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8日:(公办初中)办理跨区生、外地返穗生申请升学的审核手续。
5月16日前:教育指导中心核准已由九年制学校、十二年制学校(本校小升初直升)、高等院校举办的学校(高校教职工适龄子女)、小区配套学校(业主适龄子女),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按各区规定安排的学生)等按规定录取的学生,并按规定做好相关学校已统筹录取学生名单的公示工作以及相关材料的审核及留存。同时,在市招生报名系统对应端口,由学校录入以上学生信息(姓名、身份证、类型),经教育指导中心审核后确定,教育指导中心要对以上学生的相关信息和佐证材料留存备查。
5月20日前:1.教育局按要求核定有寄宿条件且确有跨区招生需求的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总招生计划、九年制学校按区规定已录取的计划、已统筹招生计划、本区招生计划、跨区招生计划),在市招生报名系统上填报并报送相关材料的盖章扫描件到市教育局。2.区教育局在市招生报名系统上填报民办初中的相关信息(包括:区、校名、地址、寄宿情况、收费标准、联系方式等,不包括学校网址等信息)。
5月21日—26日:民办初中招生网上采集报名信息。对于已统筹录取学生(高等院校举办的学校等),学校可在市招生报名系统对应端口查看其信息采集情况;若未采集,学校、各教育指导中心应指导家长填报学生信息。系统开放时间:早上9:00至晚上21:30。
6月6日—7日:受理政策性照顾学生申请。
时间 | 工作事项 | |
6月6日—7日(以市局通知为准) | (民办初中)区教育局对于系统无法自动核验的信息,根据相关适龄儿童的实际居住进行二次核验,并在市招生系统验核确认属地区生源结果。 | |
6月7日前 | 教育局在市招生报名系统上填报本区所有民办初中的招生计划(总招生计划、按本区规定已录取的计划、已统筹招生计划、本区招生计划、跨区招生计划)。 | |
6月7日前 | 完成公办初中招生电脑派位志愿填报、对口直升资料等核对工作。 | |
6月11日 | 办理跨镇、片升学审批。 | |
6月13日—17日 | 民办初中招生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开放时间:6月13—16日早上9:00至晚上21:30;6月17日早上9:00至下午16:00。 | |
6月14日前 | 上报政策性照顾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 | |
6月25日 | 公办初中学校招生,当天将录取结果通知学生及其家长。 | |
6月26日 | 民办初中电脑派位。 | |
6月30日—7月2日 | 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民办初中报名系统上进行录取确认。系统开放时间:早上9:00至晚上21:30。 | |
7月6日 | 公办初中、民办初中新生注册。备注:1.各教育指导中心指导辖内民办学校开展注册等工作。2.7月6日前,民办初中在市招生报名系统完成注册操作。 | |
7月12日前 | 教育指导中心在市招生报名系统完成民办初中注册情况审核工作。 | |
7月17日—21日 | 民办初中进行第一次补录。 | |
7月22日—26日 | 民办初中在市招生报名系统补录学生信息并完成网上注册;教育指导中心在市招生报名系统完成注册情况审核。 | |
8月23日—28日 | 民办初中进行第二次补录。 | |
8月28日—29日 | 民办初中在市招生报名系统补录学生信息并完成网上注册;教育指导中心在市招生报名系统完成注册情况审核。 | |
8月30日前 | 各中小学、区教育局在网上报名系统完成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所有新生(含补录)的注册、审核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