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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2024学年第一学期公办学位“直通车”工作方案

2024-05-02 02:02:20
来源:小升初网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广州市教育局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关干做好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穗教规字〔2023〕4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加强和完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服务管理,推进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进一步落实惠民政策,让更多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学校,现依据《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关于公办学位“直通车”扩面实施的工作方案》(花教〔2023〕35号)的工作要求,制定花都区花东镇2024学年第一学期公办学位“直通车”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的目标,落实随迁子女入学“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政策,进一步推进公办学位统筹管理和均衡配置机制,推动花都区公办学位资源灵活调配,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教育公平的需求。

  二、工作目标

  以“富余补不足”为核心,服务“全区一盘棋”发展大局,在花东镇开展部分公办中小学起始年级招生补录工作,更好地满足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学校需求、减轻来穗人员的负担的同时,提高区内公办学位资源使用效率。

  三、服务对象

  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2024学年第一学期公办学位“直通车”服务对象为符合积分入学特定条件的入读义务教育起始年级学生,具体条件如下:

  (一)申请入读一年级的学生必须当年8月31日前满6周岁(含8月31日出生)、未读过一年级未建立全国学籍;申请入读初中七年级的学生必须是2024年小学应届毕业生。(如发现提供信息不正确,将取消录取资格)

  (二)符合积分入学条件,本年度核定了积分并完成有关报名的三类情况之一:一是积分不足以被花都区公办学校录取,被安排到花都区民办学校的;二是积分不足以被志愿学校录取,且不服从调剂,未被安排的;三是积分过低,区内公民办学校均不安排的。

  根据学生和家长意愿报名,如报名人数超过可供补录的学位数,则摇号决定录取学生。

  四、公办学位“直通车”学校和招生年级

  花东镇“直通车”学位只开放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即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提供“直通车”学位的学校预计于7月24日确定并对外公布。

  五、拟开通“直通车”路线

  具体线路站点待“直通车”招生摇号后由花东教育指导中心、校车公司、开通公办学位“直通车”的学校和相关学生家长共同商定。

  六、工作机制

  为做好花东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直通车”试点的组织协调工作,成立花东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直通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牵头单位:花东教育指导中心

  成员单位:花东镇建设办、花东镇公共服务办、花东镇综治办、花东镇派出所、交警六中队、相关村(居)委、相关学校、校车公司。

  七、工作举措

  (一)准确摸查学校剩余学位情况,确定开通公办学位“直通车”的学校和线路

  4月30日前制定《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2024学年第一学期公办学位“直通车”方案》并做好宣传工作。7月24日确定花东镇开通公办学位“直通车”的学校和起始年级的剩余学位存量情况。7月27日开通公办学位“直通车”的学校举办开放日。

  (二)做好剩余公办学位招生补录工作

  在起始年级原有学位建设和班级基础上,实施公办学位“直通车”项目招生补录工作,2024年7月27-31日报名,8月3日完成公办学位“直通车”摇号工作,8月9日前确定申请乘坐花都区公办学位“直通车”的学生名册信息并报相关学校备案。

  (三)做好公办学位“直通车”运行的各项准备工作

  1.协调校车公司。花东镇公办学位“直通车”扩面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区内有资质的校车公司和开通公办学位“直通车”的学校,由有意向的校车公司制定运行方案,与开通公办学位“直通车”的学校、相关学生家长共同商定运行线路、收费、服务保障等事项,明确学生乘搭花都区公办学位“直通车”必须遵循自愿原则。校车公司是花都区公办学位“直通车”服务的主体单位,必须保障学生的乘车安全。

  2.健全管理机制。花东镇公办学位“直通车”扩面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校车公司制定“直通车”运行工作方案、站点线路图、学生乘车守则、家长告知书、学生乘车申请书、“直通车”安全应急预案等。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开通公办学位“直通车”的学校制定公办学位“直通车”工作方案和安全工作应急预案。

  3.开通公办学位“直通车”的学校举办开放日。花东镇公办学位“直通车”扩面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开通公办学位“直通车”的学校分别举办专项开放日,邀请相关学生家长到学校了解花都区公办学位“直通车”运行情况,由校车公司的代表现场说明相关情况并现场答疑,明确学生家长申请乘坐花都区公办学位“直通车”的流程。

  4.保障花都区公办学位“直通车”安全运行。花东镇公办学位“直通车”扩面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当地镇政府的综合治理办、派出所、规划建设办、交警中队等部门,共同管理,保障花都区公办学位“直通车”运行安全,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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