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4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嘉教【2024】18号)文件精神,现就南翔镇2024年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生入学对象
年满6周岁(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应当入小学一年级接受义务教育。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申请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经区教育局审批同意未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提出入学申请。具体分类如下:
1.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
本镇户籍的适龄儿童,户口簿户主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且持有本镇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的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在4月28日前经现就读幼儿园审验核实户口簿、相应的房地产权证。根据“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安排适龄儿童入学。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收计划数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收计划数时,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出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南翔镇从2020年起对上海师范大学附属嘉定小学建立新生数据库,实施同一居住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胎以上除外),为保证政策延续性,该办法逐年过渡到位:2024年申请入学的同一居住地址未安排对口入学须满四年;并从2024年起对上海师范大学附属嘉定小学实施对口学区入户年限规定:申请2024年入学的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须满一年(至2024年8月31日满一年),申请2025年入学的须满两年(至2025年8月31日),依次类推,直至满三年。
按照上述条件,该校人户一致学生数如果2024年仍超过招生计划数,按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以上方案已向区教育局备案。
2.配住本镇廉租房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配住本镇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儿童,须在4月28日前通过信息登记、审验户口簿及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等,在就读幼儿园进行审验、登记,由南翔镇教委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安排就近入学。
3.申请“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本市非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在南翔镇申请跨区居住地入学(截止日为4月28日),凭本镇《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或《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凭证》(以上两份材料统称“人户分离证明”),在现就读幼儿园进行信息登记。本区非本镇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在南翔镇居住地入学(截止日为4月28日),凭本镇的人户分离证明与居住地址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在现就读幼儿园进行信息登记。
本镇范围内不接受“人户分离”申请。本镇儿童户籍地与居住地不一致时,如选择按居住地(持有效的房地产权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分配,排序人户一致靠后;本镇其他寄放户口(含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跨区、跨街镇“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入学,将根据《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4年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和学生的入学实施细则》统筹安排。
4.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
申请在本镇接受小学教育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二)入学信息登记
1.登记时间
4月15日—4月28日。
2.登记方式
在本镇公办幼儿园和民办二级幼儿园就读的儿童,由各幼儿园负责对接家长进行入学信息登记;民办三级幼儿园的适龄儿童家长,以及未入园或在外省市就读幼儿园适龄儿童的家长,可以选择到南翔镇古猗园路737号B座一楼101室幼升小信息登记点进行现场入学信息登记。家长确认无误后,完成信息登记,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作为儿童入学报名的重要依据。
适龄儿童家长可凭“一网通办”或“随申办”实名帐号登录“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查询入学信息。4月28日为本区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截止日,之后不得再更改入学信息。
(三)公民办小学网上报名
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一网通办”网站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进行入学报名,选择“公办小学报名”或“民办小学报名”,其中公办小学报名时间为5月8日至5月12日,民办小学报名时间为5月8日至5月10日。
民办学校招生简章详见各民办学校网站。无论报名公办小学还是民办小学,一旦点击“确认提交”,将完成报名,不得再次报名、更改报名信息或放弃报名志愿。
(四)公办小学入学验证
1.分批验证
第一批验证:5月18日-21日,开展本镇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
第二批验证:5月25日-26日,开展本镇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未报名公办小学和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参加第二批验证。
各小学主要通过集中调取“一网通办”有关信息,对已取得《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入学验证通知短信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查询结果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核对。“随申办”或“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可同等效力使用。
2.验证材料
本市户籍的儿童,须核查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等。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须核查人户分离证明或廉租房相关材料等。
非本市户籍的儿童,须核查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等,以及适龄儿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
南翔镇教委、各小学对登记就读一年级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及其父母的有关证件和有效期限进行核对,通过信息系统对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父母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灵活就业登记证明进行信息比对。
在登记和报名过程中,适龄儿童监护人必须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所填信息与实际不符,或在后续入学验证时发现不符,将视录取结果无效,并对录取结果做相应调整。
(五)录取顺序及统筹办法
按照本镇公示的招生区域(见附件1),首先录取本镇户籍儿童,优先安排人户一致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情况在本镇区域内统筹安排其他符合条件的儿童入学。
南翔镇教委将根据《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4年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和学生的入学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嘉定区入学实施细则》)、《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4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排序办法》(以下简称《嘉定区入学排序办学》)的指导意见,统筹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统筹顺序如下:
1.本市户籍儿童
1)本市非本镇户籍儿童且在本镇持有房地产权证;
2)本镇公共户籍(含挂靠户籍)的儿童,在本镇持有房屋租赁备案通知书;
3)本市外区户籍儿童,在本镇持有房屋租赁备案通知书。
2.非本市户籍儿童,优先安排家长持积分达标通知书且在本镇持有房地产权证的儿童,再统筹安排家长持积分达标通知书,有房屋租赁备案通知书的儿童;港澳台及外籍儿童,优先安排在本镇持有房地产权证的儿童。
3.非本市户籍儿童在本镇无房地产权证且父母居住证积分未达标,依照父母在本镇办理的居住证、在本市缴纳社保记录、在本镇房屋租赁时间等材料进行综合排序,再依次统筹入学。
4.如同一所学校招生名额无法满足同等条件的儿童入学时,按照儿童落户南翔镇的时间或房地产权证登记日期或房屋租赁时间先后排序,优先录取办理日期较早家庭的儿童。
5.如家长不选择报公办小学,又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以“本市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进行统筹入学。
(六)录取工作
5月22日起,对已验证通过的适龄儿童,陆续发放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
8月15日前,各学校完成一年级新生入学通知发放工作(书面形式或电话通知家长)。
各小学一律不得招收非适龄儿童入学。
三、特殊学校及普通学校特教班招收
嘉定区成佳学校及普通学校特教班招收符合条件的本区中、重度残疾儿童入学。咨询电话:嘉定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59529873;嘉定区成佳学校59532151。对于无能力入学就读的本镇重度残疾儿童,对口学校应送教上门。
四、“校园开放日”活动及政策宣传
4月13日至4月14日,本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展示学校办学理念、师资水平、课程教学、课后服务、办学特色等。但不得组织学生报名,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测试、测评、面试、面谈或调查等,不得收取学生任何形式的简历(包括各类证书)等材料。各校“校园开放日”将提前通过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告知社区和家长。
4月9日起,南翔镇教委通过《南翔报》、上海嘉定南翔频道http://nanxiang.jiading.cn/、南翔公众微信平台、宣传海报,各学校网站、宣传栏,各村居电子屏等发布本镇实施方案,告知家长信息登记时间、登记方式以及申请就读所须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五、联系方式
上海市“一网通办”网址:zwdt.sh.gov.cn
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网址:
shrxbm.edu.sh.gov.cn
上海嘉定教育频道:
http://www.jiading.gov.cn/jiaoyu
南翔镇教委咨询电话:59121044 69975606
地址:古猗园路737号B楼招生登记处
工作时间:8:30—11:00,13:30—16:30(双休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