招收来城区购房、经商和务工等人员子女入学。鼓励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实施符合入学政策的多孩子女同校就读,帮助家长解决接送孩子不便的实际问题。
(一)公办小学。小学招生以户籍为主要依据,采取划片招生的方式,为适龄儿童提供相应的学位。城区小学(实验小学、相如一小、周口小学、城东路小学、桑梓小学、天桥学校、城北中学、相如二小)按照生源类别从第一类到第四类的先后顺序进行录取。若各类报名人数之和小于学校招生计划的,学校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若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则首先满足第一、二、三类适龄儿童,如有剩余招生计划的,第四类则按年龄从大到小的顺序进行录取,直至完成招生计划。未能录取到就读意愿学校的学生,按照调剂录取原则由县教科体局统一调剂录取到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确保每一名适龄儿童都能接受义务教育。
(二)公办初中。初中招生以户籍为主要依据,采取划片招生的方式,为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提供相应的学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城区学校,可为有就读需求的学生提供学位。农村区域中心镇初中学校(徐家中学、杨家中学、罗家中学、金溪中小学校、巨龙初中、河舒初中、兴旺初中)在保障区域适龄学生入学和招生计划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在其辐射区域内招收一定数量的初一新生,以满足部分有需求家长的愿望,但不得突破本校的招生计划。城区初中学校的招生由县教科体局统一组织实施,城区学校小学毕业生根据生源类别从第一类到第四类的招生顺序、学生就读意愿及招生计划录取到城区相应就近初中学校就读。城区九年一贯制学校可实行“直升制度”。未被就读意愿学校录取的学生由县教科体局统筹调剂录取到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城区初中学校就读。
(三)民办学校。民办学校优先满足蓬安户籍学生入学需求;经县教科体局、市教育和体育局同意后,可招收本市户籍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但不得招收非南充市户籍学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可实行九年一贯制“直升制度”。
(四)县外学生到蓬安县入学。县外学生到蓬安县就读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随迁子女:学生法定监护人(指父母,下同)已在蓬安县务工、经商,能够提供蓬安县的暂住证(或居住证)及务工合同、工资流水、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②工作调动:学生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到蓬安县,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③境外(边疆)务工:学生法定监护人根据上级安排支援边疆、赴国(境)外工作等特殊原因需到蓬安县投亲靠友借读,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④县内户籍:能提供学生本人在蓬安县户籍证明材料;⑤购买住房:学生法定监护人能提供蓬安县房产证(贷款买房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等证明材料。符合条件的学生,于7月20日前填报《南充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异地入学申请表》,并持相关证明材料经原就读地县(市、区)教科体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到蓬安县教科体局申请学位。
(五)蓬安县学生到县外入学。蓬安县学生到县外就读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随迁子女:学生法定监护人赴异地务工、经商,能够提供其所在地的暂住证(或居住证)及务工合同、工资流水、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②工作调动:学生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到异地,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③境外(边疆)务工:学生法定监护人根据上级安排支援边疆、赴国(境)外工作等特殊原因需到异地投亲靠友借读,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④县(市、区)外户籍:能提供学生本人在拟就读地户籍证明材料;⑤购买住房:学生法定监护人能提供拟就读地房产证(贷款买房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等证明材料。符合条件的学生,于7月20日前填报《南充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异地入学申请表》,并持相关证明材料经蓬安县教科体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到拟就读地教科体局申请学位。
(六)特殊教育群体入学。对听障、视障和智障较为严重的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原则上到县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到所属乡镇(街道)学校或蓬安县桑梓小学校随班就读,学校不得拒收。不能走读的重度残疾适龄儿童、少年由所属乡镇(街道)学校送教到家,并建立学籍。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必须接收义务教育。
五、招生程序
(一)统一网上报名
1.报名要求。监护人需明确学生的入学类型,一名学生只能按照划定招生区域,在公办学校中选择相对应的一种生源类别进行信息填报,每一种生源类别只能选择一所学校申请学位,学生及监护人可根据自身需要申请一个民办学位。对于不具备线上办理能力的,根据监护人申请由学生现就读学校提供报名指导和操作服务,班主任负责指导本班所有学生的网上报名工作。
特别说明:若学生及监护人不到划片学校报名,而是“择校”到其他学校报名,导致报名学校审核不通过,原划片学校也因完成招生计划而不能就读,责任由学生及监护人自行承担,该生最后由县教科体局统筹安排到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就读。
2.报名步骤。监护人关注“川教通”微信公众号→选择报名入学阶段(“小学入学”“初中入学”)→进行网上信息填报。
3.报名资料。网上报名阶段需上传佐证资料,现场审核阶段需审验佐证资料原件。
(1)优待对象类:①学生的户口簿(或身份证);②法定监护人为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消防救援人员、高层次人才、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人员(需由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认定)、进藏及援彝干部职工等的证明材料;③监护关系证明(能证明监护关系的户口簿或出生医学证明等)。
(2)户籍生类:①本人户籍在招生区域的适龄儿童、少年,只需提供本人户口簿(或身份证);②本人户籍不在招生区域,但监护人户籍在招生区域的适龄儿童、少年,需提供本人的户口簿(或身份证)、监护人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和监护关系证明(能证明监护关系的户口簿或出生医学证明等)。
(3)购房入学类:①学生的户口簿(或身份证);②房屋产权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付款发票或拆迁安置的相关证明材料);③监护关系证明(能证明监护关系的户口簿或出生医学证明等)。
(4)其他(随迁人员、进城务工、经商、租房等)类:①学生的户口簿(或身份证);②监护人在招生区域内的务工、经商、租房等证明材料(务工的需提供务工劳动合同,经商的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租房的需提供租房合同及房东的房产证);③监护关系证明(能证明监护关系的户口簿或出生医学证明等)。
(5)就读民办学校类:学生的户口簿或身份证。
(二)统一进行审核
网上报名完成后,县教科体局将统一安排人员进行审核。监护人要按照报名学校通知要求带上相关资料参加学校的现场审核,并及时关注审核结果。
(三)统一组织录取
审核完成后,县教科体局将统筹辖区内所有公、民办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优先满足蓬安户籍的学生入学。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照就近入学的方式统筹安排到还有招生计划的公办学校就读。
(四)统一时间安排:点击查看【2024年蓬安县小学、初中招生时间安排】
六、城区小学招生区域划分:➤点击查看
七、城区初中招生区域(对象)划分:➤点击查看
八、招生纪律及举报电话
蓬安县中小学招生将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全面实施阳光招生,严禁各校违规抢拉生源、恶性竞争,以促进教育公平、社会和谐。对在招生工作中出现的徇私舞弊、违法违纪行为,将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举报电话:
蓬安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监审股(0817-8621679)
蓬安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基教股(0817-8629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