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并教基〔2023〕4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结合阳曲县实际,制定阳曲县2023年小升初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按照市教育局“以县为主、属地管理”原则,积极推进阳曲县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精准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层层落实控辍保学责任,确保控辍工作清零;继续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确保接受义务教育。经阳曲县审批的民办义务教育初中学校招生工作按县教育局规定执行。民办义务教育初中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全县义务教育初中学校(含民办)严禁以考试、测试、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义务教育初中学校全部实行均衡编班。
二、组织领导
为做好此项工作,成立阳曲县2023年小升初招生入学工作领导组。
组 长:荣素青
副组长:薛宇卿 刘俊林 康理锋 张建军 王戊中
成 员:冯利勇 路志敏 魏晋军 郭元珍 张全贵 刘志刚 胡俊青 董素珍 薛改荣及各中学校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教育股。
县直中学、乡镇中学、首邑学校、民办中学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三、招生办法
(一)公办初中入学办法
1.县城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办法:依据生源情况、交通便利、历史衔接、寄宿条件等确定县城初中学校入学办法。县城居民(有县城户籍)或在县城有住房(有不动产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的小学毕业生学籍入阳曲二中(不含城东路以东片区有房或有户的);无县城户籍和住房的小学毕业生学籍入阳曲三中(含城东路以东片区有房或有户的)。之后,再由县初中教育集团分配校区。县直3所小学毕业生已于5月中旬进行了资格审查和入学志愿填报,不再重新填报志愿。
2.对口直升:黄寨、高村、泥屯、凌井店、东黄水、西凌井、杨兴乡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对口直升阳曲三中,大盂联校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首邑学校(含太忻经济区生源),侯村联校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侯村中学(含青龙新村、龙城首府生源)。
3.7月10日8:00—7月14日18:00,全县民办初中学校招生、本市跨县(区)就读公办初中、外地学籍(本市户籍或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返并就读、民办小学毕业拟就读公办初中的统一进行网上报名。
本县公办小学毕业拟就读本县公办初中的学生无需进行系统注册及填报。
4.8月1日—8月8日,乡镇初中首邑学校和侯村中学组织新生报名和对口直升工作,乡镇对口直升阳曲三中的学生到阳曲三中登记备案。
5.8月1日—8月8日,本市跨县(区)就读公办初中、外地学籍(本县户籍或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返并就读公办初中、民办小学毕业拟就读公办初中、本县乡镇小学毕业不对口直升公办初中等学生,请务必带户口簿(户主和学生)、进城务工人员在本县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小学毕业证、监护人用工合同及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或一年以上有效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到县教育局教育股申请报名登记,由县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分配入学,学生不得择校。
同时,凡去民办初中就读或去外县公办初中就读的学生,必须到县教育局教育股登记备案,否则不予办理学籍转移手续。严格落实“一人一籍,籍随人走”,严禁各中学为出县就读的学生空挂学籍。
6.各中学不得私自接收参加民办学校招生退回的学生,这部分学生不再参加公办学校对口直升和摇号分配,由县教育局直接分配到有空缺学位的学校,不得择校。
7.县直公办初中学校招生人数不达或超过招生计划的,均实行电脑随机派位。
(二)公办初中学校招生的其它情况
1.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可进入相对应初中学校随班就读。不能随班就读的学校要做好送教入户工作,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县教育局安排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2.落实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等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
(三)民办学校招生办法
1.招生对象
具有本市小学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具有本市户籍和外地小学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届小学毕业生。
2.招生范围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主要面向审批设立部门管辖区域招生,不得招收太原市行政区域以外户籍学生(不含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已在本市小学就读且有本市小学学籍的外地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和未经网上报名的小学毕业生入学。
3.报名时间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7月10日 8:00--7月14日 18:00。
(2)报名办法:2023年全市民办初中和公办初中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同步进行。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继续实行网上报名。在全市统一时间内,小学毕业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通过手机或
电脑端进行网上报名。每名小学毕业生可选报一所民办初中学校。
(一) 手机端
公众号登录入口 | 关注“太原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微服务——义务教育招生”,进入“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点击“我要上初中”。 |
APP 登录入口 | 在“我的太原”APP 中点击“义务教育招生”,进入“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点击“我要上初中” 。 |
(二) 电脑端
太原市教育局网站:登录 http://jyj.taiyuan.gov.cn,点击进入“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后,点击“我要上初中”。
全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有效对接。民办初中学校不得招收未经网上报名的小学毕业生。
4.网上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注册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多胞胎子女可自愿选择是否进行捆绑摇号。8月1日,县教育局将组织超计划的民办初中学校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工作并公布派位结果。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摇号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不得委托民办学校自行组织。电脑摇号派位要全程录像,邀请公证机构人员、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
在九年一贯制(或十二年一贯制)学校连续就读满六年且有本校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可自愿直升本校初中。直升本校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必须参加全市民办初中招生网上报名。九年一贯制(或十二年一贯制)学校意愿直升人数大于初中招生计划的,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初中录取结果。
5.民办初中学校须在8月2日-3日为录取学生办理入学手续。县教育局于8月4日-5日审核民办初中录取结果。8月8日-13日,县教育局统筹安排民办初中学校未录取学生及民办小学毕业生返公办就读学生等,给予公办学位,学生不得择校。
6.各民办初中学校要在电脑随机派位工作结束后2日内完成录取手续办理工作。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校办理录取手续的学生,视为自愿放弃录取资格。
7.各民办初中学校应按照全市统一要求,认真准确核对被录取学生的有关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格式将录取学生名单(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每页需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和《2023年太原市自愿选择XXXX初中学校申请表》报送阳曲县教育局审核。
8.凡已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并签订正式协议的学生,各民办初中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向其发放加盖本校公章的录取通知书。
9.凡已被民办学校录取且已签订协议的学生,县教育局不再为其安排公办学位。未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且学籍或户籍在阳曲县的小学毕业生,如确需在阳曲县公办初中就读的,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教育局和各学校需提高政治站位,将小升初招生入学工作作为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助推“双减”政策落地见效、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举措,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统筹,维护良好教育生态和社会稳定。小升初入学实行均衡编班,严防产生新的大班额。要建立健全招生入学工作应急协调机制,加强招生入学风险研判,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二)公示公开
2023年7月8日通过县教育局、学校及阳曲县政府网、阳曲电视台、“今日阳曲”、微信公众平台(“阳曲教育”现更名为“晋阳杏坛”)等渠道或媒体进行政策公示公开,方便群众,接受监督。各学校要设立咨询接待办公室,咨询解答并处理有关问题,并要向广大学生及其监护人宣传阳曲县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措施,引导广大学生家长针对子女的实际情况,认真理性选择学校。严禁学校和教职工以不同方式对全县招生政策进行歪曲性、误解性、煽动性宣传,对由此而产生的负面影响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规范学籍管理
县教育局充分利用学籍系统规范中小学校招生工作,在学籍系统中设置招生计划数,确保招生计划刚性执行。严格执行《山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确保学校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和学籍注册名单相统一。对超计划、无计划、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一律不得办理学籍注册和转接。学校校长对学生“人籍一致”情况负有第一责任,要定期进行自检自查,规范管理,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问题发生。
(四)加强宣传引导
县教育局将阳曲县2023年小升初招生入学相关信息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范围、入学条件等,加大权威信息发布力度,加强对主要政策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解读工作,引导家长形成合理就学预期。加大对常见违规招生行为的预警,对轻信他人、许诺入学、违规超计划、无计划招生以及未经招生部门正规途径擅自招生的典型案例和严重后果加大宣传力度,帮助家长和学生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教育局及学校需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效化解风险隐患,切实做好阳曲县2023年小升初招生入学工作。
(五)严格执纪问责
县教育局及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十项严禁”规定和省、市招生纪律要求,严格落实《太原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并教基〔2022〕9号)和《阳曲县教育局2023年小升初招生入学工作方案》(阳教发〔2023〕12号)。加大属地民办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监管力度,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招生行为,确保小升初招生工作规范实施、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秩序良好。充分发挥党组织参与决策和监督机制作用,派驻民办学校党组织书记要加强对派驻民办学校招生全过程的监督,严禁学校虚假宣传,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招生行为。对违反“十项严禁”规定的,县教育局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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