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配套入学操作流程,有序办理入学手续,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21〕16号)、《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和《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长政办发〔2022〕21号)等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资格认定
配套生是指学生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父母)拥有配套楼盘内固定房产且产权证性质为住宅,义务教育阶段要求在其房产对应配套建设学校就读的学生。
配套楼盘二手房业主(含继承、赠与的业主)子女,如果前业主没有以此房产作为依据入学,可以继续使用;如果前业主已经以此房产作为依据入学,则自前业主子女入学之日起满6年后方能再次享受配套入学政策。
以配套入学方式就读对应配套学校的,办理不动产登记时间(或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时间)到当年4月15日(含)截止;办理不动产登记时间(或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时间)在当年4月16日(含)之后的,学校当年不再受理入学报名,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持共有不动产权证(含房屋产权证)或已网签备案房屋交易合同的业主,共有人之间系祖孙、父子(女)、母子(女)关系才能享受该套房配套入学资格。
二、入学报名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业主身份证、子女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不动产权证(含房屋产权证)或已网签备案房屋交易合同等资料(详见《长沙市城区小学升初中配套入学报名提交资料清单》),于4月1日—15日(含)前登录“长沙市普通中小学入学报名系统”,按照“配套入学”方式录入相关信息,进行网上报名。
4月20日-28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全套报名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如实填写《2024年长沙市城区小学升初中配套入学学位申请登记表》(以下简称《申请登记表》)到对应配套初中学校办理报名资料现场验证手续。
三、资格审核
1.初审:5月6日-8日,配套学校对业主提交的全套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从“长沙市普通中小学入学报名系统”中导出《2024年长沙市城区小学升初中配套入学报名汇总表》(以下简称《报名汇总表》),与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配套入学子女签订《2024年长沙市城区小学升初中配套入学初审认定表》(以下简称《配套入学初审认定表》,一式三份,初中学校两份,学生家长一份);配套初中学校收齐《申请登记表》和经审查验证的全套资料、《配套入学初审认定表》装入专用档案袋,要求档案袋封面填写好学生姓名,编好序号(要与《申请登记表》和《报名汇总表》序号一致),将经过初审的报名数据导入“长沙市小学毕业生提前录取系统”并提交。
2.复审:初中学校整理经初审通过的配套入学业主子女资料档案袋,连同《报名汇总表》一起报送市教育局。5月10日-15日,市、区教育局组成联合审查组统一进行资格复审。
联合审查组对符合配套入学资格的学生,在“长沙市小学毕业生提前录取系统”中审核下发,确定学生以配套入学方式录取。
经教育行政部门审定的配套入学学生,不再参加微机派位,不再参加其他任何学校(含民办、子弟学校)的招生录取。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区教育局和配套学校要成立招生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学校配套入学工作的组织实施。
2.强化部门协调。与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等单位和有关部门协调,通过信息资源共享,共同做好配套楼盘业主和房屋产权信息的查验,确保房屋产权信息和配套入学资格的真实、准确。
3.严格审核程序。学校要认真指导楼盘业主准备配套入学申请材料,严格审核业主不动产权证(含房屋产权证)或已网签备案房屋交易合同的真伪、业主与报名学生的关系等情况,确保规范、有序入学。学位不够时,按照“房户一致”优先原则,根据“生源排序”安排入学。学位有富余时,富余学位以微机派位方式安排其他小学毕业生入学。
4.严禁虚假宣传。配套学校要与楼盘开发单位进行对接,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招生入学政策,指导开发单位对广大业主进行政策宣传和正确引导,加强业主及其子女的诚信教育;严禁进行虚假宣传、随意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