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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公办小学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2024-03-15 22:53:53
来源:小升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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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办法的通知》《佛山市教育局佛山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建立佛山市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安置协调机制的通知》《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人才子女入学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办学管理体制优化方案(试行)的通知》《佛山市禅城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公办小学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本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对象

  年满六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

  (一)户籍生及符合有关文件规定的优教服务对象适龄子女石湾镇街道户籍适龄儿童,以及父(母)具有本街道住宅房产且全部产权属于父(母)所有的南庄镇、祖庙街道、张槎街道户籍的适龄儿童。

  为保持招生政策稳定,禅城区户籍生的学位安排以招生地段公布为准。

  符合有关文件规定的优教服务对象适龄子女,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统筹安排学位。

  (二)政策生1

  达到我区政策生条件,且父(母)达到条件一方的居住证现居住地址或自有房产是本街道的非禅城区户籍适龄儿童。

  (三)积分生2

  通过积分入学排名取得入读禅城区公办小学资格的适龄儿童。为保持招生政策稳定,按照全区积分排名先后顺序确定积分生录取资格名单。

  有一定自理能力和学习能力的智障残疾儿童,如需入读禅城区启智学校或其他特殊教育学校,可自行联系。

  未满六周岁的儿童不能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现已就读小学一年级或已拥有小学学籍的学生,不能再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公办小学优先招收户籍生,剩余学位安排政策生和积分生。户籍生,按照“以实际居住地为依据,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学位;政策生,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学位;积分生,按照全区积分排名先后顺序依次录取,额满为止。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深入推进“阳光招生”,1政策生:符合《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办法的通知》第七条或第八条认定条件的,可申请认定为政策生(往年文件称为政策性借读生)。

  2积分生:指通过积分入学排名取得入读禅城区公办小学资格的新市民适龄子女(往年文件称为普通借读生)。

  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拓宽信息公开渠道,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禅城教育”“佛山石湾”微信公众号、驻禅公共媒体、政策宣讲会等及时发布推送适龄儿童报名方式、招生原则、招生程序、录取办法、录取结果、剩余学位、咨询方式等,主动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维护招生公平。

  (三)坚持统一管理原则。石湾镇街道制定招生方案,审批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各学校按照招生时间、招生程序、录取条件和招生要求,严密组织实施招生工作。

  三、招生程序

  (一)户籍生及符合有关文件规定的优教服务对象适龄子女1.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3月18日9:00—3月23日17:00(期间每天0:00—8:00招生系统维护不对外开放)。

  (2)网上报名方式:家长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报名。

  ①电脑端报名:家长通过“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http://www.chancheng.gov.cn)—“2024年禅城区小学新生入学”专栏登录“佛山市禅城区招生系统”,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完成网上报名。

  ②手机端报名:家长通过关注“佛山石湾”微信公众号或“禅城教育”微信公众号,进入“招生报名查询”专栏登录“佛山市禅城区招生系统”,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完成网上报名。

  登录“佛山市禅城区招生系统”后根据提示填写身份、户籍、房产、居住等信息。报名结束前(3月23日17:00),家长可登录“佛山市禅城区招生系统”对已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修改。3月23日17:00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符合佛山市实验学校(小学)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须同步报名,并按照《2024年佛山市实验学校(小学)招生方案》执行。家长进行网上报名,在“户籍类型”栏选择“禅城区户籍”,然后选择“是否参加佛山市实验学校(小学)自主选校(摇号)”。未按时选择的视为放弃参加佛山市实验学校(小学)自主选校(摇号)。

  符合有关文件规定的优教服务对象子女(含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市级人才子女、区级人才子女等),需按时在“佛山市禅城区招生系统”报名,网上报名时选择相应的“申请入学类型”(具体详见《政策生申请入读石湾镇街道公办小学证明材料一览表》)。

  (3)报名确认时间:2024年3月28日—3月30日。

  ①网上信息比对全部匹配的,家长须于3月28日10:00—3月29日17:00(期间每天0:00—8:00招生系统维护不对外开放)登录“佛山市禅城区招生系统”完成“网上报名确认”。

  ②网上信息比对部分不匹配的,家长须于3月28日10:00—3月29日17:00登录“佛山市禅城区招生系统”打印《禅城区公办小学报名信息表》并签名,附上比对不匹配项目证明材料原

  件于3月30日到居住地对应的报名确认点验证审核,完成现场报名确认。报名确认点将根据网上报名情况,分批预约家长到现场提交材料。请家长按照指引依时到校,避免不必要的人群聚集。

  2024年3月30日17:00户籍生报名工作全部结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或报名确认的,视为放弃在石湾镇街道申请公办小学学位。

  2.录取

  户籍生,按照“人户一致”“人户不一致”的类别顺序依次录取,额满为止。“人户一致”户籍生原则上按照招生地段录取,“人户不一致”户籍生根据剩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学位。未能入读地段学校的适龄儿童统筹安排到附近学校。

  符合佛山市实验学校(小学)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按照《2024年佛山市实验学校(小学)招生方案》执行录取。

  符合有关文件规定的优教服务对象适龄子女,按照相关政策统筹安排学位。

  具体录取办法详见《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公办小学新生入学学位安排办法》(附件2)。

  3.注册

  各小学于6月上旬安排户籍生、优教服务对象适龄子女注册(具体以录取学校通知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注册的,视为放弃石湾镇街道公办小学学位。

  (二)政策生

  1.报名

  (1)政策生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3月18日9:00—3月23日17:00(期间每天0:00—8:00招生系统维护不对外开放)。

  ①电脑端报名:家长通过“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http://www.chancheng.gov.cn)—“2024年禅城区小学新生入学”专栏登录“佛山市禅城区招生系统”,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完成网上报名。

  ②手机端报名:家长通过关注“佛山石湾”微信公众号或“禅城教育”微信公众号,进入“招生报名查询”专栏登录“佛山市禅城区招生系统”,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完成网上报名。

  通过上述两种方式登录“佛山市禅城区招生系统”后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报名结束前(3月23日17:00),家长可登录“佛山市禅城区招生系统”对已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修改。3月23日17:00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2)政策生报名确认时间:2024年4月11日—4月13日。

  ①网上信息比对全部匹配的,家长须于4月11日10:00—4月12日17:00(期间每天0:00—8:00招生系统维护不对外开放)登录“佛山市禅城区招生系统”完成“网上报名确认”。

  ②网上信息比对部分不匹配但达到政策生报读条件的,家长须于4月11日10:00—4月12日17:00登录“佛山市禅城区招生系统”,选择现场报名确认点,打印《禅城区公办小学报名信息表》并签名,附上比对不匹配项目证明材料原件于4月13日到报名确认点验证审核,完成现场报名确认。

  未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或报名确认的,视为放弃在石湾镇街道申请公办小学学位。

  未达到政策生报读条件的,请家长按时办理积分入学申请或回户籍地接受义务教育。

  2.录取

  户籍生录取完毕后,有剩余学位的情况下,统筹录取政策生。政策生,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学位。详见《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公办小学新生入学学位安排办法》(附件2)。

  3.注册

  各小学于6月中旬安排政策生注册(具体以录取学校通知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注册的,视为放弃在石湾镇街道申请公办小学学位。

  (三)积分生

  1.报名

  如需申请石湾镇街道公办小学学位的积分生,家长须按禅城区新市民服务管理部门规定时间到石湾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积分入学申请。可通过“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政策专栏”(网址:http://www.chancheng.gov.cn/ztzd/2015ccx sm/)、“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fsjf.fslgb.gov.cn/index.jsp)或关注“佛山新市民”微信公众号了解办理积分入学相关事项。

  通过积分入学排名取得入读禅城区公办小学资格的积分生可以于6月下旬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时间安排以“禅城教育”“佛山石湾”微信公众号公布为准)。

  预计今年积分学位较少,建议家长及早考虑按照2024年佛山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报读学校或回户籍地接受义务教育。

  2.录取

  录取政策生工作结束后,石湾镇街道公办小学仍有剩余学位时,用于安排积分生。根据剩余学位,按照全区积分排名先后顺序确定积分生录取资格名单。通过积分入学排名取得入读禅城区公办小学资格的积分生可填报5所志愿学校,同时填写是否服从调剂安排的意愿栏。录取时,按照全区积分排名先后顺序依次录取积分生,额满为止。未能被志愿学校录取的,先安排服从调剂的积分生,再安排不服从调剂的积分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的,视为自动放弃在石湾镇街道申请公办小学学位。

  因家长放弃产生的剩余学位,将优先按照本街道积分排名先后顺序依次进行一次补录,额满即止。已获得录取资格的积分生不再参与补录。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3.注册

  各小学于7月中旬安排积分生注册(具体以录取学校通知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注册的,视为放弃在禅城区石湾镇街道申请公办小学学位。

  四、招生信息发布

  (一)信息发布平台

  家长可通过以下平台了解招生信息:

  1.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2024年禅城区小学新生入学专栏;

  2.“佛山石湾”“禅城教育”微信公众号;

  3.佛山市禅城区招生系统;

  4.佛山市政府12345平台,热线0757-12345;

  5.各公办小学招生电话。

  (二)信息发布内容

  主要发布招生计划、招生程序、报名条件、报名人数、审核结果、招生地段、录取原则、剩余学位和录取学校等内容。

  五、招生工作要求

  (一)认真落实教育部、省、市有关中小学招生工作要求,加强队伍建设,加强人员培训。

  (二)加强招生计划管理。石湾镇街道结合学校办学规模、办学条件、省定班额标准及片区入学需求,科学核定各学校招生计划,并完善招生计划调整机制。招生计划公布后不得随意调整,确需调整的,应经石湾镇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批准后执行并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三)石湾镇街道依法依规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落实招生责任,执行招生政策,遵守招生纪律。各学校须主动对外开展形式多样的招生入学政策宣讲与解读,积极回应群众的入学诉求,并做好相关工作人员的法纪教育,确保我街道招生入学工作依法依规平稳有序。

  (四)各学校要成立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石湾镇街道相关要求实施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招生行为。严禁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社会机构合作提前选拔或特殊培养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夏(冬)令营、研学活动、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

  严格落实入学条件和程序,严格审核申请材料,按照入学标准录取新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接收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不得私自承诺学位,不得收取与入学挂钩的任何费用。

  严格执行石湾镇街道教育办公室下达的招生计划,不得随意增扩班额;维护招生秩序,确保2024年公办小学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须严格在石湾镇街道统一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咨询、报名、审核、录取、注册等工作。做好人员培训、相关设施设备的配备和网络畅通等保障工作,合理安排相应的工作人员,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五)新生家长要按时报名,及时查阅审核结果,按时注册。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户籍生,视为放弃在石湾镇街道申请公办小学学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政策生和积分生,将不接受其报名(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注册的,不再保留其学位。积分生家长要按时办理积分入学申请。

  家长提供的入学报名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信息骗取的入学资格,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入学报名和注册须由学生家长办理,原则上不委托他人。

  (六)2024年禅城区石湾镇街道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将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部署下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

  1.2024年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公办小学招生工作时间表

  2.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公办小学新生入学学位安排办法

  3.2024年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公办小学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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