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年龄:2024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对象:简城街道、射洪坝街道、新市街道、石桥街道和东溪街道户籍(以下简称“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拆迁未安置人员子女、享受教育优待的优抚对象子女。
二、居住地认定
居住地: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居住地为准。
简城街道、射洪坝街道、东溪街道城市建成区户籍,全产权自有住房或租住房都可以认定为居住地,租住房者需提供有二维码验证标识的《房屋信息查询记录》,证明其无自有住房。城区非城市建成区户籍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全产权自有住房(不含商铺和门市)认定为居住地。
三、招生范围
特别提示:
两条街交界处的住户,有两道大门同时都可以进出的以户口上的街道为准。
四、入学办法
1.优先安排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简称“两个一致”)的适龄儿童入学,做到应招尽招;招收完“两个一致”的适龄儿童后,根据学位情况接收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适龄儿童。
2.随迁子女统筹安排确定就读学校,简城第一小学、成都石室阳安学校原则上不安排随迁子女。
3.按相关政策安排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子女入学。
五、入学流程
城区户籍入学流程
1.信息采集
5月6日-5月17日,法定监护人登陆“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信息采集。
2.资料审核
5月20日-5月23日,网上审核未通过的城区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按居住地到划片学校进行资料审核。
所需材料:
3.资料复核
6月9日-6月12日,市教育局和相关单位对资料进行复核。
4.公布审核结果
6月14日,各招生学校公布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资料审核结果。
5.公布招生计划
6月16日,公布招生计划。
6.公布入学结果
6月17日,各招生学校公布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结果。
7.学位确认
6月24日-6月25日,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网上进行公办、民办学位最终确认。
8.报到入学
8月31日前,各学校组织新生办理入学报到。
随迁子女入学流程
1.线上申请
4月1日-4月30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资料,提交入学申请。
2.线上审核
4月10日—5月15日,组织人员在网上对申请人上传资料、联网资料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的发放《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二维码)。
3.现场指导
4月1日-4月30日工作日,申请人不会网上操作的,可带齐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简城街道西街98号简城一小招生服务点进行现场指导后上传资料。
4月10日-5月15日,线上审核未通过,提示需要补充材料的,申请人补齐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简城街道西街98号简城一小招生服务点进行现场指导后上传资料。
4.公布入学学校
7月5日前,公布通过审核的随迁子女就读学校。
5.报到入学
8月31日前,通过审核的随迁子女到统筹安排的学校办理报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