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福建省义务教育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结合《关于印发〈周宁县城区公办幼儿园小班招生规则〉〈周宁县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规则〉〈周宁县城区“小升初”电脑派位规则〉的通知》(周招委〔2022〕4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县2023年城区“小升初”电脑派位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小升初”工作原则
1.坚持“免试”入学原则。小学毕业生全部免试升入初中。农村小学毕业生以乡镇为单位,升入所在乡镇中学;城区小学毕业生升入城内三所中学(周宁十中、狮城中学、周宁一中初中部)。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城区小学毕业生(含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采取电脑随机派位和抽签方式确定就读学校。
二、“小升初”派位对象
1.周宁县实验小学、狮城一小、狮城二小、狮城四小(原英才实验学校)等城区小学六年级在籍学生。
2.狮城镇户籍(含有效城区房产)在外县(市、区)、外省等小学毕业申请就读城区初中学校的学生。
3.县外“小升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读城区初中学校,经审核符合“小升初”电脑派位条件的学生。
三、“小升初”派位办法
以上三类派位对象一次性进行派位,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就读学校,不得调换。周宁十中、狮城中学和周宁一中初中部各招收参加电脑派位毕业生的五分之二、五分之二和五分之一,并按相关规定控制班生规模。
四、“小升初”派位时间及地点
派位时间:2023年8月15日上午9点
派位地点:周宁县教师进修学校启明楼报告厅(县教育局旁边)。
五、其他事项
1.电脑派位届时邀请相关领导及家长代表全程参与监督。
2.电脑随机派位结果在教育局及三所中学进行公示。
信息来源 | 发布日期 |
周宁县教育局 | 二〇二三年八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