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对口小学内符合条件的2023年小学毕业生。
二、报名时间
8月10日-8月23日(清漳中学)
8月16日-8月23日(其他中学)
三、报名条件
1.户籍(A类)
户籍在城关派出所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2.住房(B类)
父母在主城区购房且已居住。
3.经商(C类)
父母在我县主城区开办企业、经营公司或个体经商(各类证件办证时间截至2022年12月31日)。
四、招生办法
均采取网上报名。
第一步(家长):关注平台。家长微信搜索“涉县招生”,开学前不得取消关注。
第二步(家长):网上报名。家长在规定的时间内网上报名,并根据学校反馈结果及时补充完善报名资料;未在网上报名的学生不予录取。
报名批次安排:
第一批次:招收符合A类和B类条件的对口小六毕业生。
第二批次:有空缺学位的学校,招收父母在主城区购房并已具备交房条件(提供正式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交房证明)的对口小六毕业生。报名人数超过剩余学位,采取随机摇号予以录取;未被摇中的适龄儿童,调剂到主城区或主城区周边有空缺学位的初中学校就读;本批次招满,不再启动下一批次报名。
第三批次:仍有空缺学位的学校,招收符合C类条件的适龄儿童。报名人数超过剩余学位,采取随机摇号予以录取;未被摇中的适龄儿童,调剂到主城区或主城区周边有空缺学位的初中学校就读。
第三步(学校及家长):证件审验。学校对报名存疑证件发送现场验证通知;接到现场验证通知的家长凭报名号,携带报名材料和复印件到申报学校进行现场验证;学校将会同户籍管理、不动产管理、房产管理等部门联合审查入学资格,必要时入户、入店核查;不符合条件的,通过系统推送信息告知家长。
第四步(学校):网上确认。报名学校根据资格审查结果完成网上操作。
根据系统推送的通知,自行打印入学通知书。
注意事项:
1.县外小学毕业,父母来涉主城区经商的,家长携带户口本、营业执照、店铺照片、居住证明等到教体局教育科进行审核登记,符合条件的,安排到尚有空缺学位的初中学校就读。
2.县外小学毕业,返涉就读初中,系城关派出所户口的,家长携带户口本、房产证等到教体局教育科进行审核登记,符合条件的,安排到主城区尚有空缺学位的初中学校就读;县内其他派出所户口的,家长携带户口本到当地对口初中学校报名。
3.符合三中、四中就读条件的学生可直接网上报名选择清漳中学、六中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