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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玉山县小学、初中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2023-08-07 15:32:27
来源:小升初网  

2023年玉山县小学、初中招生入学最新政策.jpg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赣教基字〔2023〕12号)和上饶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饶教字〔2023〕45 号)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县主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健康、和谐、均衡发展,努力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依据《玉山县关于切实化解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问题的实施意见》(玉办发〔2017〕23号),制定玉山县2023年主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办法如下:

  一、招生工作原则

  1.划片招生,就近入学。根据义务教育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规定,主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根据学校布局、办学条件、区域适龄儿童分布等情况,按程序划定相对固定的招生片区,使片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相对就近入学,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

  2.学位控制,均衡编班。施行班级定额管理制度,严禁扩大招生规模,使学校规模和班级人数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严格执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学籍管理规定,严禁空挂学籍。实行均衡编班,合理搭配师资力量。坚持免试入学。

  3.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主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先分类申请平台预约登记,经审核公示人数确定后,进行分类录取。

  4.公民同招、公开摇号。私立学校严格执行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的规定。凡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直接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二、主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对象及类别

  (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1.招收对象

  小学:2017年8月31日(含)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初中:完成2023年小学学业的学生。

  2.招生对象类别

  第一类:2023年8月15日前户籍在相应学区的学生(户主不是直系亲属的其户籍登记必须是2018年8月31日前(含),2018年8月31日(含)以后的户籍,其户主必须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现役军人子女;本县主城区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子女(在主城区无户籍无房产);招商引资企业法人、股东子女;经县委人才办认定,由高新区管委会、高铁新区管委会、衢饶示范区等引进的非玉山籍高层次人才(从县外全职引进到玉山县创新创业的四类人才,四类人才内容详见玉发〔2016〕12号关于印发《玉山县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的通知,含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子女。

  第二类:学区内有自主房产人员子女。即适龄儿童或完成2023年小学学业的学生为非主城区户籍,但其父母已在主城区学区内购房或自主建房;用祖父母房产的,需提供父母至少一方与祖父母户口在一起,且该适龄儿童从出生起与祖父母在一起的户口簿。车库、商住楼、商铺等非住宅、非直系亲属间共有的房产均不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学区范围依据。当学位不足时,第二类的学生先录取有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的人员子女,再录取事实入住房产人员子女。

  有网签购房买卖合同与购房发票,而没有房屋产权证的事实入住房产人员,需有水、电使用票据(一个月以上)。

  第三类:进城经商(A级)、进城务工人员(B级)子女和在主城区小学完成学业并有该校学籍但不符合第一类和第二类的学生(C级)。当学位不足时,须服从教体局调剂。

  (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1.招收对象

  初中:完成2023年小学学业的学生。

  2.招生对象类别

  县域内完成2023年小学学业的学生均可报名。

  三、学区划分

  1.小学学区划分:点击查看

  2.初中学区划分:点击查看

  3.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县域内招生。

  上述关于学区区域划分若有遗漏的,由教体局相关人员实地察看后确定就读学区,具体以学区围城的区块图为准。

  四、主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条件与安排

  家长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照报名条件,确定应提供的证明材料,用于网络报名和资格复审。

  (一)主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新生预报名

  时间:8月16日—20日

  1.第一类人员预报名:

  (1)有本学区户籍的新生预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户口簿原件照片(首页、户主页、学生页、户口簿其他家庭成员页);

  (2)现役军人子女预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户口簿原件照片(首页、户主页、学生页、户口簿其他家庭成员页);

  ②现役军人证件照片;

  ③出生证明照片。

  (3)本县主城区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子女(在主城区无户籍无房产)需提供相关单位证明,经教体局审核后到父母工作单位所在学区学校预报名。预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户口簿原件照片(首页、户主页、学生页、户口簿其他家庭成员页);

  ②县编办在编证明;

  ③县教体局出具的证明介绍信。

  (4)招商引资企业法人、股东子女入学预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户口簿原件照片(首页、户主页、学生页、户口簿其他家庭成员页);

  ②招商引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股东分配证明(2023年6月30日前的有效证件);

  ③县高新区管委会、县高铁新区管委会、衢饶示范区(玉山片区)领导小组出具并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的证明材料。

  (5)经县委人才办认定的,由高新区管委会、高铁新区管委会、衢饶示范区(玉山片区)等引进的非玉山籍高层次人才(从县外全职引进到玉山县创新创业的四类人才,四类人才内容详见玉发〔2016〕12号关于印发《玉山县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的通知,含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子女学历)子女预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户口簿原件照片(首页、户主页、学生页、户口簿其他家庭成员页);

  ②县委人才办出具的证明材料或高新区管委会、高铁新区管委会、衢饶示范区(玉山片区)等出具并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的证明材料。

  2.第二类人员预报名:

  预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户口簿原件照片(首页、户主页、学生页、户口簿其他家庭成员页);

  ②预报名前取得的住宅房产证或不动产证(车库、商业用房、公租房、廉租房不作为入学依据)。

  A:房产已抵押的需提供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的房产信息查档证明;

  B:预报名前已入住但没有房屋产权证的既成事实购房需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且有水、电使用票据(一个月以上);

  C:预报名前已入住但没有房产证的既成事实建房需提供由学校、社区共同审核后出具的核查证明。

  3.第三类人员预报名(瑾山小学、逸夫小学、东城小学、冰溪小学、端明小学不接受第三类人员报名):

  (1)瑾山小学、逸夫小学和东城小学学区内进城经商人员子女到明德小学预报名;冰溪小学、端明小学学区内进城经商人员子女到鸿园小学预报名;凤凰小学学区内进城经商人员子女到凤凰小学预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户口簿原件照片(首页、户主页、学生页、户口簿其他家庭成员页);

  ②县市监局2022年6月30日前颁发的营业执照,且该店铺一直处于正常营业状态。

  (2)瑾山小学、逸夫小学和东城小学学区内的务工人员子女到明德小学预报名;冰溪小学、端明小学学区内务工人员子女和高新区务工人员子女到鸿园小学预报名;高铁新区务工人员子女到殿口小学预报名;凤凰小学学区内务工人员子女到凤凰小学预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户口簿原件照片(首页、户主页、学生页、户口簿其他家庭成员页);

  ②进城务工人员的身份证原件照片

  ③玉山县企业或用人单位为务工人员缴纳的自2023年3月1日以来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自2023年3月1日以来的务工人员一直处于正常务工状态的(至少有6个月)工资银行流水证明或企业(用人单位)出具的发放工资证明;企业务工人员需有企业开出的用工证明。

  (二)主城区公办初中七年级(初一)新生预报名

  时间:8月16日—20日

  1.第一类人员预报名:

  (1)有本学区户籍的新生预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户口簿原件照片;

  ②非本县完成2023年小学学业的学生需提供学籍基本信息表(有学校盖章)。

  (2)现役军人子女预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户口簿原件照片(首页、户主页、学生页、户口簿其他家庭成员页);

  ②非本县完成2023年小学学业的学生需提供学籍基本信息表(有学校盖章);

  ③现役军人证件。

  (3)本县主城区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子女(在主城区无户籍无房产)并完成2023年小学学业的学生需提供相关单位证明,报县教体局审核同意,由县教体局出具证明到父母工作单位所在学区学校预报名。预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户口簿原件照片(首页、户主页、学生页、户口簿其他家庭成员页);

  ②县编办在编证明;

  ③非本县完成2023年小学学业的学生需提供学籍基本信息表(有学校盖章);

  ④县教体局出具的介绍信。

  (4)招商引资企业法人、股东子女入学预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户口簿原件照片(首页、户主页、学生页、户口簿其他家庭成员页);

  ②非本县完成2023年小学学业的学生需提供学籍基本信息表(有学校盖章);

  ③招商引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股东分配证明(2023年6月30日前的有效证件);

  ④县高新区管委会、县高铁新区管委会出具并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的证明材料。

  (5)经县委人才办认定的,由高新区管委会、高铁新区管委会、衢饶示范区(玉山片区)等引进的非玉山籍高层次人才(从县外全职引进到玉山县创新创业的四类人才,四类人才内容详见玉发〔2016〕12号关于印发《玉山县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的通知,含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子女预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户口簿原件照片(首页、户主页、学生页、户口簿其他家庭成员页);

  ②非本县完成2023年小学学业的学生需提供学籍基本信息表(有学校盖章);

  ③县委人才办出具的证明材料或高新区管委会、高铁新区管委会、饶示范区(玉山片区)等出具并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的证明材料。

  2.第二类人员预报名:

  预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户口簿原件照片;

  ②非本县完成2023年小学学业的学生需提供学籍基本信息表(有学校盖章);

  ③预报名前取得的住宅房产证或不动产证(车库、商业用房、公租房、廉租房不作为入学依据)。

  A:房产已抵押的需提供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的房产信息查档证明;

  B:预报名前已入住但没有房屋产权证的既成事实购房者需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并且有水、电使用票据(一个月以上);

  C:预报名前已入住但没有房产证的既成事实建房需提供由学校、社区共同审核后出具的核查证明。

  3.第三类人员预报名:

  冰溪初中学区内进城经商人员子女到冰溪初中园区分校预报名。

  玉山五中学区内进城经商人员子女到玉山五中预报名。

  汪应辰学校学区内进城经商人员子女到汪应辰学校预报名。

  (1)进城经商人员子女预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户口簿原件照片(首页、户主页、学生页、户口簿其他家庭成员页);

  ②非本县完成2023年小学学业的学生需提供学籍基本信息表(有学校盖章);

  ③县市监局2022年6月30日前颁发的营业执照,且该店铺一直处于正常营业状态;

  所有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到冰溪初中园区分校预报名。

  (2)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预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户口簿原件照片(首页、户主页、学生页、户口簿其他家庭成员页);

  ②非本县完成2023年小学学业的学生需提供学籍基本信息表;

  ③进城务工人员的身份证原件照片;

  ④玉山县企业或用人单位为务工人员缴纳的自2023年3月1日以来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自2023年3月1日以来的务工人员一直处于正常务工状态的(至少有6个月)工资银行流水证明或企业(用人单位)出具的发放工资证明;企业务工人员需有企业开出的用工证明。

  (3)在主城区小学完成学业并有该校学籍但不符合第一类和第二类的学生预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到冰溪初中园区分校预报名。这部分学生必须服从教体局调剂,不服从调剂的回原户籍所在地就读:

  ①户口簿原件照片(首页、户主页、学生页、户口簿其他家庭成员页);

  ②主城区就读学校学籍基本信息表并加盖学校公章。

  特别说明:第三类B级和C级学生报名注意事项

  第三类B级和C级学生在“赣服通”——“就学一件事”平台预报名时,B级和C级学生选项是冰溪初中园区分校。

  (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预报名时间:8月14日—15日

  公示预报名情况时间:8月16日

  文苑学校、清林中学、北大邦实验学校:预报名数超过招生数实行100%电脑随机派位(8月17日上午),未派到学位的主城区小学毕业生按主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一、二、三类条件到相应学区预报名,报名时间为派位结束后的一天内,乡镇户籍小学毕业生回原籍所在地学校就读。需提供如下资料:

  A.户口簿原件照片;

  B.原毕业小学学籍基本信息表并加盖学校公章。

  (四)招录办法

  实行网络报名、系统初审,人工复核、分批次网络录取和网络公布结果的方式招录。

  1.在报名网站开通时限内,根据招生区域和报名条件,填报一个学校。等待报名平台审核、预录取通知。

  2.各校要设立线下报名窗口,对线上报名有困难家长的咨询要及时回复,对线上报名流程不懂的家长进行指导,对因特殊原因未及时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进行预登记,并及时上报教体局。

  3.根据报名条件和招生计划,先招录招生片区户籍适龄儿童,再招录招生片区内有房产的子女,最后录取进城经商人员子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同一类别的预报名,按时间先后顺序录取,即:依户籍入学的按适龄儿童落户时间早者优先;依房产入学的按房产证(不动产证)下发时间早者优先;依经商入学的按工商营业执照证件颁发的时间早者优先;依务工入学的按连续缴纳养老保险时间长者优先。

  4.各校第三个类别未能招录的学生调剂到主城区其他学校招收,如主城区学位已满,则调剂至郊区学校。

  5.预报名的入学材料由学校和相关部门审核,学校和相关部门审核人员必须签字。

  6.一年级新生由接种单位开具《儿童预防接种证审核报告》,《儿童预防接种证审核报告》开学后学校统一收集。

  (五)新生名单公示

  资格复审后,确认报名信息属实的,8月30日前各校在学校显著位置公示预招录的新生名单,无异议的,正式招录。

  (六)报名入学

  主城区各学校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的时间组织2023年秋季新生报名入学工作。

  五、加强组织领导

  县委、县政府成立玉山县主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县教体局党委书记、局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县纪委监委、县委宣传部、县教体局、冰溪街道办、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市监局、县税务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委、县文广新旅局、县高新区管委会、县高铁新区管委会等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招生有关政策落实,并协调、指挥、督查有关部门及学校贯彻执行。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

  六、明确工作要求

  1.新生监护人根据招生时间与要求提供相关证件、证明进行预报名。一、二类对象若未按时预报名的,必须服从教体局的统一调剂安排;三类对象若未按时预报名的,原则上主城区学校不再予以安排。

  2.中小学所有类别学生只能在相应学区学校预报名,不得同时向两所或多所学校申请预报名。各学校预报名登记后电脑汇总,一旦发现有人多报的,将调剂到城郊中小学就读。

  3.所有新生家长需向所在学区学校签出承诺书,严禁一人多报,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

  4.各校小学一年级不得招收不适龄儿童,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为不适龄儿童办理新生学籍。

  5.所有学校招生务必依据《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赣教基字〔2023〕12号)和《上饶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饶教字〔2023〕45 号)等文件执行,规范招生行为。

  6.认真做好有关入学政策宣传解释工作。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微信、公告等各种形式对全社会进行大力宣传,让每位学生及家长都能第一时间了解招生政策。

  7.招生领导小组将组织专门人员对各校的招生工作进行全面监管。学校以及家长在招生工作中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本招生入学办法未尽事宜由招生领导小组审定。

信息来源发布日期
玉山县教体局二〇二三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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