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持有禅城区有效居住证的新市民(法定监护人),如有未曾入读小学或初中起始年级且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子女,可为其申请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公办学位。
二、时间安排
1、受理时间:4月22日至5月20日(共20个工作日);
2、积分分数公示:6月12日至6月18日(共5个工作日);
3、申请复核:6月12日至6月18日(共5个工作日);
4、积分排名公告:6月20日公布排名结果。
三、受理地点
申请人居住地所在的镇街行政服务中心:
南庄镇行政服务中心:南庄镇紫洞南路106号南庄商业广场A1座四楼;
祖庙街道行政服务中心:朝安北路25号;或到祖庙街道各村(居)委会行政服务中心受理;
石湾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澜石二路36号展弘大厦一楼、二楼;
张槎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张槎一路115华南创谷科技园11座二楼。
四、积分分数公示
在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佛山市新市民服务信息网、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佛山政法”、“佛山新市民”微信公众号等官方网站进行积分分数公示,公示期为6月12日至6月18日(5个工作日)。
五、积分查询及申请复核的方式
1、积分查询方式:在6月12日至6月18日期间登录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佛山市新市民服务信息网、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等官方网站查询本人总积分。
2、申请复核方式:若新市民对积分分数有异议的,请在6月12日至6月18日期间凭本人身份证到所属镇(街道)积分办申请复核,逾期申请不予受理,视为无异议。
六、其他注意事项
1、申请人请认真阅读《禅城区新市民积分制服务指南(2024年)》(详见附件)并提前按要求准备好积分材料(包含必备材料和计分材料),在受理期限内到指定受理点一次性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2、申请人伪造或提供虚假申请资料,一经发现,取消当年积分申请资格;取得入户、入学资格的,取消其相应资格,所得积分清零,且一年内不得申请积分制服务。
附件:禅城区新市民积分制服务指南2024年(点击下载).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