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学对象
1.公办小学入学对象。2024年秋季新学期开学前年满六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青白江区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
2.民办小学入学对象。2024年秋季新学期开学前年满六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符合民办小学招生简章中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
(二)信息采集
区教育局于4月26日前发布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登记公告。本区户籍适龄儿童信息采集、报名均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本区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于5月6日-17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信息采集校验,双胞胎(多胞胎)子女网上申请绑定。
(三)资料审核
5月20日—5月23日,确需到现场进行资料审核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按要求到区教育局指定的登记点进行入学资料审核。审核时需带上适龄儿童与其同一户籍的本区居民户口簿和实际居住地相关证明材料(法定监护人实名所属房产证明
等)。
(四)公办小学入学
公办小学实行按户籍划片入学。学位供给紧张的小学,坚持“六年一学位”的总原则。即从2022年开始,一套房屋六年内优先安排一个家庭的户籍适龄儿童就近划片入学,其他迁入的户籍适龄儿童将根据各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在“六年一学位”的前提下,按照以下批次安排户籍适龄儿童就近划片入学。如学位不充足的情况下,后面批次的学生将统筹安排到学位充足的学校。
第一批次:符合“两个一致”,且入学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入户满一年的户籍适龄儿童。
第二批次:符合“两个一致”,但入户不足一年的户籍适龄儿童。
第三批次:不符合“两个一致”的户籍适龄儿童。
“两个一致”指孩子与监护人的户籍地一致;孩子户籍地与监护人房产地一致。
特别说明:从2025年开始,同一批次中,学位不足的情况下,按入户时间先后排序安排。
6月17日,区教育局公布公办小学划片范围和各公办小学入学结果。
入学审核工作结束后至新学期开学前,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因
其他各种原因未进行信息采集、报名的户籍适龄儿童申请就读公
办小学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五)民办小学入学
我区民办小学名单及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收费标准等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学校招生简章需经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
1.网上报名。自愿就读民办小学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须于6月3日-6日,进行民办小学网上报名,每位学生可自愿填报一所民办学校。
2.组织录取。6月18日,区教育局组织民办小学电脑随机录取,并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公布结果。
3.学位确认。6月24日-25日,被民办小学和公办小学同时录取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须在“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公办、民办学位确认;逾期不确认的,默认为公办学位。
6月26日,区教育局审核未完成招生计划需补录的民办小学补录计划,并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6月27日,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小学补录报名,符合民办小学网报条件且未被民办小学录取过的适龄儿童可报名参加补录。6月28日,区教育局组织开展民办小学补录并公布结果。
(六)办理报到手续
7月1日—3日,家长持户口簿到就读学校确认学位,并根据各学校的安排时间和要求到校办理报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