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以下条件,并在我市全职在职工作的人才,可享受子女入学服务。
(一)第一类:根据《佛山市全职新引进领军人才目录》
《佛山市重点扶持人才目录》认定(或评定)的领军人才。
(二)第二类:广东省人才优粤卡A卡持卡人,优粤佛山卡A卡持卡人。
(三)第三类:广东省人才优粤卡B卡持卡人,优粤佛山卡B卡持卡人。
(四)第四类:按规定引进的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优粤佛山卡C卡持卡人。
(五)第五类:除上述规定的第四类人才以外的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优粤佛山卡C卡持卡人。
2024-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