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武汉市义务教育入学招生的基本政策是什么?
解答:2024年,武汉市义务教育入学招生工作保持基本政策稳定。即:保持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坚持“以区为主、划片对口、免试就近入学”,强化政府兜底的责任担当,保证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享有政府指定的公办学校学位;坚持“公民同招”,民办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选择生源,对报名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切实维护义务教育良好的教育秩序和生态。
操作方式上,全市小学新生登记注册统一使用《武汉市中小学入学招生学籍一体化管理平台》(网址:https://www.whebd.cn/)进行,于3月10—20日实行网上办理;民办小学新生网上报名后,无需再去学校现场审核确认信息。
问题二:武汉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招生有哪些程序?
解答:武汉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有三个程序:
序号 | 日期 | 具体流程 |
一 | 3月10—20日 | 按规定网上登记信息;符合入学条件但未在上述时间登记的新生,可于5月13—17日进行补登记;符合入学条件但仍未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记的新生,可按照各区教育局要求补办手续,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
二 | 7月3日前 | 领取由各区发放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
三 | 7月5——6日 | 持《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到指定公办学校报到。 |
武汉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收新生有三个程序:
一是网上报名。全市民办小学和民办初中均实行网上报名。凡有意选择民办学校上学的学生,于7月7-9日登录《武汉市中小学入学招生学籍一体化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指南届时将提前发布)。每位学生只能选报1所学校,重复报名无效。凡有意选择民办小学和民办初中上学的学生,必须先持《通知书》到政府指定的公办学校报到,办理有关手续。
二是招生录取。报名数小于招生计划数的,采取登记注册方式招生;报名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采取电脑派位方式招生。电脑派位招生全市统一于7月15日进行,录取结果将以短信方式提示家长。
三是缴费确认。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应于7月25日前到学校缴费确认。未按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问题三:小学新生入学年龄有什么规定?
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周岁的计算以每年的8月31日为时限。
问题四: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划片范围是如何确定的?
解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要求,各区对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和家庭房产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在此基础上,各区教育局根据本区学校分布、学校规模、适龄儿童少年人数等因素,合理安排学校招生计划。在保持基本稳定的前提下,为每一所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划定服务范围。鉴于一些地方人口分布和学校布局具有不均匀性、街区形状具有不规则性,就近入学并不意味着直线距离最近入学。
问题五:武汉市户籍子女如何安排入学?
解答:坚持以区为主,由户籍所在地区教育局安排入学。户籍和房产证一致的,安排对口入学;户籍和房产证不一致的,由户籍所在地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特殊情况由区教育局和学校组织有关部门甄别认定后处理。
问题六:非武汉市户籍子女如何安排入学?
解答:符合条件的非武汉市户籍随迁子女可以申请在武汉市接受义务教育,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武汉市居住证、劳动合同(或者经营许可证)等能表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按居住证所在区的要求登记,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纳入《通知书》发放范围。
问题七:港澳台居民子女如何安排入学?
解答: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居民随迁子女可以申请在武汉市接受义务教育。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武汉市居住证、劳动合同(或者经营许可证)等能表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按居住证所在区的要求登记,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纳入《通知书》发放范围。
问题八: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人员的子女怎样入学?
解答:根据武汉市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工程有关政策规定,已办理户籍由市外迁入武汉市的大学生,其子女无论户口是否已迁入武汉市,均可在武汉市接受义务教育,由其落户所在区教育局按政策安排入学。
问题九:拆迁户子女怎样入学?
解答:按照《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第四十三条中“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迁出原地后的义务教育入学,征收之时可一次性选择6年内继续在原户籍所在地按照原招生办法入学,或者在迁入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划片招生的就近学校入学”的规定,由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相关材料(如拆迁协议、房产证、租房协议等),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由区教育局安排入学。
问题十:二孩(或三孩)入学能否申请与大孩在同一所学校就读?
解答: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中“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的政策,坚持划片对口就近入学的基本原则,在第一个孩子非择校入学的前提下,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原则上将二孩(或三孩)安排在同一所公办学校就读。
问题十一:跨区入学手续如何办理?
解答:凡因搬迁或者其他特殊原因,需跨区入学的小学毕业生,按全市统一规定时间(5月7—11日),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填写登记表,学校审查同意后,分别到所在区教育局和跨入区教育局办理跨区入学手续。
问题十二:缓学或者免学手续如何办理?
解答: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缓学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缓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