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锁定
(1)申请宝安区义务教育公办学位的所有深圳户籍、非深圳户籍学生(含港澳台籍学生)都必须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住房材料。学区内一套住房只允许一对夫妇的一个或多个孩子申请学位。
(2)实行学位房制度的所有学校使用过的房屋信息被锁定,学生在读期间(小学6年、初中3年)该房屋不能再次用于申请学位。请家长务必查询住房是否已被锁定,提前做好准备。
租赁凭证要求
2024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申请人父母须在入学前一年的4月30日(含)前办理出证。办理时间以登记(备案)盖章时间为准,租赁期限的终止时间,必须是入学当年的12月31日(含)之后。
居住信息登记要求
(1)使用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入学只适用于租住无产权的住宅类房屋,且居住时间不再加分。
(2)2024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申请人父母须在入学前一年的4月30日(含)前在其所申请学校招生范围内有办理人口居住信息登记。
(3)使用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申请公办学位还须提供与房东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学区房使用授权书》、房屋权属证明以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居住登记查询单》等材料。与房东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需要与居住信息登记地址一致,且合同有效期到入学当年的12月31日(含当日)之后。
其他重要要求
项目 | 具体说明 |
关于社保参保时间 | 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须满1年。连续满1年的计算,以申请学位当年4月30日为基点向前倒算,社会保险补缴的年限不予计算。 |
关于身份证办理 | 适龄儿童、少年申请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的身份证,请家长提前办理。 |
关于取消验核计生信息 | 按上级文件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申请不再验核计生信息,独生子女加分项目取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