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 工作事项 |
4月30日前 | 区教育局公布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信息(含公办、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市属、区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纳入所在学区统一管理。 |
5月6日前 | 各指导中心公布本学区招生工作细则、招生报名流程。 |
5月7日—5月11日 | 公办小学招生网上报名。 |
5月7日-5月8日 | 办理租购同权申请入学审核手续;办理港澳居民适龄子女入学申请审核手续;办理政策性照顾学生入学申请审核手续。(错过正常报名的请于5月20日补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
5月10日—5月15日 | 民办小学招生网上采集报名信息。 |
5月18日—5月20日 | 公办小学现场审核资料;小区配套公办小学接受业主小孩报名、递交资料(具体以配套小学公布为准)。 |
5月31日—6月6日 | 民办小学招生网上填报志愿。 |
6月18日 | 民办小学电脑派位。 |
6月22日—6月24日 | 报读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民办小学报名系统上进行录取确认。 |
6月18日前 | 公办小学确定“人户一致”地段生录取结果并通知家长。 |
6月29日 | 公办小学、民办小学新生注册。 |
7月17日—7月21日 | 民办小学进行第一次补录。 |
8月24日—8月29日 | 民办小学进行第二次补录。 |
8月26日—8月27日 | 因特殊原因逾期未参加小学招生报名的户籍适龄儿童,按规定递交补报名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