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
1、对所有证件、证书、证明等资料,按附件1类别8的要求,凡指明要提交原件的,学校收取原件,凡指明要提交原件和复印件的,由学校查验原件,收复印件。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入读公办学校资格。
2、复印件规格要求统一-用A4纸,巳收资料恕不退回。
*居住证明:雅瑶镇派出所电话:8288252
*社保证明:雅瑶镇地税电话:8288280
*雅瑶镇劳动保障所电话:8286065
*雅瑶镇公共服务中心:8282121
*雅瑶镇经促局电话:8288868、8976863
*社保服务大厅网址http://sbj.jiangmen.gov.cn/WsSever.aspx?mode=lo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