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入学
01、信息核对
4月22日—26日,本区小学毕业生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小学毕业生信息核对;回蓉生进行信息采集;双胞胎(多胞胎)子女网上申请绑定电脑随机录取。
02、住房入学信息采集
在新津区购房的人员子女入学,需在4月22—26日到指定登记点提交材料进行登记审核:
在区内就读小学的购房人员子女入学,其法定监护人需持户口簿、出生证明和住房材料(指法定监护人全额所有的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房屋信息查询记录表,任一即可),向现就读小学提交资料登记审核;
在区外就读小学的购房人员子女入学,其法定监护人需持户口簿、出生证明、学籍信息表和住房材料(指法定监护人全额所有的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房屋信息查询记录表,任一即可),向区教育局中教科提交资料登记审核。
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公园城市局对申请人提交的户籍信息和房产信息进行审查,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在申请学校的入学资格。
03、公办初中入学
6月5日,本区小学毕业生可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查询学生公办初中升学对应区域。6月18日—21日,成都市直属学校网上报名,每位符合条件的学生可自愿填报一所市直属学校。6月26日,成都市教育局组织开展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被市直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新津区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以及新津区属公办学校划片入学或多校划片电脑随机录取;被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其法定监护人放弃该学位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7月1日,区教育局公布所属公办初中划片范围及入学计划;7月3日,组织开展所属公办初中划片入学或多校划片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04、民办初中入学
4月30日后,区教育局审核区属民办初中名单及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收费标准等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学校招生简章需经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
6月5日—6日,自愿直升本校初中部的民办一贯制学校在籍小学毕业生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报名参加直升;已被校内直升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其他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录取。6月11日,区教育局开展民办一贯制学校直升生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6月13日,区教育局审核民办一贯制学校电脑随机录取计划,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
6月18—21日,本区户籍小学毕业生、本区学籍小学毕业生、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学生进行民办初中网上报名,每位学生可自愿填报一所民办学校。6月27日,区教育局组织开展新津区民办初中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7月5日—6日,被民办学校和区属公办学校同时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其法定监护人须在网上进行公办或民办学位确认;逾期不确认的,默认为公办学位。
7月8日,区教育局审核未完成招生计划需补录的民办学校补录计划,并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7月9日,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补录报名,符合民办学校网报条件且未被民办学校录取过的小学毕业生可报名参加补录。7月11日,区教育局组织开展民办初中补录并公布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