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国家、省、市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安排,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要求,健全科学、明晰、便利的义务教育入学制度,规范招生入学行为,促进教育公平,结合《关于开展钟山区2023年中心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审核登记工作的通知》(区义教招办发〔2023〕1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生原则
根据学校布局、学位、交通、生源等情况合理划定招生范围。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促进教育公平、公正、公开。通过各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工作的相关信息,提供优质的入学咨询服务和指导。根据国家和省、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要求,今年秋季学期,严格控制班额,原则上一年级每班不超过45人、七年级每班不超过50人,最大班额不得超过55人。
二、招生范围
(一)小学:点击查看
2.实施步骤及具体流程
中心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实行街道审核、学校分批次登记、确定报名对象及注册等流程,分时段审核招生入学资料。根据各街道审核登记情况,结合各招生学校学位数,合理划定学校招生范围。
(1)2023年8月8日至8月10日由家长持批次单到相应学校登记,如未按时登记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2)2023年8月11日至8月13日由学校对各批次登记名单进行公示。
(3)2023年8月14日至8月16日各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
(4)未按时到街道审核登记的中心城区户籍适龄儿童,由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调剂。2023年8月17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00,到区教育局505室登记调剂到相应学校。由各学校审核小组对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调剂的中心城区户籍适龄儿童进行登记并发放入学通知单。
(5)中心城区各小学同时于8月18—20日对拟招收的一年级新生报名注册,新生报名注册时需提交预防接种证和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的体检表(钟山区妇幼保健院、钟山区人民医院及其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
(二)初中
1.中心城区“小升初”工作,根据片区内学校分布情况,采取“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单校划片”学校采用整班移交对口直升方式入学,“多校划片”采取相对就近入学的方式,为每所初中学校确定入学对象。“多校划片”由区教育局根据各中小学分布情况、招生入学人数进行统筹,具体实施由各小学按学生居住地相对就近原则组织实施。
2.中心城区各小学根据招生范围内初中学校招生计划,将本校小学毕业生按居住地相对就近原则分配到各初中学校,人员名单报相应初中学校,各初中学校按小学提供的名单制作入学通知书。各初中学校要预留一定学位供返城就读人员入学,班额必须控制在55人以内。各小学将本校小学毕业生免试入学花名册(含学生姓名、分配到初中学校名称、学生家庭住址)和学校分配工作实施方案向教育局报备。
3.中心城区各初中学校同时于2023年8月18—20日对初一新生报名注册,新生报名注册时需提交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的体检表(钟山区妇幼保健院、钟山区人民医院及其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
三、严肃招生工作纪律
(一)加强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大力推进“阳光招生”,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及时主动公开招生入学相关信息,使之家喻户晓,让社会支持、让家长理解,加强对主要政策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解读工作,引导家长形成合理就学预期,切实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二)严肃招生纪律。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各学校不得通过考试、面试、面谈、测试、推优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严禁学校自行组织或与民办培训机构合作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变相考试。民办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必须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同步注册。
(三)实行阳光招生。各校要严格招生工作纪律,坚决杜绝“打招呼”“走后门”现象,共同保障招生入学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有效缓解城区公办学位供需矛盾。
(四)加强违规查处。各单位要及时纠正并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招生行为。对于违规招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公办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和主要负责人停职处理等。对于违规的民办学校,依照有关规定责令限期改正,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