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文山州教育体育局转发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我县2023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促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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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宁县教育体育局 |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日 |
一、招生办法
(一)全面实行划片招生,各乡(镇)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由各乡(镇)中心小学(中心学校)统筹辖区小学免试就近安排入学;各乡(镇)小学六年级毕业生由乡(镇)中学负责招生,各乡(镇)中心小学(中心学校)负责组织小学六年级毕业生整体交接到对应招生的乡(镇)中学。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进步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由于我县教育资源尚不够均衡,为推进片区间优质教育资源大体均衡,切实保障入学机会公平,将县一中、县民中和县五中等三所优质学校初中招生名额按一定比例均衡分配给全县各小学,让全县小学毕业生都有机会公平享受优质教育资源。
(二)2023年城区义务教育划片招生工作继续执行《2018年富宁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工作方案》(富政办发〔2018〕134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招生对象及范围、招生原则、片区划分等相关规定不变。
二、招生计划
(一)乡(镇)招生安排
1.除县城区外,各乡(镇)截止2023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5961人,由各乡(镇)中心小学(中心学校)统筹辖区小学安排入学,具体安排见附件1《富宁县2023年一年级招生计划表》。
2.除新华镇(含城区)外的各乡(镇)小学毕业生5053人,由各乡(镇)中学免试就近安排入学,具体安排见附件2《富宁县2023年各乡(镇)(不含新华镇)小升初招生计划表》。
(二)县城区划片招生
1.小学阶段
2023年秋季学期,县城区应入学6周岁适龄儿童1877人,其中符合划片入学条件的前四类适龄儿童1352人,临时居住人员525人,预计外来经商和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约100人,共1977人,全部由城区各小学按划片招生政策安排就读。各学校招生计划详见附件1《富宁县2023年一年级招生计划表》。
根据《2018年富宁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工作方案》规定,前四类人员为:一是县城区户籍人员。即户籍在文华、新兴、团结、头塘、振兴、安康、仁和、幸福社区及那平村委会的适龄儿童,含本人户籍在县城区的和监护人户籍在县城区的(以户口本、房产证为依据。因特殊原因暂未拿到房产证的,可提供与房地产公司签订的有房管所盖章和本人签字的购房合同及付款发票证明等)。二是有合法房产人员。即户籍不在县城区,但在富宁常住且父母在县城区有合法房产的适龄儿童(以房产证为依据。因特殊原因暂未拿到房产证的,可提供与房地产公司签订的有房管所盖章和本人签字的购房合同及付款发票证明等)。三是优待子女。即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和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四是外来经商人员。即县外到富宁经商人员的随迁子女,该类人员指县外到我县投资举办规模以上企业、年纳税在50万元以上或在捐资助学、精准扶贫等方面,对全县贡献较大的经商人员(以营业执照及税务、教育、扶贫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为依据)。
2.初中阶段
县城及新华镇辖区2023年共有小学六年级毕业生1931人(县一小422人、县二小360人、县三小211人、县四小278人、思源学校125人、新华镇辖区535人),各城区初中学校2023年秋季学期七年级招生计划详见附件3《富宁县2023年城区初中(含新华初中部)招生计划表》。
(1)县一中、县民中、县五中七年级在县城区小学共招生390名,其中县一中招130名,县民中招130名,县五中招130人。根据城区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数量,县一中、县民中、县五中七年级招生名额按比例分配给城区各小学,详见附件4《富宁县2023年县一中、县民中、县五中七年级城区招生名额分配表》。
(2)县一中、县民中、县五中七年级在县城区小学招生的390名学生,由县教体局根据学生在小学期间综合素质和各学科学习情况确定入围学生名单后,统一组织招生。招生时先由县一中、县民中、县五中结合学校和学生实际分别自主招生50名,其余名单结合学生情况均衡分配给3所招生学校。已入围学生不愿意按上述分配到相应学校就读的,由县教体局根据划片招生政策安排到新华中心校或思源学校就读。
(3)为均衡分配生源,规范招生秩序,县一中、县民中、县五中七年级按乡(镇)划分片区轮换规定的对应乡(镇)小学招生150名,由招生学校按各片区学校毕业生比例,根据学生在小学期间综合素质和各学科学习情况确定招生名单,严禁跨片区招生。招生结束后,个别特殊情况需转学的,须经转出学校及转入学校协商一致同意后,才能按相关程序办理转学手续。县一中、县民中、县五中按片区招生下达入学通知书后,不愿意到招收学校就读的学生,由该生所在乡(镇)中学安排就读,招生学校可顺延招收该乡(镇)的其他学生。片区划分及近三年轮换安排详见附件5《2021—2023年县一中、县民中、县五中初中招生乡(镇)划片轮换表》。
(4)新华中心校和思源学校须先接收本片区前四类学生报名,然后再接收实际居住地在本校片区的临时居住人员报名,若两校报名人数均未超过招生计划数,可以根据报名情况直接接收学生就读,不再组织摇号。
(5)根据富政办发〔2018〕134号文件规定,新华镇下属坡油、旧腮、格当、坡地4所完小六年级毕业生由思源学校接收就读,其他完小由新华中心校接收就读。新华中心校和思源学校不得拒收县城区和新华辖区六年级毕业生报名;除个别特殊情况确需转学或易地搬迁安置的脱贫户学生外,原则上不得招收各乡(镇)六年级毕业生就读。
(6)县一中、县民中、县五中初中招生工作于8月15日前完成。
三、报名及摇号时间安排
(一)各乡(镇)一年级新生报名和小学六年级毕业生整体移交的具体时间,由各乡(镇)中小学根据新学期收假时间自行安排。
(二)符合划片招生条件的前四类人员,由原就读学校、幼儿园负责通知学生及家长,于8月17日到相应的片区学校报名。
(三)需要参加抽签摇号的县城区临时居住人员,由原就读学校、幼儿园负责通知学生及家长,于8月17日按临时居住地址所属片区到相应学校报名,各学校于8月21日前将花名册报县教体局教育股,县教体局于8月25日在新华中心校统一组织抽签摇号,并公布摇号结果。
(四)思源学校本部、新华中心校本部及辖区完小六年级毕业生,由招生学校和毕业学校对接好,开学前整体移交到初中就读,不用再按上述要求提前组织报名。
四、有关要求
(一)各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校(园)长亲自抓,并安排专人负责好相关业务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二)各学校、幼儿园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宣传和政策解读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向群众宣传、解读好城区划片招生相关政策。若出现推诿扯皮、推卸责任,将矛盾推向上级部门的现象,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各学校要继续做好逐步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工作,一年级不得出现超过45人的大班额,七年级不得出现超过50人的大班额。2022年按片区已安排到各学校就读的学生,各学校不得再动员或接收其转学。
2023年富宁县县一中、县民中、县五中七年级城区招生名额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