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住宅性质的房产证是否可以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的依据?持共有不动产权证(含房屋产权证)的业主子女是否可以享受入学指标?
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长政办发〔2022〕21号),我市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的不动产权证(含房屋产权证),其产权证性质必须为住宅。非住宅性质的房产不能作为学生入学依据。
持共有不动产权证(含房屋产权证)或已网签备案房屋交易合同的业主,共有人之间系祖孙、父子(女)、母子(女)关系才能享受该套房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